正文 第二十一章 亦靠亦評的乾嘉史學趙翼(2 / 3)

《廿二史劄記》36卷,共578條,其中以宋以後諸史用力較多。這又是它與《十七史商榷》不同的一大特色。這裏先 看看他的考史部分:

考史是通過排比校讎的功夫,發掘史書中的矛盾與訛誤,然後進行考證辨別,找出其矛盾訛誤的原因。有些關於典章製度的記載,雖然運確無誤,但因後人不易理解,這就需要進行考釋。《廿二史劄記》有關史書訛誤的考證有:卷一的《史記有後人竄人處》、《史記自相歧互處》,卷四的《後漢書間有疏漏處》,卷六的《三國誌誤處》,卷九的《宋書紀魏事多誤》等。趙翼認為,《史記·司馬相如傳讚》中引及楊雄之語,而楊雄為“哀、平、王莽時人,史遷何由預引其語”,因而斷定是後人竄人的語句。他又指出了《史記·田儋傳》與《項羽本紀》,《朱建傳》與《黥布傳》,《酈食其傳》與《朱建傳》等,有多處記載互異,其中必有一正一誤。趙翼指出,《後漢書·光武紀》書帝駕崩時年62,然根據紀中敘事的年代相加,中元二年光武帝崩時應是64歲,同一篇紀中年歲即有抵梧,實為疏漏。又指出《三國誌、魏武紀》於建安二年記汝南黃巾劉辟已被曹操斬首,而於建安五年記曹操與袁紹相拒於官渡時,又記劉辟等叛應袁紹,袁紹使劉備助劉辟。同一篇紀中關於一個人的圮載就有。趙翼根據《宋書》中許多記及魏事者多有說誤指出,《宋書》記魏事,徒以傳聞為記載,故有許多誤記。

《廿二史劄記》關於曆史上典章製度的考釋有:卷二的《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名》,卷15的《魏齊鬥秤》等。趙翼根據章懷太子《後漢書注》,考釋漢代的三老、孝悌、力田都是鄉官之名,三老為漢高帝所置,孝悌、力田為高後所置。又考釋孝與悌又稍有差別,文帝、武帝、元帝時對三老、孝悌、力田所賞賜的帛亦各不同。趙翼又考釋《漢書》中所說的“一人三百日,食用精十八斛”、《晉書》所載“白田收十餘斛,水田收至數十斛”,及《宋書》所說“每二萬人歲食米四十八萬斛”等,並非古人所食之多,田之所收者廣,而是因為古肘的鬥斛比較小,尺度亦短,大鬥長尺及重秤乃是魏、齊、周、隋之間才興起的。他據孔穎達《五經正義》說,魏、齊鬥秤,於古二而為一,周、隋鬥秤,於古三而為一。他又進一步考釋,魏初鬥秤大,孝文帝遷洛後,下詔改長尺大鬥而依《周禮》製度。孝文之後,又日漸加增。孔穎達所說的以二為一,是宣武、孝明時的製度。

通常認為,史書的校勘、訂誤、考釋都是讀書仔細所得,即仔細對照、比勘,就能發現問題;而對史書或史事的評論,則屬於史識問題,即不但讀書要仔細,並且還得有卓越的見解。趙翼的《廿二史劄記》評論多於考校,這是他具有卓越見解的獨特之處。

《廿二史劄記》中對曆史上外戚、宦官、權臣、藩鎮之禍多有所評論,其中論外戚者有卷三的《漢外戚輔政》、《兩漢外戚之禍》等。論宦官的最多,有卷五的《東漢宦官》、《宦官之害民》,卷20的《唐代宦官之禍》、《中官出使及監軍之弊》,卷35的《明代宦官》、《魏閹生祠》、《閹黨》,卷36的《曹吉祥江彬》、《明代宦官先後權勢》等。論權臣、藩鎮的有卷20的《唐節度使之禍》、《方鎮驕兵》,卷22的《五代姑息藩鎮》、《五代藩郡皆用武人》,卷29的《元諸帝多由大臣擁立》等。趙冀在這些條目中,十分氣憤地指出:外戚、宦官、權臣、藩鎮等都因權勢重,以至挾製中外,肆意妄為,並互相 權奪利,導致了社會秩序混亂,直至顛覆王朝,其為害真是十分嚴重。趙翼的這些評論,說明他看到了封建社會的一些矛盾症結,其眼光是相當敏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