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以博雅著稱的史學家鄭樵(2 / 3)

鄭樵在仕途上是不得誌的,他步行兩千裏到都城臨安給宋高宗上書並獻上自己著作的目的,是想求得二官半職,但宋高宗隻是下令把他的著作送至秘書省收藏,並沒有給他封官,他隻好回到家鄉福建繼續從事讀書著述和講學活動。不過由於他給皇帝上書和著作被收藏於秘書省的緣故,使他的聲望大大提高,來向他求學的人大為增加,學生最多時達到了200多人。後來,由於王綸,賀允中的推薦,宋髙宗召見鄭樵,予以垂詢以後,特授他為右迪功郎、禮兵部架閣。但不久受到葉義問的彈劾,改監潭州南嶽廟。他著的《通誌》完稿後,又被召人為樞密院編修官,但又被彈劾而罷職。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鄭樵終因心力憔悴而得病去世,終年59歲。

鄭樵一生的著作很多,今人根據文獻記載統計共有84種1000多卷,但大部分都已散佚,流傳至今的僅有《通誌》、《夾繚遺稿》;《爾雅注》、《詩辨妄》、《六經奧論》等數種和一些零散的文章。其中《通誌》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被人們授以史學家桂冠的不朽名著。

《通誌》是一部紀傳體通史,全書共200卷,500多萬字,篇幅約為《史記》的10倍。分為紀、傳(包括世家載記廣譜、略四部分。其中帝紀18卷,世家3卷,列傳108卷,載記8卷,四夷傳7卷,大致為刪錄諸史編纂而成,鄭樵雖然下了考訂補綴的功夫,但是為例不純,並無過多的驚人之處。年譜4卷,是仿照《史記》諸表之例而作,大致上也像紀傳部分一樣,鄭樵雖有考訂補綴而無驚人之處。略52卷,為《通誌》的精華所在,共分20略,有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禮、諡、器服、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讎、圖譜、金石、災祥、昆蟲草木。這些內容中的絕大部分不僅不見於以往的紀傳體正史,就是有關的典章製度史如《通典》等亦未曾記載過。鄭樵自己在《通誌·總序》中說:“總天下之大學術,而條其綱目,名之曰略,凡二十略。百代之憲章,學者之能事,盡於矣。其五略(指禮、職官、選舉、刑法、食貨),漢唐諸儒所得而聞;其十五略,漢、唐諸儒所不得而聞也。”又說:“二十略皆自有所得,不用舊史之文。”

用今天的眼光來看,鄭樵的《通誌》(主要也就是其中的二十略)究竟有哪些值得肯定?歸納起來大致有會通思想、崇尚實學、實事求是和不信災祥占候之說等幾個方麵。

會通思想表現在《通誌》一書會通了自上古至隋唐的曆史。是書紀傳部分自三皇記至隋,二十略自上古記至唐,把在它以前出現過的紀傳體史書和編年體史書記載的主要史事全都會通成為一書,不苒像斷代史那樣一代一代地割裂。鄭樵說:“百川異趨,必會於海,然後九州無浸淫之患;萬國殊途,必通諸夏,然後八方無壅滯之憂。會通之義大矣哉!”這也就是說,他把曆史的演變因革,當作如同江河彙人大海,萬國與 夏交通那樣看待的。這樣看待曆史,才能看得出朝代遞嬗的基本情況,才不至於出現“前王不列於後王,後事不接於前事。郡縣各為區域,而昧遷革之源”的錯誤。會通還不僅僅表現在史事的會通,並且也表現在會天下之書為一書的文獻資料的會通。《通誌》的紀傳部分雖然是刪錄諸史編成,無大發明,但考訂補綴則是在會通思想指導下,參考了許多正史以外的著作做成的,所以也偶有發前人所未發的成就。這說明修史應盡可能多的搜集資料,才能會天下之書為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