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打造屬於世界的“中國夢”(3)(2 / 3)

我國僑務方麵的國情與當時的印度有些相似,也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中國可以適當借鑒並綜合印度和韓國兩個國家的經驗。在目前沒有雙重國籍政策下,考慮針對原籍中國(本人或父母曾擁有過中國國籍)、凡具備碩士學曆、在國內納稅超過一定額度、具備高層次人才標準或在邊遠地區工作且保持一定收入者,都可以直接申請海外公民證或發放相當於綠卡的海外華裔卡。海外公民證主要適合原籍是中國的人士,可以終身免簽證,海外華裔卡主要適合海外的第二代、第三代華人,可以15年免簽證,兩種證件都可以享受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以外的本地居民待遇,這樣,我們就可以不花一分錢,來對海外人才進行長期甚至是永久性的引進。這一方麵節省了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成本,推動了人才環流;另一方麵,改革開放後出去的新華僑華人主要集中在歐美發達國家,不會引發東南亞的華人問題。

評估修訂《國籍法》

在當今世界上,各國的國籍政策也是為吸引人才和凝聚海外族裔服務的,在無形之中也在進行激烈的競爭,許多國家為了服務於人才競爭,修改國籍政策,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雙重國籍或類似寬鬆措施在國際人才競爭中是一項強有力的政策,不用花一分錢,就能吸引大批的人才回流,使留在海外的人才有一種歸屬感和對祖籍國的一種天然的關聯。雙重國籍的政策有利於在全球化的今天吸引海外人才、資金、技術,而反對雙重國籍卻並不能阻止人才流失或財產的流失。2006年聯合國秘書長報告《國際移徙與發展》也強調:“如果能夠保證再度移民海外,有權在目的地國長期居留的移徙者可能更願意返回家園,嚐試新生活。因此,在目的地國居住的保障可能促進人才的回移或循環流動。這樣,給予雙重國籍身份也有助於回移。”近年來,中國周邊的國家紛紛放寬雙重國籍政策,印度、韓國、越南、菲律賓,包括中國的香港和台灣,為了人才競爭的需要,都開始承認、默認或出台類似雙重國籍的政策,極大地促進了這些國家和地區的人才回流和環流。如印度曾是一個人才流失大國,2000年以前沒有開放雙重國籍政策之前,印度的高級軟件人才隻有7000人,2000年後放寬了雙重國籍政策之後回來了70萬高級軟件人才,一躍成為世界軟件大國。

麵對嚴峻的國際人才爭奪,中國應當采取新的應對措施和政策來加強海外人才的歸屬感,方便海外人才的回流與環流。我們不僅需要爭取第一代,還需要爭取第二代、第三代海外華裔人才來中國服務。

建議修改《國籍法》中“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這一條。我國在1955年前承認雙重國籍,孫中山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還擁有美國國籍。國籍政策在20世紀50年代發生了變化,當時世界分為兩大陣營,雙方處於“亞戰爭”的冷戰狀態,中國與美國以及東南亞許多國家都沒有建交,因此,不承認雙重國籍可以使當地華人不再為意識形態而受到幹擾,這在當時起到了積極的作用。1980年,全國人大通過的新中國第一部《國籍法》中正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現在看來,這條規定過於嚴厲,等於開除了海外中國人的國籍。這在世界上其他國家是極為少見的,建議不提或予以修改。可以考慮采取不承認不保護,但也不剝奪原有國籍的政策,例如,俄羅斯不承認雙重國籍公民的外國國籍,但公民獲得外國國籍也不剝奪其本國國籍。美國公民的護照上甚至寫明:一旦美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當他在另一國籍的所屬國時,該國如果如對其實行有關法律(包括要求他服兵役),其雙重國籍“可能妨礙”美國方麵對他提供領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