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移民製度背後的資源爭奪戰(1)(3 / 3)

相關國家和地區調整投資移民綠卡主要基於如下考慮:擁有充足資金的人,因擔心資產安全或僅僅是為兒女求學和前途考量而移民。許多資金實力雄厚的富豪並沒有過去成功的商業背景,資金來源不明,或者幹脆是通過違法犯罪而得來的資金。這些人為所在國作出的貢獻有限,僅僅投資房地產並不能促進商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和改善本土公民的收入,卻可能在國內以及國際上造成不良的影響。這一群體很難主動融入當地社會,不一定能對當地發展作出長遠的貢獻,卻可能抬高房價、物價。所以,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在爭取企業家們前來投資的同時,對投資的領域限製也越來越多。

不同類別的經濟移民製度

確定既滿足自身需要,又與本土人才互補,也能夠融入本國的人才,需要量化的評估機製。在美國,除了第一優先的“傑出人才”、投資移民和特殊人士外,其他移民類別包括H1B等簽證持有者,申請綠卡必須先獲得勞工證。而勞工證的審批不隻要求有雇主的邀請和擔保證明、高於平均工資的收入、相當於本科的學曆,還要求該工作職位沒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願意應聘,或即使願意也無法勝任,以保證移民不會搶本土人才的飯碗。當然,過高的綠卡申請門檻也給美國帶來了1000多萬的非法移民。有些移民是偷渡而來的,但相當一部分非法移民是簽證到期、申請不到綠卡而又不願離開者。

從申請者的情況來說,世界各國的經濟移民主要分為技術移民和投資移民兩大類,還有可能設立國家利益需要的移民類別;從申請形式來說,一般分為雇主保證(或申請)和獨立申請兩大類。

由雇主擔保或聯合申請的移民一般被稱為職業移民,這類移民主要為了滿足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社會非營利性機構的人才需求,尤其是滿足經濟建設的人才需要。同時,還可能會設立職業移民清單,建立雇主申請及擔保製度,以保證市場發揮人才資源配置的主導作用,同時保證政府長遠的宏觀調控職能以及本國公民的就業優先權。

在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等國家,隻有符合職業移民清單上的職業才可以申請移民。職業移民清單上的職業會根據人才市場的需求和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其中,澳大利亞與加拿大、新西蘭的不同之處在於,該清單必須經過澳大利亞28個職業評估機構(如澳洲計算機協會、澳洲醫療科學院等)的評估。之後,由雇主和個人提出申請,政府審批管理,避免上層建築決定經濟基礎。

對於外國留學生來說,不管是否在該國留學過,都必須先獲得工作簽證。畢業後政府會給予一定的求職時間,一般在半年到三年之間,因不同國家、不同專業、不同學曆而異。在被雇主聘請,工作居留一定時間(加拿大這樣急缺勞動力的國家可能是一年,英國可能要四五年)後,他們才可以通過不同類別的移民渠道申請綠卡。申請職業移民必須先符合職業移民清單上的職業要求,之後通過積分評估製來進行評估,每年的名額可能會按申請者的祖籍國進行一定的配額限製。但在2011年11月29日,美國國會已經以壓倒性的389∶15的票數比例通過了在2015年完全取消職業移民的國家配額上限以吸引高學曆人才的移民法案。

在當今世界日漸成為主流的“積分評估製”,主要針對的是職業移民體係。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都是實施積分評估製的代表國家,日本的新移民製度也計劃實施該製度。計分標準主要是年齡、教育、語言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技能、收入、專業成就、適應能力、語言能力等。還有一些加分因素,以澳大利亞為例,若申請人願意到澳大利亞邊遠地區工作、居住並獲得州擔保一律加10分;配偶符合澳大利亞移民的四大基本條件,加5分;過去4年中有6個月在澳大利亞從事職業移民清單上的工作或掌握澳大利亞一門流利的社區語言,加5分;有澳大利亞籍親屬,加15分。

不過,市場資源配置會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的需要,製度性地忽略社會發展的人才需求,尤其是對人文藝術學科人才的需要。雇主申請會忽略領軍型的人才以及自己創造就業機會的投資型、創業型人才。因此,世界各國通常還會有可以獨立申請的移民。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獨立申請的類別包括但不局限於投資移民,例如,許多國家還有自雇移民等類別,不是商業人才的藝術家等也可以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