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下半葉,歐洲傳統發達國家並沒有把移民製度與人才戰略結合起來,這也導致了歐洲競爭力的逐漸衰落。因此進入21世紀後,為了爭奪頂尖人才,歐洲傳統三強國家英、法、德也都進行了製度改革,以應對競爭。例如,2000年德國正式實施“綠卡工程”,2007年法國推出“優秀人才居留證”政策,2008年英國正式實施“記點積分製”的移民製度。中國2004年出台了“綠卡”製度,但至今沒有海外頂尖人才加入中國國籍。
族裔人才和留學人才優先
20世紀90年代以後,越來越多的新興國家對海外留學人才和族裔人才開始實施特殊照顧的政策,如韓國、印度、菲律賓、巴西、墨西哥、越南等國家主動承認雙重國籍,以吸引並推動海外留學人才和族裔人才回歸。
韓國法務部2010年宣布對韓國永久居住權製度進行修改,針對海外韓裔實施優惠政策。之前,海外韓裔人士必須在兩年內累計居留韓國的時間不少於700天,才能批準其綠卡申請。從2011年開始,新製度實施後,隻要登記在韓國的居留地址即可。同時,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將通過直接申請獲得居住資格。
作為國家人才政策的有力補充,印度在承認雙重國籍之前,就推出了“印度裔卡”計劃和“印度海外公民證”計劃。持有“印度裔卡”或“印度海外公民證”的海外印度人才在購房、醫療、社會保障、所得稅、貸款額度、風險投資基金的申請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麵都享有“本土公民待遇”,但不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截至2010年3月,根據美國駐印度大使館的統計,印度已經發放了400萬張“印度海外公民證”和700萬張“印度裔卡”,共1100萬張,這極大地促進了海外印度人才的回流與環流。
需要指出的是,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早就默認或者承認雙重國籍了,這些國家的海外留學人才的離開與回歸並不存在障礙。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本國出去的留學人員之外,接收的外國留學生也一般是優先對象。歐美發達國家出台與引進人才有關的簽證、綠卡、入籍政策時,往往與本國吸引外國優秀留學生的政策結合起來,並對在本國學習、容易融入本國文化的外國留學生實施優惠政策。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勞動力嚴重短缺的國家,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尋找工作的免簽證時間為2~3年。申請綠卡時,在本國學習過的外國留學生往往也會在“適應能力”等方麵獲得加分優惠。
韓國、日本等新興發達國家也開始重視從外來留學人員中招攬人才。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在2008年施政方針演說中就提出了“接收30萬外國留學生計劃”。計劃所涉大學約30所,選出的留學生人數占學生總數的20%以上。此外,日本還出台相關措施,以確保50%以上的外國留學生能留在日本就職。
歡迎非投資房地產的實業投資移民
在人才爭奪過程中,與強化技術移民、吸引海外人才回流等戰略相伴生的是世界各國日漸抬高投資移民的門檻。它們一方麵加強了對通過買房來申請投資移民的限製,另一方麵提高了對商務背景和能力的要求。其目的不隻是單純地吸引海外的資金,還將投資移民政策與國家產業長遠發展戰略相結合,在吸引資金的同時,還要促進商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培養人才。
2010年,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將投資移民門檻從650萬港元上調到1000萬港元,並且將房地產從投資移民計劃的投資資產類別中剔除。新加坡不久前也修改了投資移民政策,投資基金和房地產組合方案也被取消。
2010年,加拿大政府調整了投資移民的政策,投資加拿大政府指定或監管項目的門檻和個人淨資產門檻都提高了一倍。並且,雖然加拿大的投資移民項目允許各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出台計劃,但一定的商業背景仍是必不可少的:申請者必須在近5年內至少有兩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必須證明自己曾經成功運作、控製、指導或管理過一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