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也在2009年9月正式實施《新國籍法》。據估計,目前大約有350萬越南人在海外散居,回歸人員回國經商在一年內就為越南經濟貢獻了60億美元。因此,“為了吸引更多海外越南人回國投資”,越南政府表示將允許持外國護照但未明確主動表示放棄越南公民身份的海外越南人同時保留或恢複越南國籍,即持有雙重國籍。
雙重國籍者的身份認同一直是個存在爭議的問題。許多國家隻對特殊情況作出規定,例如,菲律賓政府規定,雙重國籍持有者若在海外擔任公職,禁止在本國參加競選,不能進行投票。美國、俄羅斯是默認雙重國籍的典型國家,美國不承認公民的外國國籍,但也不會因為公民同時擁有的外國國籍以及擔任外國公職而剝奪其本土公民的身份。美國法律規定,公民放棄國籍必須符合7種情況,並“自願且明確”完成三項法律程序。如果公民不願意,政府無權剝奪其國籍。俄羅斯也不承認雙重國籍公民的外國國籍,但公民獲得外國國籍後也不剝奪其本國國籍。
承認雙重國籍是印度最立竿見影的一項吸引海外人才的政策,因為這從行動上體現了印度政府把海外僑胞當作了自己人。在2003年印度出台雙重國籍政策後,許多印度企業家協會就預測說,未來必然會有大批的外資湧入印度,絕大多數都是來自矽穀的創投公司以及印度的信息人才,這甚至會對美國矽穀造成影響。
在印度2003年承認雙重國籍之前,聯合國關於人才發展的研究報告稱:美、歐、日等發達國家憑借優越的科研和生活條件,吸引了大量來自印度的人才,由此給印度造成的損失每年達20億美元。而在2005年,美國電子協會在調查中發現:“印度出生的高技術人才曾經大批流向美國。如今,這些人正在返回印度,使美國的‘人才吸引’變成了印度的‘人才吸引’。”媒體報道了2003年以來印度蓬勃的人才回流現象:“過去18個月以來,已有3萬名科技專才回歸印度。”
截至2007年,數年內從美國回到印度的信息產業人才已經超過6萬。印度軟件業80%的收入來自以美國為主的海外市場,大批具有國際實踐經驗的海外印度人才的回歸是印度信息產業突飛猛進的秘訣,它帶動了本土人才的就業和高科技企業的國際化。在1996年之前,印度隻雇用了7000名軟件專業人才;而在2006年,印度就已經有了70萬名軟件從業人員,並依賴出口和外包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軟件出口國,以及世界第一大軟件外包國。
當今世界,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俄羅斯、法國、英國、意大利、西班牙、以色列、愛爾蘭、新加坡等發達國家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韓國(2011年)、印度(2003年)、巴西(1995年)、越南(2009年)、墨西哥(1998年)、菲律賓(2001年)等有大量海外族裔人才的新興國家,過去都反對雙重國籍,在20世紀90年代後不約而同地調整政策明確承認雙重國籍。目前,除了中國內地外,世界主要經濟發達國家或地區都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包括中國香港和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