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0章 懷念母親(3 / 3)

1966年7月,我小學畢業並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當時揚州地區的重點中學——蔣華中學。收到錄取通知書的當天,同學來祝賀,可我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因為家裏經濟情況不允許我到中學讀書。母親和父親商量後決定:讓我去讀中學。我去學校報到的途中順道去看一位同學時,竟將父親給我的5元錢丟了。5元人民幣當時可是不小的數目,何況是借的,父親狠狠打罵了我一頓。犯下如此大的錯誤,上學之事要“泡湯”了。就在我幾乎絕望之際,母親背著父親,悄悄賣了家中的口糧,重新為我籌學費、書錢。好心的鄰居孫大媽又悄悄塞給我5元錢。母親說:孩子,受人滴水之恩,以後當以湧泉相報。這錢放好,千萬別誤了學業。我藏好母親賣口糧的血汗錢和留著孫大媽體溫的5元錢,便趕往學校報到。此時,“文化大革命”已蔓延全國。學校內貼滿了大字報。初一新生勉強上了2個月課,就停課鬧革命。學校決定讓初一新生回家。在母親的督促下,我在幫做家務的同時,堅持每天看書和溫習功課。不久學校複課。1969年7月,我初中畢業,並以優異成績被蔣華高中錄取。我所在的高一(2)班60名男女同學,來自全縣各地,有66屆、67屆、68屆、69屆四個年級的初中畢業生,年齡最大的與年齡最小的相差8歲。我是全班年齡最小的,與老三屆初中畢業的同學比,底子顯然不如他們。“隻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生活上要與條件差的同學比,學習上要與最好的同學比”。我把母親的叮嚀作為座右銘,學習成績不久躍入全班前10名。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我在縣政府工作的舅父的幫助下,利用學校放暑假、寒假的時機,到泰興、黃橋等地去做臨時會議服務員,每天工資1元。這樣,一年的學雜費就基本解決了。1971年7月,我高中畢業,成為當時生產隊唯一的高中生。當時全國所有高校都關門停課,我無法圓“考大學”夢。

(四)

1974年11月,在家鄉已當了3年多老師的我,經不住綠軍裝的誘惑,準備報名參軍入伍。當時不少親友都持反對意見,但母親卻十分通情達理。母親說:“你是長子,家裏確實需要你,但當兵保家衛國是大事。”在父母的支持下,我來到舟山群島最北端的花鳥島當了一名海防戰士。10年後,在家中最缺勞力的時候,母親和父親再次響應國家的號召,又送小兒子(我的小弟)參軍入伍。為了幹好部隊工作,我幾乎放棄了當戰士和提幹後的探親假。入伍20多年,累計回江蘇老家不到兩個月。我的3個弟弟結婚時,都盼我這個當軍官的哥哥能回去參加他們的婚禮。可我都因部隊戰備或值班或工作忙脫不開身,未能參加他們的婚禮,僅寄了點錢表示心意。為此,一些親友不理解,頗有微詞,什麼“當了官,忘了家”等。好在母親和父親倒是對我這個遠在舟山海島的長子十分寬容理解和支持的,20多年中,從未給我拍過一份電報或寫過一封告急信或打過一次告急電話。即使父母都生病住院,二位老人也堅決不讓家人寫信或打電話告訴我實情,說是怕我分心影響工作。父母70歲高齡時,還堅持下地幹活種責任田。一次,母親單獨下地幹活,累得昏倒在水田裏,幸被鄰居發現後送往醫院救治,這才未發生意外。在我心目中,母親是一個平凡、堅強而偉大的人。母愛如山!

(原載《新浪網》2008年4月1日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