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歧路還是不歸路?(2 / 2)

如果她不是接到那個人的電話,她就不會去找表妹討主意。

她長得不漂亮,快三十歲了,一直沒有結婚。她不知道那麼優秀的他竟然想娶她。

如果她幾年前的那一天沒有去迪廳,就不會認識他。

那些日子,她心情不好,就去了迪廳。一個英俊的男人一直坐在吧台前喝酒。他看見了她,就徑直走過來,像老朋友一樣對她說:“你還是一個人?”她沒有反感他,也沒有戒備他。那天,她喝多了。他開車把她送回家。奇怪的是,她昏昏沉沉一路沒說話,他竟然把她送回了家。他怎麼知道她住在哪裏呢?他沒有碰她,就離開了,從此再沒有出現,直到突然打來一個電話,說:“我要娶你。”

如果不是爸爸和媽媽離婚了,她也不會心情不好。

爸爸和媽媽多年來一直不和睦,盡管他們的婚姻跌跌撞撞地走過了幾十度春秋,他們之間的矛盾交點一直沒有解決。媽媽是個小心眼的女人,嫉妒心極強。有一天她偶然發現爸爸和他年輕時代失散的一個相好又聯絡上了,兩個人藕斷絲連,她氣得和爸爸大鬧了一場,終於沒有扳回爸爸的心。爸爸愛那個女人,他無法把她舍棄。

如果爸爸再沒有遇到那個女人,就不會產生後來的悲劇。如果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個黃昏爸爸沒有路過那個十字路口,就不會看見那輛長途汽車。沒有看見那輛長途汽車,他就不會看見她。另外,如果爸爸不是遇到了那個饒舌的同事,就不會在那個路口停留十分鍾。如果爸爸不停留那十分鍾,就和那輛長途汽車擦肩而過了。

她和爸爸失散八年,人海茫茫,根本無從尋找。她坐長途汽車下鄉,路過這個小城市,過去之後,她也許一生都不會再路過這裏。可是,爸爸偶爾一抬頭,他和她透過車窗看見了對方,都愣了一下,不太相信,緊接著,她就發瘋地喊停車……

那個饒舌的同事如果不出門,就不會耽誤爸爸那十分鍾。他本來不想出門,可是,他的堂弟走失了,他出來尋找。

如果他的堂弟不瘋,也不會走失。如果他沒有那次悲慘經曆,也不會瘋。

堂弟的女朋友是個教師,她放暑假了,兩個人到山裏去玩,不幸掉進一個深深的陷阱裏。那地方很偏僻,終日不見人跡。他們呼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幾天過去了,他們的嗓子都喊啞了,能量都消耗光了,他女朋友堅持不住了,奄奄一息地說:“我先去了。你吃我的肉吧,多活幾天,等有人來救你……”他抱著她大哭。他女朋友死了。最後,他終於吃她了,從臉開始吃……有一個獵人路過,把他救出來。他出了陷阱就瘋了。

如果堂弟的女朋友不建議去那個地方玩,他們就不會罹難。那地方堂弟不知道,他女朋友也不知道。他女朋友是聽另一個教師說的。

那個教師說:“據說筆架山裏有一個景觀,叫愛情河,兩支水,一紅一綠,流著流著就合而為一,萬紫千紅,很美妙。戀人喝了愛情河的水,更加恩愛,更加久遠。”

那個教師那天剛剛聽播音員朗誦一篇散文,寫的是一個孔雀山裏有一條愛情河……他隨口給篡改了。他對堂弟的女朋友說的不是謊話,是美麗的童話。他想給枯燥的生活增添一點詩意。

堂弟和女朋友也明知是童話,但是他們還是去尋找了,這尋找本身就是詩意了。

如果那個教師聽不到那篇美文,就不會對堂弟的女朋友編織那個童話了。他是一個缺乏想象力的人。如果他沒有去那個朋友家,就不會聽見那篇散文。他當時還沒有收音機。

如果他去那個朋友家的時候,路過那個十字路口,一定會遇到他的父親。遇到父親他就哪裏都去不成了,因為父親正四處找他搬蜂窩煤。他父親很凶,喝一嗓子他就找不到東南西北了。去朋友家正好要路過那個十字路口,如果不是前一天夜裏他做了一個夢,他就不會繞著走。

前一天夜裏,他夢見他路過那個十字路口,好像有個熟人在叫他,聲音細細的,他轉頭,看見一輛天藍色的卡車,駕駛室裏有一個麵容極其醜陋的司機,他正向他招手:你來……

或許你看過這些故事便會懂得,沒一個人在一個關鍵的節點上都會為了不同的目的而走上歧途,沒有人生下來的那一天就是作家就是殺手,某些作家後天選擇了是寫都市還是寫懸疑,同樣,某些人對於殺人後天選擇了隻是在腦袋中想一想還是位置付出行動,當殺人或者寫作變成一種無法挽救的信號,那意味著這條歧路就是一條不歸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