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殷商時期,從出土文物及甲骨文字看,中國已出現了十餘種敲擊樂器和吹管樂器,並有可能還有了彈弦樂器。敲擊樂器中由原始的陶鼓,隨著手工業和青銅冶煉業的發達,已有了木製及銅製的鼓,並發展為多種不同形式,既有帶腳的“足鼓”,也有以木棍貫於鼓身的“楹鼓”,以及有柄、鼓身兩邊係有繩槌,可搖擊發聲的“鞀鼓”等。磬是敲擊樂器家族中以玉或石頭製作的又一個成員。至商代除了單個的諸如虎紋大石磬那樣的特磬,還有三枚一組、音高不等的編磬。在鍾類的敲擊樂器中,形式、大小和演奏方式更為豐富多樣:有安插在架上的鐃,用手執著敲擊的鐸、鈴,也有懸掛敲擊的鍾、鏞等。殷墓出土的編鍾,也常常三枚一組。
吹管樂器有麹、龢、塤等。麹和龢均由數根葦管編製而成,不同的是麹的編製左右成列,是排簫的前身,隻能奏單音曲調;龢的編製抱團成束,則後來演變成笙,能同時發數音。商代的塤有陶、石、骨(象牙)等不同材料製成,並已共趨於桃形。河南輝縣琉璃閣出土的商代陶塤已有五音孔,可勉強吹奏五聲音階的曲調。
編鍾、編磬、塤、麹等樂器的出現,說明至少至商代,經過長期的音樂實踐,人們已有了初步、但明確的音階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