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義很快席卷尼德蘭每一個省,被搗毀的教堂和修道院多達五千五百多個。憤怒的人們還攻占監獄,釋放被囚禁的新教徒。農民也隨之行動起來,燒毀田契,建立武裝,奪取政權。
這種自發的人民起義使西班牙的統治陷於癱瘓,厄格蒙特伯爵和荷恩上將等人看到民眾們的行動後,都嚇得目瞪口呆,厄格蒙特顫抖地說道:“我本想嚇唬一下西班牙國王,並不打算采取這類過火的行為。如今鬧到如此地步,該如何是好呀?”
荷恩上將驚恐萬狀地說道:“西班牙人一定不會饒恕尼德蘭的,這回可鬧出大亂子了!”
女總督碼格麗特被這暴風驟雨般的革命運動嚇壞了,她的總督府亂作一團。8月23日,女總督急忙發表公告,佯裝答應起義者的要求,停止宗教迫害,允許加爾文教在指定的地點傳教,大赦貴族同盟者,並懇求貴族們發揚忠君思想,協助恢複國內的安內。那些被人民造反嚇壞了的貴族,聽了女總督的宣告,立刻無條件地接受總督提出的條件,解散了貴族同盟,向西班牙政府表示屈從。
1567年春天,革命運動遭到了鎮壓。接著,曾一度和人民群眾造反的加爾文派資產階級分子也紛紛退出運動,矢口否認事先知道起義的事,要求人民保持安定,停止暴動。這些有產階級竟然為虎作倀,幫助總督鎮壓人民起義。兩位領導起義的新教徒被殺害。另外12名運動參加者也受到了不同的嚴厲懲罰。厄格蒙特伯爵的手下人一次竟絞死了21名參加運動的人。加爾文派宗教洗庭也同意當局處死幾名聖像破壞活動的參與者,為的是幫助當局有效地“恢複秩序”。
由於資產階級的叛變,一場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陷入了低潮。
這年8月,腓力二世任命阿爾法為尼德蘭總督。阿爾法設立了“調查騷亂委員會”,血腥鎮壓尼德蘭革命者,並推行新稅製。於是,尼德蘭人民在南方密林中組成“森林乞丐遊擊隊”,在北方沿海組成“海上乞丐遊擊隊”,英勇地反抗西班牙的暴政。
1572年,北方各省舉行大起義,解放了荷蘭和澤蘭的大部分。這年8月,奧倫治親王被推為北方各省執政。同時,南方的革命形勢也日趨高漲。1576年,布魯塞爾爆發了起義,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蘭的統治機構。
1576年11月8日,南北各省代表締結“根特協定”,恢複南北統一,共同反對西班牙的統治。隨著革命的不斷深入,在西班牙增兵的情況下,西南幾省貴族於1579年1月23日結成阿拉斯同盟,宣布承認腓力二世對尼德蘭的主權,天主教神聖不可侵犯。
北方七省和南方部分城市為對抗西南幾省貴族的背叛,於同年1月6日結成烏得勒支同盟,建立統一的軍隊,采取統一的稅率、幣製和度量衡製,製定共同的軍事、外交政策。同盟促使北方七省完全擺脫西班牙的統治,為聯省共和國的成立奠定了基礎。
1581年,由北方各省代表組成的三級會議宣布廢黜腓力二世,正式成立聯省共和國。由於荷蘭省在聯省中的經濟和政治地位最重要,因此也稱荷蘭共和國,簡稱荷蘭。
隨後,荷蘭在軍事和外交上取得反西班牙鬥爭的勝利。1609年1月9日,西班牙國王腓力三世被迫與荷蘭簽訂了《十二年停戰協定》,在事實上承認了荷蘭的獨立。尼德蘭革命在北方獲得完全勝利。
這場革命以加爾文教為旗幟,以城市平民為鬥爭主力,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蘭的專製統治,在歐洲建立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為資本主義在尼德蘭北部的發展開辟了道路。
尼德蘭革命僅是一次獨立運動,也是一次資產階級革命,革命勝利後成立的聯省共和國被馬克思稱為“17世紀典型的資本主義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