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博
2005年12月22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文化遺產日”,次年6月10日迎來了第一個“文化遺產日”。從此,我國有了“文化遺產日”這個屬於文化保護和傳承的節日,從而增強了人們保護遺產的意識。遺產保護也拉開了裏程碑式的帷幕,彰顯了我們國家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今年6月12日,我國又迎來了第五個“文化遺產日”,主題是“文化遺產在我身邊”。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也是人類文明的瑰寶,它包含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兩種。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曆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曆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麵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曆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所謂文化空間就是指那些在特定時間內舉行各種非物質文化活動及儀式的特定場所,其中比較典型的如山神廟會、祭祀大典等帶有文化空間的特點)。我國文化遺產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結晶。保護和傳承好文化遺產,是連接民族情感、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的基礎。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麵臨嚴重威脅,不少曆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古城牆、古建築、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非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沒有得到有效遏製;由於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許多重要文化遺產消失或失傳;在文化遺產相對豐富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由於人們生活環境和習慣的變遷,民族或區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在城市化改造的過程中,由於片麵地追求煥然一新的感覺,一些老的建築被拆掉,毀壞了曆史遺存的保護;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一些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很多國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危機感的醒悟是從韓國端午祭申遺成功那一刻才被喚起。社會開始反思我們對於傳統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態度,這一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鍾,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迫在眉睫。
文化遺產生存和傳承環境的變化,也使許多在農業社會產生的文化遺產如磨、耙、犁、碾子、畜力車、人力車、獨輪車等用具,隨著原來生產方式的變化,和現代化進程的發展,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社會環境。隨著人們生活方式的變遷,過去使用的水井轆轆、灶台、風箱等用具,也在麵臨著快速消失。目前,在我國西部一些欠發達地區,或許還能看到它們的身影。人類社會就是在這種新舊文明交替嬗變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當人們適應了新的生活方式,那些過去時代幸存下來的物品,就是人類的文化遺產。它們積澱和凝聚著人類漫長曆史中形成的深厚文化內涵,成為反映人們過去生存狀態,對當今人類生活產生多方麵的積極影響。它的不可再生性要求我們必須進行有效的現狀保護,它的曆史文化價值又要求我們積極、合理地加以利用,使它為人類的現實生存服務。隨著文化遺產概念被社會廣泛認知,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必然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來,積極承擔文化遺產保護這一光榮職責,從而對遺產的文化價值和傳承及變化情況有所了解,增強了傳承和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