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這都是沒有史料憑證的謠傳,而事實孝莊到底嫁了沒有?始終無跡可尋。因為清代檔案和典籍中全然不見此事。國母再嫁可不是小事,當若存在,不該隻字未提。
有人認為,當時確實有所記錄,而後來的清政府的皇帝們認為此事有損皇家顏麵,便把有關此事的全部記錄銷毀了。但是,對於有敵意的外國人士,為什麼也未曾提過國母下嫁之事呢?孝莊作為皇太極的妻子,時處清朝初期,在那很長一段時間內,朝鮮都看不起清朝,認為他們是未開化的夷人,並對他們懷有敵意。其中,在朝鮮李朝的《實錄》中,就能看到他對清朝的不滿和蔑稱,但是卻沒有任何孝莊改嫁這件事的蹤影。倘若孝莊的改嫁真的曾頒布詔書以告天下,他豈不是可以正好拿來大做文章,羞辱一番,怎會隻字未提呢?
另外,還有一個反清複明的人,名叫張煌言,此人確實寫了首《建夷宮詞》描述孝莊下嫁之事。但是,他本來就對清朝存有敵意,寫詩挖苦、醜化清廷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把這首詩拿來當憑證顯然不怎麼靠譜。
對於孝莊改嫁多爾袞這個謎題,在孝莊咽最後一口氣時,說的最後一句話,還有人在大做文章。那就是,孝莊在臨終前對自己的孫兒康熙皇帝說:“太宗文皇帝梓宮安奉已久,不可為我輕動,況我心戀汝皇父及汝,不忍遠去,務於孝陵近地擇吉安厝,則我心無憾矣!”於是,有的研究者就認為,這裏的“不忍”不過是一種托詞,實則是因為自己改嫁,無顏與元配合葬。
追述了孝莊和多爾袞兩個人的一生,從點滴分析發現,似乎兩人之間確有曖昧,但實際還是沒有確鑿證據,也許我們抽絲剝繭的本領還是沒到家吧?這個謎題就留給我們的後人無限追蹤下去吧!
現代啟示錄
女人“改嫁”有多難
自古有“生是×家人,死是×家鬼”的說法,由此可見,女人改嫁是一件多麼難的事情。
在封建時代,當一個女人的丈夫死了,自己一生守節,便可得到一塊貞節牌坊;而如果看上了別的男子,就會留了罵名。就算還沒有結婚也是如此。比如,自己未來的丈夫忽然戰死沙場了,如果你願意一生不再嫁,那麼你也是個貞潔烈女。而古時候,真的就有些女人會這樣做,還引以為傲。
如今,改嫁已經不再是那麼“羞恥”的事情了,但是改嫁也總是沒有第一次婚姻來得順利。其實,按理說,什麼事情有了經驗應該都比沒有經驗做起來更容易些,可這點放在婚姻裏卻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兩個人走進婚姻的殿堂,肯定是打算攜手共度一生的。但是,很多時候人是複雜多麵的,也許在你認識對方的那一刻,那人是你中意的人,而相處久了,卻發現彼此總有化不開的矛盾,而沒有誰好與不好,隻是彼此不適合。出現了這種情況,必然會導致離婚,因為磕磕碰碰的相處還不如分開來得痛快。
還有就是,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就算一個身體機能再健康的人,也可能突發意外,這樣,也就會有很多不幸的人痛失自己的另一半。
而其實,單獨生活的男人和女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且又有誰不想享受家人的溫情以及家的其樂融融呢?可是,在經曆了失敗的婚姻之後,有些人就害怕了再次失敗而止步不前,當然也有些人變得對美滿婚姻的渴望更加強烈。
周怡是做玉器生意的,在本城開有三家連鎖店,不缺名也不缺利,就是缺個家。她丈夫去世十年了,她一個人帶著兒子過了十年。期間不是沒有人給她介紹其他人認識,隻是開始的時候她忙著處理丈夫留下來的一攤子事兒,無暇顧及;後來就是找不著合適的。拖到現在,都已經40歲了,合適的倒是有了,可卻不好嫁。
兩年前,周怡的公司發展遇上了瓶頸。就是,有了固定的顧客群,生意也不錯,但“審美疲勞”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處在一個上不去、下不來的狀態。別人都勸周怡別急,這樣下去也挺好,何必強求呢?周怡雖然不貪心,可也不想這麼不上不下的“吊著”,這讓她很不舒服。她就琢磨著想重新包裝一下自己的品牌,換個新形象。於是,朋友給她介紹了一個人,說他在這方麵做得還不錯。那個人叫董毅。
董毅挺能說,但是心眼兒很實誠,不會為了掙錢而跟客戶“胡說八道”。他給周怡的建議很中肯:如今品牌的知名度已經有了,可以說是本城的“老字號”了,但缺乏與消費者的情感互動。平時所謂的宣傳也很程式化——“感謝廣大顧客多年的支持……”,這根本不能打動顧客的心。對消費者來說,他們花錢不隻是想要買一種質量信得過的好東西,也想額外收獲一些體貼、關懷等情感。所以,接下來的品牌形象包裝應摒棄以往慣用的“高貴”路線,稍微放低一下身段,增加點親和力,這樣不但不會影響到品牌高貴的氣質,反而會多了些人情味。
聽後,周怡覺得非常在理,就采納了董毅的建議,果然效果不錯。於是,周怡就把自己公司的所有宣傳包裝都交給了董毅。除了工作之外,兩個人也非常談得來。這樣一來二往地,兩人就看對眼了。可是,他們這對搭配,看起來不是很和諧。因為,周怡比董毅有錢、有地位,而且還比他大三歲。
其實,拋除這些“世俗”的因素,兩個人還是很合拍的。對董毅來說,周怡既是“姐姐”,又是情人,還是知己,跟她在一起特別舒服,也很安心;而對周怡來說,董毅是個體貼的情人、風趣的朋友、可以信任的依靠,更重要的是他給了她一種全新的生命體驗,讓她已經沉寂了十年的生活重新燃燒了起來。
而彼此的關係確定後,就該談婚論嫁了。這時,雙方的現實情況就擺在了眼前:周怡有個15歲的兒子,聽話懂事,人也很活潑、樂觀,並且不反對母親再婚;可董毅那邊就很麻煩了,他的前妻帶著5歲的女兒生活,她的性格有些奇怪,一直沒有再婚,並有複婚的意願。女兒也堅決反對爸爸跟媽媽以外的女人結婚。而且董毅的父母也不是很支持,覺得一個男人找個比自己強的老婆不是什麼好事,不過並沒有激烈地反對。
所以說,兩人最大的障礙是董毅的女兒——心心。她一見到一個陌生的女人跟爸爸一起出現,就變成了個小刺蝟——非常警覺,也很有敵意。她很誠實地對董毅說:“我不喜歡爸爸跟這個阿姨一塊來接我。”
其實,周怡最怕的不是孩子本身。因為孩子才5歲,再有心眼兒也是個孩子。隻要自己真心地對她好,就算成不了親母女,也不會是敵人。她最擔心的是心心的媽媽。聽董毅說,心心的媽媽有抑鬱症,性格很孤僻,當然也很難相處。談戀愛時覺得她“神秘”,結婚了才知道她是真的孤僻,幾乎隻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因為,她父母的婚姻不幸福,並且奶奶和父親有重男輕女的傾向,對她不是很好,因此她從小就有陰影。既不相信婚姻,又迫切地期待一個完美的婚姻。可是,她本人卻又不做出相應的努力去爭取;相反,她很自我,永遠把自己的想法放在第一位。也許是因為沒有安全感的原因吧!董毅曾做出了種種努力,但卻都沒有見效,時間一長,兩人的感情必然會受到影響。其實,兩人結婚好幾年都沒要孩子,因為他前妻不想要,理由是不幸會遺傳,她不想再讓孩子遭罪。當時,董毅很生氣,因為她這意思不是明擺著說她自己過得很不幸嗎?
其實,說起來,董毅對前妻真的很好。她不想做家務,董毅就全包了;她不喜歡煙味,董毅就不再抽煙了;她晚上十點鍾必須睡覺,董毅也陪著她早睡;甚至她不想要孩子,董毅也沒逼她。隻是後來她突然想通了,決定生個孩子,理由是女人如果不做母親就不是真正的女人。
她生了個女兒,董毅非常高興,因為他真的很喜歡孩子,一直想做爸爸。看著漂亮的女兒,他覺得自己的人生也圓滿了,再沒什麼遺憾了。而老家的父母雖然喜歡孫子,但畢竟骨肉親情,埋怨了幾次之後也就去搶著看孫女了。可是,當時兩個老人的埋怨之言被他的前妻聽見了,於是便忌恨上了。過了幾天,找茬跟老人吵起來了,並嚷嚷著要他們走。董毅說了她兩句,她就跟瘋了似的罵董毅,說他為了“別人”罵她!董毅當時也就火了,父母成了“別人”,她做兒媳的怎麼不知道讓著點老人呢?他們隻是說說而已,心裏還是很疼孩子的啊!可是,他前妻小時候有陰影,對這種事特別敏感,怎麼也說不通,結果那次他們吵得很厲害。而之後,他的前妻心裏就有了疙瘩,總是懷疑他們嫌棄她、嫌棄她的女兒。而董毅忍了那麼多年,也忍夠了,隻是為了剛出生的女兒,他一直不想跟她鬧,想著為了女兒也得好好過下去。可是,他前妻卻不依不饒,時不時就把嫌棄女兒這個事拿出來說道一下。所以,雖然如願以償地當上了父親,董毅卻掉進了水深火熱之中。
在女兒兩歲時,前妻提出了離婚。理由是董毅不愛她了,她也不想讓女兒再重複她的命運。當時董毅不想離,因為女兒還小,她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可他前妻卻堅持要離,不離不行,董毅隻好同意了,但想要女兒的撫養權,他前妻一聽就不同意,說女兒跟著她生活才不會受歧視。總之,鬧到最後,婚離了,女兒歸了前妻。董毅每月要支付1500元的撫養費,直到孩子大學畢業,另外還要承擔孩子的教育費。
有這樣一位“前任”,周怡很有壓力,而沒多久,她也就領教到了。有一次,她給心心買了條裙子,結果孩子看到後就哭了,董毅哄了半天。最後一問才知道,原來她媽媽跟她說,後媽很壞,專門對付小孩子,給的東西都有毒。聽過之後,周怡很是無語!怎麼能對孩子說這樣的話呢?這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好啊!
類似這樣的事,一樁接著一樁,心心也像是黏在了董毅身上,用盡一切方法減少她爸爸與周怡的接觸,並且從媽媽那裏接收到了很多奇怪的信息,比如,爸爸不想要她們了;阿姨命硬,爸爸跟她在一塊會折壽的(因為周怡的丈夫死得早)……董毅怕了,他怕女兒變“壞”了,也怕她心裏會留下陰影,變成像前妻那樣的人。後來,他們兩個人都不敢提結婚的事了。
到最後,周怡算是灰了心了。她對董毅說:“為了心心好,你應該跟你前妻複婚。要不然,這孩子說不定會變成什麼樣呢!”董毅不想跟他前妻複婚,但又不能跟周怡結婚,兩個人就一直那麼耗著,見個麵都像在偷情。周怡覺得很累,心想:“改個嫁怎麼就那麼難呢?”
周怡在她自己的日記裏寫下了這麼段話:
想要改嫁,得擦亮眼睛,若“符合”以下條件,請慎重考慮:
1.奇怪的前妻;
2.前妻沒有再婚,並且孩子一直歸前妻撫養,而且男友又非常在意孩子,為了孩子什麼都可以犧牲;
3.男友對前妻有嚴重的“陰影”;
4.兩人之間的差距超過了大眾所能接受的範疇;
5.大部分的人認為不合適;
6.他“責任”太重,要照顧到一大家子人的情緒。
總之,再婚很難,不可輕易下決定。你要核算好投資的成本及收益的多少、返還期限,以及你們可能遇到的風險,對於“重組”後的“合作”模式也要提前做好規劃,還要引入獎懲機製,設計好解決、應對分歧的原則。並且在“合夥人”及“合夥人”相關的責任人的意見未達成統一之時,要隨時做好撤退的打算,這樣,在“重組失敗”時或許能夠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