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全球變暖與中國的發展上(3)(1 / 3)

在目前國際談判的各方勢力中,由於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所以歐盟一直居於氣候談判的主導地位。歐盟各國經濟發達、環境狀況良好、環保實力較強、清潔能源在能源構成中比例較大,並擁有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較充足的資金,加上歐盟獨特的綠黨政治,極力要求立即采取激進的減、限排溫室氣體措施,既可以回到國際社會的主導地位,又可以通過技術轉讓獲益,這使得歐盟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態度一直很積極。不過,美國和中國這兩個排放大國的減排行動一直讓歐盟不甚滿意,因此在談判中的態度是待價而沽:歐盟承諾到2020年將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20%,如果其他國家承擔量化減排責任,歐盟還可以減排到30%,即便如此,這離發展中國家一直期待的40%的減排下限還有很大距離。

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的東道國丹麥認為,需將現有的發展中國家再細分為發展中國家和最脆弱國家,最脆弱國家仍無約束性減排目標,但發展中國家將有強製性減排目標,而且到2050年,發展中國家人均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限製為1.44噸,而發達國家為2.67噸,大約兩倍於發展中國家。在2012年5月15日閉幕的德國波恩氣候會議上,歐盟首席談判代表麥茲格宣稱:按照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來區分減排責任,已經無法反映當前各國的經濟實情,應當采取更具活力的責任分擔機製。其針對的就是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大國。

以往日本在氣候談判問題上一直很積極,已創出了“低碳社會”的成功模式,但其在《京都議定書》中承諾的2010年減排6%的目標不僅沒有實現,反而增加了8%。日本政府在哥本哈根會議上承諾減排25%,但國內產業界反對強烈,表明最多隻能削減18%,加上政治原因,使其再三推遲《推動地球溫暖化防止法案》在國會的審議,碳排放交易製度的推廣也遭擱淺。更令人遺憾的是,日本在坎昆會議上以排放大國的美國和中國沒有參加為由反對延長《京都議定書》,對承擔減排責任態度消極。

歐盟和日本都要求中國承擔碳減排責任,並對中國的減排步驟給出了建議。英國斯特恩爵士認為,中國內部差異極大,雖然中西部地區還處於落後狀態,但沿海一些省市的人均排放已經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這些地區應該和歐洲一樣承擔量化減排義務,實施“區域減排”。日本人想出的辦法是“行業減排”,從高碳排放行業開始減排,隻要一個行業一個行業地減排下去,加到一起整個國家的總量減排就可以實現了。

從以上分析看,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盡管在一些問題上存在分歧,但在要求發展中國家承擔減、限排溫室氣體義務方麵,尤其是壓製中國承擔強製減排義務方麵,立場是一致的。中國強調發達國家在國際減排中應承擔更多的責任,強調自己是發展中國家,但是近年來世界金融危機中,中國經濟一枝獨秀,國際社會要求中國在氣候問題承擔更多責任的呼聲也高漲起來。在哥本哈根氣候大會期間,盡管中國宣布了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的承諾,然而,發達國家還是拿出“到2050年比1990年減排80%”的方案,希望爭取中國更大的讓步。這是一個對中國等發展中大國極其不公平的方案,因為這個方案意味著發達國家要求發展中國家從2020年要減少45%的排放。但是,這個方案確實起到了迷惑多數國家的作用,將國際壓力轉移到中國。在近年的國際氣候大會上,中國不但常成為發達國家指責的對象,同時也被一些發展中國家視為“不好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