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禮物包括皇帝賜予皇後的“大征禮”。根據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版的《欽定大清會典》的記載,清朝皇帝大婚之前,要遵循兩道下聘禮的程序:先行擇吉日行“納采禮”;在大婚的前一日再行“大征禮”。
我們無從得知同治帝所行“納采禮”及“大征禮”的具體情況,但可以參照有關順治帝大婚的記載。順治八年(1651年),14歲的少年皇帝大婚,“前期擇吉行納采禮馬十匹、鞍轡具甲胄十副、段百匹、金茶筩一具、銀盆一具。前期一日行大征禮黃金二百兩、白金萬兩、金茶筩一具、銀筩二具、金銀盆各一具、段千匹、布二千匹、馬二十匹、鞍轡具馱甲二十副、常等甲三十副”。
除了看各式奇珍異寶,北京城的百姓還被另一件事情吸引著,那就是負責抬皇後所乘花轎的轎夫們的演練:
宮廷轎夫能夠平穩地扛抬花轎,並且能夠快速地換肩換手。有傳言說,為了檢驗轎夫的穩定性,花轎中會置放一個盛滿水的花瓶。轎夫要確保花瓶中的水在扛抬過程中不溢出來。每次當有人喊花轎要過來了,百姓都會潮湧而至,但經常都是空歡喜一場,因為轎夫的操練總是在百姓不注意的時候進行。
在大婚之日,凡是與這條送禮之路——連接“皇後邸”與皇宮之間的道路——相連的其他街道或空地,都樹立起了竹架子,而後,又在竹架上覆蓋上藍布簾子和席子,以阻擋百姓們的視線。文章作者曾詢問其中緣故,結果被告知,主管大婚儀式的機構——禮部——不想讓百姓看到與此相關的任何事情。
根據辛普森的記錄,在15日早上,迎接皇後的花轎隊伍離開皇宮。“領頭的是一位蒙古王公,蒙古首領們的服裝格外華美。醇親王(Prince Tun)與一位淩(或林)姓(Ling)官員主持著整個儀式。蒙古王公手上捧著象征著皇帝無上權力的如意,這可能被理解為皇帝親臨,給予這個儀式以最高尊嚴”。
緊隨蒙古王公之後的,是三十匹裝飾以黃金和黃色飾品的白馬,其後是五顏六色的彩旗和“非常高的繡有龍鳳圖案的三重傘”,以及圓形、方形和心形的大扇子,還有“頂部是金瓜狀的長杆”。
辛普森寫道,排在這支迎親隊伍末端的是帝王華蓋,“它有些像佛教所用之傘,也屬於三重傘的一種”。緊隨其後的就是皇後新娘的花轎。花轎之主體由黃色絲綢製成,轎頂為金色,形狀與皇冠相近。花轎被裝飾以龍鳳圖案。這篇文章的作者顯然十分欣賞花轎的裝飾風格。他寫道:“(花轎)沒有飾以粗俗的珍珠和黃金,相反,其裝飾無法再簡單和樸素了。”
在對儀仗隊元素構成的描述上,《每日新聞》的另一篇未署名的報道——也可能是辛普森所寫——有些許的不同。1872年12月14日出版的《便士畫報》引述了這篇報道的部分內容:
儀仗隊隊伍不是很長,但他們的服裝都很華麗。首先出現的是一位騎馬的親王;然後是48匹白色小馬,領隊者身著猩紅色外套;一組樂隊,成員身穿猩紅外套,沒有演奏;32麵旗幟,48把扇子(又大又圓的東西),2把黑傘,2把白傘,6把黃傘,6把紅傘,2把藍傘,2把繡了圖案的黃傘,192盞燈籠(所有這些東西都由身穿猩紅色服裝的人拿著);醇親王騎在馬上,看上去很英俊,他身旁是四人抬的轎子;然後是新娘的金黃色花轎,由16名轎夫扛抬,都身著猩紅色外套,還有16名隨時準備換肩的轎夫;其後是騎馬的官吏,大約有100人,都身穿華服,步行官吏大約有200人。
如與《大清會典·輿衛》篇章作一對照,則可發現西方記者對儀仗隊諸元素的描寫接近真實。不過,他們提到的儀仗隊中的“花轎”、“傘”、“扇”、“彩旗”等物,皆屬皇後儀駕之設備,在《大清會典·輿衛》篇章中都有專詞特指:
“花轎”被稱為“鳳輿”;“扇”被稱為“鳳扇”,既有圓形的“龍鳳扇”,也有非圓形的“鸞鳳扇”,“有明黃紅二色”。“金瓜”則有兩種,依瓜之形狀不同而分別為“臥瓜”和“立瓜”,皆雕木為之;“彩旗”則被稱為“鳳旗”,緞質,有五種顏色。而文中所謂的“帝王華蓋”或各式“三重傘”,應該是皇後儀駕中的“九鳳曲蓋”、“九鳳傘”或“花傘”。無論是“鳳傘”還是“鳳扇”,其高度皆一丈有餘。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鳳輿”。根據《輿衛》的記載:“皇後儀駕鳳輿,木質,髤以明黃,通高七尺,穹蓋二重,高一尺五寸五分,上為八角,各飾金鳳……升以十六人。幨銷金鳳,四柱四周繪金鳳,坐具繡彩鳳,倚同撫式,皆繡金鳳”。
蹲守鴉片館
根據辛普森的報道,清廷曾給駐京外國公使團發文,請求公使們禁止本國國民在10月15日或16日靠近迎親儀仗隊所經之路。辛普森對此百思不得其解,他在文章中寫道:“人們很自然地會問,既然不讓人看,那麼,清宮弄如此龐大的婚禮陣勢到底目的何在?”盡管如此,這位記者仍然見證了這個過程。
辛普森寫道:“我有兩到三個突破障礙的計劃,最終,我接受了由某位女士發出的邀請,這位女士與公使團的某位成員有往來。這位女士有許多中國朋友,她為我在一家商店找到了一個好位置。這家商店位於儀仗隊的必經之路上。”
根據辛普森的描述,這家所謂的商店其實是一家又髒又破的鴉片館子,不過,它那不起眼的外觀反倒是不錯的掩護。這家鴉片館坐落在一條狹窄街道的拐角處,距離皇宮儀仗隊將要經過的那條街道非常近。
隨作者一起在這家鴉片館蹲點的,還有一位身份不明的女士,一個渴望看到皇後花轎的小女孩,以及一名充當向導的中國婦女。他們一行四人在15日晚上9點抵達鴉片館。因為他們得到的消息是,新娘的花轎將在15日午夜11點左右離開“新娘府”,要在16日淩晨2點之前抵達皇宮。這段時間被認為是“吉時”。
辛普森對蹲守鴉片館經曆的描寫,有助於我們了解當時中國的麵貌,尤其是晚清軍隊的紀律情況。因為前廳還在營業之中,辛普森等人不得不先在後院待著,一邊喝著茶聊著天,一邊看著煙客們吞雲吐霧。後來,他們四人被領到了前廳。這篇文章寫道:
我們經過了一間後房,裏麵有兩到三個人躺在墊子上,正在吸這種舒緩的藥物,他們沒有看見我們。我們來到了前廳,那裏非常的黑暗。窗戶以木架為主體,其上覆以薄紙。以指尖在薄紙上戳一小口,就能看見外麵的情況。當時正值滿月當空,外麵情形清晰可見。窗外懸有幾個燈籠,以照引路人。有幾個士兵正在院外無所事事。此時,所有的店鋪已經打烊,使外麵風景有些荒涼。它讓我記起巴黎公社(The Paris Commune)期間的巴黎的某條街道,商店和櫥窗都關了,街上除了士兵之外,再見不到其他人。
在儀仗隊將要經過的路上,已鋪上新的黃色沙土,顏色足以被認為是帝王之色。我們看見一條狗經過了這條路,這條德比狗(Derby)似乎是專門趕來表達對皇帝大婚的祝賀……我們能聽見值勤士兵說的每一個字,事實上,一些士兵就站在我們鼻子底下。我們謹小慎微地讓自己保持安靜,耳語交談時幾乎都不發聲。
讓我們感到恐懼的是,忽然又一名旗人士兵向屋門走近,他打開了門,並進了屋。當他進屋時,他的衣服還接觸到了我。他沒有左顧右盼,直接進入了後麵的鴉片房中……這些人在那一天已經值勤了很長時間,沒有吸食已經成為習慣的鴉片,他們的煙癮早就犯了,把他們折磨得頗難受。因為知道這家是鴉片館,所以那人就衝了進來。鴉片館的人告訴我們,即便那人看見了我們,他也不會告發我們,因為他進屋抽鴉片也是犯罪,不會為了告發我們而連累自己。在那天夜裏,其他士兵也陸續進出這家鴉片館。當夜,有一名檢查路況的官員經過,他向站在我們麵前的那位士兵問道,是否所有人都被阻止觀看了,我們聽到這位士兵迅速作出了回答:“沒有人有膽子偷看。”我們差點笑噴了。
在15日午夜12點左右,蹲守在鴉片館的辛普森看到了返回皇宮的儀仗隊的最前麵的陣容:白馬、五顏六色的旗幟、高高的傘和各式巨扇。他寫道:“因為烏雲將滿月遮蓋住了——似乎是響應不準偷看儀仗隊的詔令,光線在那個時候很微弱,因此,這些東西看上去頗陰森。”排在這個隊列之後的,是200盞燈籠,燈籠上裝飾有中國漢字——“囍”。然後是由皇帝賜給新娘的冊寶、帝王的華蓋以及新娘的花轎組成的隊列。
這個時候,皇後已經在花轎之中。而讓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花轎之旁,有個人舉著一隻燃燒著的禦香。因為中國人吸食鴉片的形象在西方深入人心,作者在文章中開起玩笑說,他的第一反應是,這支禦香或許是為了方便新娘吸食鴉片。當然,他很快便否定了這種假設,因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花轎四周並無開口,新娘也完全被吉服覆蓋了……這支禦香是為了方便計時,以便可以在定下的‘吉時’趕到宮中”。
辛普森在文章中寫道,隻有迎娶皇後的儀仗隊有資格經由南門進入皇宮,而迎娶其他妃子的儀仗隊則隻能從某個北門入宮。
因為無法入宮一探宮中禮儀的究竟,辛普森就對中國民間婚禮在家庭中舉行的儀式作了一番簡單的交代:
中國人的婚事有一長串的儀式……新娘一到新郎的家裏,兩個人就坐在一起,要喝上一杯酒。所用的兩隻酒杯通過一根紅線相連,而且喝的是交杯酒。洞房之中有各式茶點。值得一提的是,他們要一起敬拜天地。不過,如果新郎娶的不是正妻,他們就不會有這個動作。他們還要敬拜祖先。婚宴要持續很多天。
對於新皇後儀仗隊入宮一節,《清實錄·穆宗實錄》的記錄是:“丙申子刻(15日夜11時至16日淩晨1時),皇後由邸升鳳輿,鑾儀衛陳儀仗車輅,鼓樂前導,由大清中門行禦道,至乾清宮降輿。上具禮服,候於坤寧宮。醜刻(1時至3時),行合巹禮。”次日,即10月17日,同治帝率皇後先至鍾粹宮向慈安太後行禮,再至長春宮向慈禧太後行禮。在此之後,皇帝至乾清宮,皇後率其他妃嬪向皇帝行禮。
多重解讀
對於中國皇帝的婚事,西方人難以理解的問題有兩個:第一個問題是,皇帝會在隻有十六七歲的時候就結婚?第二個問題是,為何會在沒有見過未來妻子的情況下就同意結婚?
正如英國倫敦的《波邁晚報》的評論:
在中國皇帝結婚的這個年齡,英國的孩子們正在伊頓公學或哈羅公學從事學業,而中國的皇帝卻承擔起了婚姻的責任……在中國禮儀的嚴格規則之下,即便是平民能享受到的最低限度的自由,對天子而言也是禁止的。
英國《每日新聞》則發表評論說:“這似乎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不過,帝王的愛情似乎與普通生活中的普通愛情截然不同。我們可以試猜想一下,當一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處在皇帝新郎的位置,在想象未來妻子的模樣時,他可能會在心裏勾畫他理想中的妻子,也可能會出現像愛情這樣的感覺。”
這段評論顯然並非對問題的回答。事實上,與上述兩個相對浮於表麵的問題相比,西方人更感興趣的問題是,這種婚姻會對皇帝的性格或人格產生怎樣的影響,而這種影響又會怎樣影響到他的生活和國家事務。
英國《便士畫報》於1872年12月22日刊登的一篇文章如此寫道:“在同治皇帝大婚前一年,太後派了四名‘老師’(Teachers)或‘婚姻教授’(Professors of Matrimony)伺候皇帝,她們都是年輕漂亮的女士。在皇帝大婚之後,這四人之中的一位將被後宮接納。沒人知道皇帝的性格或情感會從中受什麼影響。”
英國記者辛普森在為《每日新聞》而寫的特稿中感歎道:
皇帝做的每一件事情,以及每個人為皇帝做的事情,都必須嚴格遵循一本禮儀之書。皇帝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從他出生一直到死亡,都要遵照這本書執行。據說這本書的內容已經增加到了200章左右。無疑,其中一定有很多卷涉及到諸如皇後的選撥、帝王的威儀等重要的事項,但是,我們很難理解的問題是,“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e)如何能被一部浩若煙海的皇家法典或四名“婚姻教授”所教會。
如果前文提到的那則故事——同治皇帝夢見一位駝背的女孩——屬實,那麼,或許可以說明當時這位皇帝的心中還有正常人的感情和愛,盡管他的命運將不得不受那些麵目可憎的禮法的擺布。但是,這種“正常人的感情和愛”到底能保持多久呢?
或許正是考慮到這一點,辛普森在文章中寫道,他很難想象這位皇帝的真實性格是什麼。“這位年輕的皇帝被關在整個世界的門外。在他的眾多稱號中,有一個叫‘孤家寡人’”。
無論是“孤”還是“寡人”,都是秦代之前君主的自稱。這種稱呼原本是謙稱。比如,“寡人”的意思即是“寡德之人”。君主之所以如此自稱,原本是為了提醒自己要注重德行,執行德政。然而,政治現實的殘酷卻使得他們成為真正的“孤家寡人”。皇子們自離開搖籃之日起,就被教導以帝王之術,平時不苟言笑、深藏不露,不會多說一句話,也不會多有一個動作或表情。而朝臣們也大都遵照禮儀行事,不敢越雷池半步。上下都一般的拘謹。
比如,英國《每日新聞》在同治皇帝大婚期間發表的一篇文章如此分析中國皇帝不願意讓西方記者拍照的原因:
很可能在皇帝祖先確定的的禮儀規範中,沒有列明皇帝應該如何麵對鏡頭、應該采取何種坐姿等方麵的內容。因此,即便皇帝想嚐試拍照,他麵對鏡頭時也會手足無措。在這種情況下拍出的照片不會有取悅皇帝的效果。我個人的意見是,攝影師提出的拍照被皇室拒絕應該是一件幸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