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因為有兩個擅長散文的朋友潑冷水的緣故,我對搞散文作品一直缺乏足夠的自信。尤其寫自己,我以為就格外不容易寫好。有時候覺得過來的日子平平淡淡,大概寫不出許多有滋有味的文字;可有時又想,畢竟活過來三十多年了,如果也像法國佬普魯斯特那樣纖毫不爽或許就此洋洋灑灑搞出幾千萬言也說不定呢。
不喜歡這個法國人的方法,甚或不喜歡另外一個叫弗洛伊德的奧地利人,原因是我過來的生活(時間)裏很少思考部分。別人在想的時候我往往在做,就這麼回事。
我好像什麼都幹過。比如說打架。吃虧也有時不吃虧。這是一種不那麼溫文爾雅的遊戲,有許多年時間我的生命隨時可能為此而猝然中輟。我喜歡這種遊戲。
我喜歡激烈的對抗的帶賭博色彩的活動,足球、橄欖球、鬥牛、拳擊、賽車等等是最使我著迷的比賽項目。我沒進過真正意義的賭場,小打小鬧地賭錢賭力賭命倒是幹過不少。在一些年裏我最崇拜的活人是個三十多歲的老知青,全國最大的賭客之一,每年一個賭季據說他輸贏總在十萬元上下,聽說他自己有一支小口徑手槍,聽說他殺過人(一個砸賭場的癩子)。我一直是個渴望進賭場的高個子男人。
我做過許多壞事,小學時候偷過鄰居家的癩皮瓜;中學更損,往一個當班長的同學飯盒裏撒尿;下鄉以後成了十足的惡棍,打架偷雞摸狗燒柴火垛什麼都幹。我比較運氣,沒進過公安局或者勞改隊,這也許跟我不掏錢包不搞女人有關吧。
我寫東西比較早,六歲有了第一首詩,我三十一歲發了第一首詩,其間半遊戲半認真地醞釀了二十五年了。我自想是個好詩人,比許多詩人要好,比那個寫小說的作家馬原要好,可惜我的詩人朋友中幾乎沒人這樣認可我,是我的悲哀,隻好不寫詩少寫詩吧。於是我隻是個寫小說的,寫一些許多人都看不懂的小說。
我應該悲哀,我已經在創造力最盛的年齡了,我剛剛過了三十三歲生日。我不悲哀,原因多半因為我沒心沒肺,我徒長一身硬肉,體重幾近九十公斤,身高一米八四。
我是唯成分論者,我不唯別人也會唯。我想說說我爸爸,他是個今年該退休的電信工程師,是個小地主的孫子,是百分之百的中國革命者。他在家裏低聲講的話完全可以在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送。他能背幾首舊詩詞,比如嶽飛的《滿江紅》,也能寫一手極出色的鋼筆行書。他知道蔣光慈、柔石和泰戈爾這些名字。
我下鄉的那個農場很窮,幹一整年也拿不到一分錢報酬。爸爸告訴我向組織申請紮根幹一輩子,說如果我能入黨他養我一輩子。我不知道他怎麼想的,他一輩子要求入黨一輩子沒入上。我沒申請入黨或者紮根。我隻有一個一輩子,我自己有別的安排。
他寫了一本書,可他想該簽上他主管總工程師的名字。他寫它用了幾年時間,他就是這麼一個人,我是他唯一的兒子。我愛他。
我讀的書比較多且雜。不是美德,是惡習。不是為了當詩人當作家,隻是癖,像有的人抽大煙一樣,改也改不了。狗改不了吃屎。
各個年齡段側重有所不同,學齡前和小學主要讀民間故事類,包括寓言童話幽默笑話,也開始讀中國當代中長篇,蘇聯當代作品。中學由於機緣好,開始讀了許多外國人的書,好像特別喜歡美國人寫的,從那時候開始有了若幹偶像,比如霍桑(這個美國佬成了我持續時間最長的偶像,可能是永遠的)和他的《福穀傳奇》、《七個尖角閣樓的房子》、《紅字》。
由於偏愛上美國書,對法國和俄國就顯得比較挑剔。不過我還是被偉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迷住了。我也喜歡托爾斯泰。我差不多在中學結束前已經讀完了這兩個人的大部分作品。我得說我一開始就不喜歡屠格涅夫、果戈理、普希金,就像我不喜歡羅曼·羅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