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業務代理製。對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業務量小的單位,由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代理窗口,各部門各單位可委托服務中心進行業務代理(代辦),不再派駐首席代表,但應對政務服務中心綜合代理窗口充分授權,開展委托代理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各部門下屬單位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由主管局代辦受理。
(五)規範服務製。按照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的要求,做到六個統一,即名稱統一(縣政務服務中心)、標誌統一、運行模式統一(一門受理、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管理模式統一(規範審批項目、規範人員管理、建立效能機製考核責任製)、信息平台統一(全區聯網,三級審批)、著裝統一(參照區政務服務中心人員服裝)。
(六)網絡管理製。為提高運作效率,政務服務中心要建立一套較為完備的信息網絡係統,辦理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審核、審批、辦結、招標、監督”等環節的工作逐步通過網絡實現,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一是局域網,即建立政務服務中心與各窗口之間的連接,保證政務服務中心內部各窗口之間的信息資料傳輸,實現政務服務中心行政管理工作對各窗口的辦理情況實時統計與監督;二是外網,即涇源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通過互聯網,開展網上受理、網上谘詢和網上監督業務;三是專網,即建立政務服務中心窗口與本單位的連接,便於窗口與本單位內部的信息資料傳輸。
(七)統一建立縣招投標工作專家庫。現建有招投標工作專家庫的部門,將各自的專家名單報縣政府辦公室,經審核確認,建立縣級招投標工作專家庫。由縣政府辦公室、監察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牧局、林業局、法製辦研究製定通過政務服務中心或在政務服務中心監控下進行招投標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
六、辦理方式
(一)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事項運行方式。進入中心的所有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事項分為以下5種方式辦理。
1.即時辦理。對程序、條件簡單,申辦人提供完整資料就可以辦理的事項,應當即時辦理。
2.限期辦理。對不能即時辦理的事項,由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委托本單位有關機構做出相應結論後,在法定或承諾期限內辦結。不能辦理的,向申辦人說明理由。
3.並聯審批。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的事項實行“首辦責任製”。即由首辦“窗口”負責受理並牽頭協調有關“窗口”在法定或承諾期限內辦結。不符合有關條件的,向申辦人說明理由。
4.網上申辦。對可以通過互聯網申請辦理的,申辦人可以利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申請辦理,係統自動將辦理結果通過網站、手機短信等形式適時通知申辦人。
5.會議聯審。重點項目由政務服務中心召集相關“窗口”單位參加的會議,集中審核,聯合辦理。
所有進入中心的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事項,都必須公開條件,規範程序,承諾時限,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進入中心的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事項及收費項目,保持“三不變”。即原主辦單位的主體職能不變,政務服務中心隻提供合乎規範的全過程服務,並在服務過程中進行監控,不代替部門職能;資金歸屬不變;資金用途不變。
(二)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及公共資源招、拍、掛運行方式。政務服務中心要創造條件逐步將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及公共資源招、拍、掛納入服務項目,提供場所,進行協調管理。
涇源縣人民政府關於《涇源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評價辦法》的通知
(縣人民政府2009年6月12日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涇源縣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實施意見,逐步建立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長效機製,推進涇源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紮實、有效開展,促進全縣經濟、金融協調發展,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建立和完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評價體係,全麵、客觀、公正地對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第三條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正向激勵,逐步建立起以產業政策定位準確、市場主體待遇公平、金融政策寬鬆優越為主要內容的政策服務體係;以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執法部門公正執法為主要內容的行政、法律保障體係;以企業和個人誠信建設完備、中介服務體係規範、企業財務信息真實為主要內容的信用支持體係;以授權授信擴大、金融服務到位、融資環境改善為主要內容的金融支持體係,全力構建“信用涇源、和諧涇源”,促進全縣經濟、金融協調健康發展。
第四條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應堅持的原則: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采取政府引導、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原則。
第五條 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組織領導: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考核工作,並征求金融部門負責人意見。
◎第二章 考核的對象和標準
第六條 考核的對象:各鄉鎮。
第七條 考核標準:考核采用百分製標準計分,根據區域性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狀態加減分,最後得出積分,將區域性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狀態劃分為3個區,金融生態示範區:區域性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狀態綜合得分90~100分;金融生態良好區:區域性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狀態綜合得分80~90分;金融生態一般區:區域性金融生態環境質量狀態綜合得分80分以下。
◎第三章 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第八條 考核工作要按照科學合理、客觀公正、嚴格標準、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進行。考核工作每2年組織一次,實行定量考核,采取考核評價、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和媒體公示相結合的方法o (一)考核評價。考核年度次年2月底,縣統計局將各鄉鎮上年度相關數據提供給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考核評價小組對鄉(鎮)進行現場考核。
(二)分析評議。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評價結果報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分析評議,最終做出綜合評價。
(三)媒體公示。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分析評議最終確定綜合分值和考核結果,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示。
第九條 考核的方法:考核評價采用定量考核評價的方法。定量考核評價采用標準計分法。
◎第四章 獎勵經費和獎勵標準
第十條 獎勵經費由縣財政和金融機構出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十一條 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小組根據考核結果,對獲得“涇源縣金融生態建設示範區”的鄉(鎮)獎勵10000元;對獲得“涇源縣金融生態建設良好區”的鄉(鎮)獎勵5000元,並頒發獎牌。同時,人民銀行根據考核結果引導農村信用社對金融生態示範區和良好區的鄉(鎮)按照實際需求傾斜支農再貸款投放資金,增加支農再貸款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