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私人禮儀(3)(2 / 3)

妃嬪的級別以及她是否生兒育女 ,決定著僧人的數量和念經的天數。雍正皇帝的一位無兒無女的貴人於 1760年去世後 ,有 20名僧人圍棺念經 ,另有 40名藏傳佛教喇嘛、24名禪宗僧人和 24名道士聚在一起誦經 7日。另外一位貴人於 1761年去世後 , 40名藏傳佛教喇嘛和 1位高僧為她念經 3日。一位貴妃於 1860年去世後 ,有108名藏傳佛教喇嘛和 48名禪宗僧人為她誦經 35日,但第二年有位貴人去世 ,就隻有 40名藏傳佛教喇嘛和 24名禪宗僧人為她念經 14日。不過 ,隨著清王朝的發展 ,所有級別的妃嬪葬禮都變得越來越精細。鹹豐皇帝的妃無兒無女 ,1885年她去世以後 ,葬禮包括念經 70日,舉辦喂餓鬼儀式 ,裝殮以後連續念經 2日。

作為皇室和宗室的家長 ,皇帝也關心皇子、公主、兄弟、宗親和他們的家屬的喪事。皇帝可以選擇以公開的方式處理他們的喪事。當康熙皇帝的弟弟隆禧於 1679年去世後 ,他親率眾大臣到靈柩前祭奠和哭喪。雖然他沒有親自參加靈樞入葬儀式 (因為這 “對遺孀不太方便 ”),但在靈柩入土前他親往探視 ,入土以後又在墳墓前祭奠。

1765年乾隆皇帝的弟弟弘曕病重時 ,他把弘曕晉升為貝勒 ,期望愉快的心情能幫助弟弟早日康複。弘曕去世後 ,弘曆降旨按照親王的規格安葬之 ,並指派 1名皇子穿孝服 ,而他自己沒有親自參加葬禮。不過 ,弘曆把這種有象征意義的姿態用到了他最喜歡的弘晝身上。弘晝病重時 ,弘曆親往探視 ,並派 1名禦醫前去診治。但事與願違 ,病未治好。弘晝去世以後 ,弘曆親自到靈柩前祭奠 ,指派 2名皇子穿孝服 ,賜銀 1萬兩供支用 ,並委任誠貝勒率領一個治喪委員會操辦喪事。

輩分大小是決定葬禮規格的一個重要因素 ,但是皇帝的感情會對實際進程產生重大影響。按照習慣 ,父親不參加兒子的葬禮 ,畢竟先父母而死被認為是極端不孝的行為。當 1750年二十二歲的皇長子永璜夭折後 ,乾隆皇帝發布文告表示哀悼 (參閱第三章)。他追封永璜以親王頭銜 ,並諭命按親王規格安葬永璜。由於他 “不忍心 ”按照習慣把永璜的屍體停放 3天就下葬 ,所以降旨停放 5天 ,宮廷事務在這 5天內一律停辦。他每天都到靈柩前祭奠 ,最後還目送靈柩被抬出皇宮 ,移往暫厝地。當靈柩被移到靜安莊的第二天 ,他親自到暫厝地大廳祭奠。

嬰兒、低級別妃嬪和王公家屬的喪事一般都不入載《大清實錄》,但是 ,內務府和宗人府為此采取的行動卻能引起皇帝的關注。王公的妻子去世後 ,皇帝可能會賞賜銀兩用於操辦喪事 ;妃嬪或兒童的死亡可能會使皇帝委派皇室成員擔任主祭 ,舉辦一些儀式 ,如念經、祭奠餓鬼 ,以及前文述及的道教、藏傳佛教和漢地佛教的一些私人儀式。正如前文指出的 ,皇帝可以而且常常命令內務府操辦喪事。他還關注子孫後代的私事 ,即使在他們結婚和另立門戶以後也不例外。當皇孫綿惠的母親去世後 ,乾隆皇帝擔心綿惠夫婦年紀太輕 ,不會操辦這些私事 (當時綿惠 30歲),遂指派內務府的一位官員操辦喪事。

20世紀 20年代和 30年代北京出版的一些描寫喪葬習俗的書揭示 ,宮廷的一些做法進入了京城的尋常百姓家。陀羅經被先是被高級大臣所使用 ,到晚清時期似乎已成為北京的一個喪葬習俗。 20世紀 30年代武田昌雄在關於滿漢禮俗的書中寫道 ,“每一個人”,“不論地位高低 ”,都在使用陀羅經被。有錢人家都雇藏傳佛教喇嘛為死者誦經 ,或者雇喇嘛、道士及和尚參與葬禮。有學者指出 ,誦經活動以 3天為一輪 ,稱為 “蓬經 ”。普通家庭或許隻付得起誦一輪經的錢 ,而富裕家庭最多可為死者念 9輪 “蓬經 ”。

家庭祭祖

皇帝也舉行家庭祭祖儀式。例如 ,光緒皇帝依次在鹹豐皇帝的生母 (孝全成皇後 )和養母 (孝靜成皇後)、鹹豐皇帝 (文宗 )和同治皇帝 (穆宗 )的畫像前上香祭奠。最後 ,他在鹹豐皇帝的第一位和第二位皇後的牌位前上香致祭。

私人祭祖儀式的幾個方麵是值得重視的。第一 ,這些祭禮不是在國家宗教中的一級祭祀場所 ———太廟舉行的 ,也不是在供奉祖先牌位的非正式的 “家庭 ”祭祖場所 ———奉先殿舉行的。正月初一在太廟和奉先殿舉行的祭禮屬於公開性質而非私人性質 ,是入載《大清實錄》的。作為喪葬禮儀的一個部分 ,這些皇家祖廟供奉列位先皇和先後的牌位。皇室的正式祭祖儀式不把新近死亡的人排除在外 ,這與普通百姓的做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