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元年①,會稽永興②倪翼之母丁氏,少喪夫,性仁愛,遭年荒,分衣食以飴③裏中④饑餓者,鄰裏求借。未嚐違。同裏陳穰父母死,孤單無親戚,丁氏收養之,及長,為營婚娶。又同裏王禮妻徐氏,荒年客死山陰,丁為買棺器,自往斂葬。元徽⑤末,大雪,商旅斷行,村裏比屋⑥饑餓。丁自出鹽米,計口分賦⑦。同裏左僑家露四喪,無以葬,丁為辦塚槨⑧。有三調不登⑨者,代為輸送。
《南齊書·韓靈敏傳》
【注釋】
①永明元年:公元483年。永明,齊武帝蕭賾的年號。
②會稽永興:會稽,郡名,治所在山陰(今浙江紹興)。永興,縣名,今浙江蕭山。
③飴(sì):通“飼”,給人飯吃。
④裏中:裏是古時基層居民單位。或說25家為裏,但不盡然。
⑤元徽:宋後廢帝劉昱的年號(公元473年—476年)。
⑥比屋:一家挨一家。
⑦賦:給予。
⑧塚槨:塚(zhǒnɡ)是大墳,槨是外棺。這裏泛言葬地、葬具。
⑨三調不登:南齊時,朝廷榨取糧食(調粟)、絹帛(調帛)、攤派勞役等(雜調)總稱為三調。不登,指無法交齊。
【譯文】
永明元年,會稽永興人倪翼之的母親丁氏,年輕時死了丈夫,仁愛樂施,遭了災荒。分衣食幫助裏中的饑餓者,鄰居向她求借,從未拒絕過。同裏陳穰的父母死了,孤單一人,沒有親戚可以依靠,丁氏收養了他,成人後,為他辦了婚事。還有同裏王禮的妻子徐氏,災荒之年客死在山陰,丁氏為她買了棺木,親自去料理喪事。早在元徽末年,冬天大雪,商人都無法行走,村裏一家挨一家,都沒吃的,丁氏拿出家裏的鹽和米,按各家人頭分送。同裏的左僑家,死了4個人,無法營葬,丁氏給地給棺材,都安葬了。有誰家三調無力承擔的,她就代為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