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清官劉懷慰(1 / 1)

懷慰①至郡②,修治城郭③,安集居民,墾廢田二百頃,決沈湖灌溉。不受禮謁④,民有餉⑤其新米一斛者,懷慰出所食麥飯示之,曰:“旦食有餘,幸不煩此。”因著《廉吏論》以達其意。

《南齊書·劉懷慰傳》

【注釋】

①懷慰:劉懷慰,南朝宋齊時人。

②至郡:指劉懷慰齊高帝時被任命為齊郡太守,到郡上任。齊郡,此指齊所置,治所在瓜步(今江蘇六合)。

③城郭:古時指內城與外城為城郭,亦泛稱城邑。

④禮謁:禮節性拜見。

⑤餉:贈送。

【譯文】

劉懷慰到了齊郡任上,修治內城池,安定百姓,開墾荒田二百頃,開通沈湖,用以灌溉。他不受別人的禮節性拜訪,百姓有送給他一斛新米的,他就拿出自己所吃的麥飯給人看,說:“我每天除了吃的仍有剩餘,不必麻煩給我送這送那。”他還專門寫了《廉吏論》以表達自己的清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