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遺書
敦煌遺書主要是指1900年王圓籙道士在敦煌莫高窟第17窟中發現的經卷和文書。敦煌遺書的年代上起東晉初期,下至北宋中期,內容分為宗教典籍和世俗典籍兩大部分,包括宗教典籍、官私文書、中國四部書、非漢文文書4大類,其中的宗教典籍占絕大多數。
敦煌遺書是研究中古中國、中亞、東亞、南亞相關的曆史學、考古學、宗教學、人類學、語言學、文學史、藝術史、科技史、曆史地理學的重要研究資料,價值巨大,對推動“敦煌學”的發展具有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1900年的一天夜裏,在莫高窟居住的道士王圓籙在第16窟甬道內一個側壁上發現一個小門,打開後,出現了一個方形窟室,發現窟內有從4世紀到11世紀的曆代文書和紙畫、絹畫、刺繡等大量文物。
王圓籙一王作元錄,又作王圓祿,1851年生於湖北麻城。由於家中貧困,為了生存,逃生四方。清光緒初年,他進入肅州巡防營當了一名兵勇。後離軍,受戒為道士,道號法真,遠遊新疆。
1897年,王圓籙到達敦煌莫高窟,在窟南區北段,清理沙石,供奉香火,收受布施,兼四出布道幕化,漸漸有了些積蓄,於是在莫高窟第16窟東側建太清宮道觀,即後來的“下寺”。
王圓籙雇用敦煌貧士楊果為文案,冬春之間抄寫道經以供發售。夏秋之間,朝山進香者絡繹不絕,於是他讓楊某在第16窟甬道內設案,接待香客,代寫醮章,兼收布施,登記入賬。
1900年,楊果坐在第16窟甬道內,返身於北壁磕煙鍋頭,覺有空洞回音。他懷疑洞內藏有密室,於是告訴了王圓籙。王圓籙來到第16窟甬道,在側道壁上發現了一個小門,打開後,果然看見內室,積滿寫卷、印本、畫幡、銅佛等。
就這樣,藏經豐富的“藏經洞”被發現了。
藏經洞發現之後,王圓籙首先趕往縣城,去找當時的敦煌縣令嚴澤,希望能引起這位官老爺的重視。可惜的是,不學無術的嚴澤毫不在意,竟將藏經洞裏珍貴的經文當作一堆廢紙。
在此之後,新上任的敦煌縣令汪宗翰是位進士,對金石學很有研究。王圓籙就向汪宗翰報告了藏經洞的情況。汪宗翰當即帶了一批人馬,親去莫高窟察看,並順手揀得幾卷經文帶走。他還留下一句話,讓王圓籙就地保存,看好藏經洞。
兩次找縣令沒有結果,王圓籙仍不甘心。於是,他又從藏經洞中挑揀了兩箱經卷,趕著毛驢奔赴肅州。他風餐露宿,曆經艱難終於到達肅州,找到了時任安肅兵備道的道台廷棟。令王圓籙同樣失望的是,這位廷棟大人瀏覽了一番,最後得出結論,經卷上的字不如他的書法好,就此了事。
幾年過去了,時任甘肅學政的金石學家葉昌熾知道了藏經洞的事,對此很感興趣,並通過敦煌縣令汪宗翰索取了部分古物。但葉昌熾並沒有對藏經洞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