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情人(1)(1 / 2)

東華路是南江市的一條主幹道,車水馬龍。晚上,這條路像極了一條流光溢彩的火龍。

南岸區人武部招待所就位於這條路西側的一條胡同裏,隱藏在巨大的梧桐行道樹後麵。這個招待所原來是一幢二層的辦公樓,後來因武裝部搬遷,將辦公樓對外承包。後來承包人將辦公樓改造成了現在的招待所,雖說對外開放,畢竟年代久遠,顯得十分的陳舊,與現在帶星級的賓館不可同日而語,因而來住宿的客人不是很多。

二樓總共隻有六個房間,在樓梯口處有一道鐵柵門,顯得這裏與其他的賓館不同。此刻,最裏麵的一個房間裏燈火通明,兩個人正對著一個矮胖的中年人說著話。這個矮胖的中年人不是別人,正是被紀委帶走的段春,而兩個談話的人一個是省紀委檢查一室副主任龍劍,另一個是南江市紀委糾風辦主任陶炎。龍劍戴著一幅眼鏡,書生氣十足,而陶炎五大三粗,像個東北大漢。

段春情緒很激動,臉上的青筋凸現,語氣急促地責問說:“你們這是搞什麼?懂法不懂法?我是人大代表,你們無權非法限製我的人身自由。”段春以為這就是很神秘的“雙規”,內心已然很絕望,他想以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質疑他們這樣做是否合法。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在人大閉會期間,對人大代表采取拘留、逮捕等強製措施必須先報請同級人大常委會同意。紀委隻是按照《黨章》規定行使紀檢監察職能的部門,權力不可能淩駕於司法機關之上,可是聽說這個“雙規”比司法機關辦案還厲害,官員進得去就難以出得來。

陶炎見段春提到自己是南江市人大代表,不無戲謔地說:“你現在才想到自己是人大代表啊,在台上你對人民幹了些什麼時你想到你是人大代表沒有?我告訴你人大代表身份不是你的救命稻草,更不是你的擋箭牌!”

龍劍扶了扶眼鏡對段春說:“段春同誌,你的情況我們知道,接到群眾舉報後,我們進行了立案審查,也書麵向南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報了情況,他們同意對你采取組織措施。今天我們請你來是集中談話,希望你配合我們工作,把有關問題說清楚。”

“集中談話?你們這不是‘雙規’麼?既然是集中談話為什麼跑到這裏來談,在辦公室或者濱江人大的會議室談不也行?”段春聽龍劍說請他來“集中談話”,並不是“雙規”,他想所謂談話無非是了解情況,這說明他們手上並沒有什麼證據,講不講的主動權在自己手上,這年頭許多官員的心理素質不過關,被紀委一驚一乍後就老老實實交待問題,他們並不是被查出來的,而是自己主動坦白的。現在自己千萬不能做這樣的傻子,這樣想時,段春內心的底氣又上來了。“你們想知道什麼情況?隻要我知道會配合你們調查的。”

陶炎眼睛盯著段春看,見段春答應配合調查,便單刀直入問道:“好,那你先說說八千萬路燈改造工程問題,在這裏麵你拿了多少回扣?”

“這…”段春沒想到陶炎直接問到這個對他來說極其敏感的問題,一時語塞。他的大腦在飛速地旋轉著,他想這個問題牽涉麵太大了,如果他說出去,不僅自己完了,大家都會跟著完蛋,濱江那將是一場官場大地震。千萬不能透露一個字,必要時就是把舌頭咬斷也決不能從自己這裏說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