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薄命的紅顏(1)(2 / 3)

後又有香港大學羅忼烈先生發表文章《談李師師》,對其生平作了考證。認為北宋詞人張先(字子野)熙寧末年(1077)最早在《師師令》中提及李師師,稱當時李師師隻有十五六歲。這樣算起來,她約比周邦彥小六歲,而比宋徽宗就要大二十歲,所以李師師與周邦彥產生私情是完全可能的,而與宋徽宗之間應該是不會產生什麼風流韻事的,或者說這位風流皇帝是不會去“幸”這位“媽媽級”美女的。同時指出,周邦彥的《少年遊》為元豐年間初入太學時的少年豔詞,和作《蘭陵王》一詞相隔大約有四十年,而《貴耳集》卻把它們湊在一起,可見其牽強附會。

有人注意到,張先的《師師令》中隻提到“師師”之名,而未提及此人之姓。這樣,或許北宋曾有兩個“師師”,一個與周邦彥有私情,另一個與宋徽宗交歡,因為都叫師師,所以後來的文人騷客將兩人混為一談,由是杜撰了一出“忘年”的三角戀情。

不同意張子野《師師令》與徽宗時的李師師有關聯的看法,早在清代就已有人提出。吳衡照在《蓮子居詞話》中說:“張子野《師師令》相傳為贈李師師作,按子野熙寧十年,年八十九卒。自子野之卒,距政和、重和、宣和年間又三十餘年,是子野不及見師師,何由而為是乎?調名《師師令》,非因李師師也。”就是說《師師令》為流行曲調名,而非為李師師而作,直接否定了張子野《師師令》是贈徽宗時李師師的說法。丁紹儀在《聽秋聲館詞話》中也說:“子野係仁宗時人,少遊(秦觀)於哲宗初貶死滕州,均去徽宗時甚遠,豈宋有兩個師師耶?”秦觀、晏幾道等人的詞詠中也有贈“師師”的作品,秦觀卒於哲宗末年(1100),晏幾道雖晚幾年去世,但微宗即位時已有七十高齡,其所詠贈的都不應是徽宗時的李師師。其實,由於宋代民俗,歌妓名“師師”者甚多。從上述情況看,可以說在北宋中期至少有一個出名的歌妓“師師”,有別於北宋末徽宗時的李師師。

而徽宗時的李師師,《東京夢華錄》卷五“京瓦伎藝”條記:“崇觀以來,在京瓦肆伎藝……小唱李師師……誠其角者。”《墨莊漫錄》卷八說:“政和間,李師師與崔念月二妓,名著一時。”《浩然齋雅談》又說:“宣和中,李師師以能歌舞稱。”有學者估計,自崇寧迄宣和的二十餘年間是李師師活躍歌壇的出名時期,如以崇寧元年師師為十六歲計,到宣和六年她便是三十八歲。而周邦彥從哲宗紹聖四年(1097)至徽宗政和元年(1111)都在京城為官,尤其是政和六年至七年(1116~1117),正是他提舉大晟府之時,李師師既是汴京角妓,其所居鎮安坊又和大晟府互為鄰近,所以兩人的交遊完全可能,且由於業務上的需要,周邦彥、晁衝之等官員都可召師師來官府,以了解民間新曲和小唱藝術,或將新詞以之試歌,當然也不排除周、晁之輩可徑至師師家采風。宋人記述師師與周邦彥的關係雖有傳訛的可能,但確有根據,隻是在流傳過程中給人們添油加醋,則是免不了的。

《宋史》載,“自政和後,帝多微行”,其實政和以前,徽宗也已偶有微服出幸之事。《李師師外傳》記徽宗初幸師師家是在大觀三年(1109),這年師師約二十三歲,二幸、三幸在大觀四年,四幸於宣和二年(1120),五幸於宣和四年。這與正史中徽宗“多微行”的描述基本上是吻合的,當然其幸師師家的次數當不止於此。徽宗本是個昏庸荒淫的皇帝,李師師“色藝絕倫”之民間歌妓的特殊風韻,引起徽宗的強烈興趣,從各方麵條件分析,《貴耳集》中描寫的皇帝、官員與名妓的三角戀情,是完全有可能發生的,至於它是否是曆史事實,則就難說了。今人所作的《宋詞通論》,就相信這三角戀情是曆史真實的故事,說:“堂堂之尊的宋徽宗,竟不惜迂尊降貴,常微服夜幸其(師師)家,後來因感不便,竟從內宮通了一個潛道到她家裏……我們若讀了周邦彥的《少年遊》……一首清清小調,我們可以想見一個風流自賞的天子和一個浪漫少檢的詞人,演出一段三角戀愛喜劇的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