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〇回 三官經(2 / 2)

包公急忙傳令,讓士兵在寺外四麵緊緊圍住。沒想到包公砍開門時,知情的僧人已經逃走五六十人。不過,士兵在外麵看到眾僧匆忙逃竄,覺得可疑,僅捉住了一二十人。不一會兒,士兵聽到寺內傳出命令要包圍寺廟,最終隻抓獲了老僧、僧童三十人。

包公給程文煥送來酒食,過了很久,程文煥才能開口說話,他哭訴道:“我是奉化縣監生程文煥,年五十沒有子嗣,我和妻子一早來寺裏進香,中午我困倦睡著,妻子坐在旁邊,沒想到如空來調戲我妻子,妻子怒罵驚醒了我,我和僧人理論,觸怒了他們,他們持刀要殺我,我再三哀求讓我自行了斷,才被送到這裏,還給了我繩索一條、小刀一把、砒霜一包,我已經絕食三天了。我平生喜好誦讀《三官經》,就坐在這不停地念。今天幸虧大人搭救,您就如同我的再生父母。”

包公說:“昨晚我夢見兩位使者,說奉三官法旨請我遊覽這座寺廟,我跟著使者來到這裏,看到這個房間有猛虎蹲踞。今天到了這裏,和夢中所見的景象絲毫不差,你能獲救是平日裏行善的回報。你夫人現在在哪裏?”程文煥說:“被眾僧抓走了,現在不知在什麼地方。”

包公拷問眾僧,僧人招供說:“這個婦人很貞烈,當天不肯順從,我們把她送到淨室,用好酒好菜款待,想要引誘她,可她一直不肯吃,最後上吊死了,我們把她埋在後園樹下。”包公派人去挖出屍體,程文煥見後悲痛大哭。包公勸慰道:“你夫人節烈可嘉,應當上奏朝廷予以表彰。”

最終,包公判決:年老和年幼的僧人都杖打八十,讓他們還俗;那些壯年且參與設謀的僧人,不分主犯從犯,全部誅殺。判詞寫道:“審理查明,慶雲寺的淫僧劫空、如空等人,罪惡滔天,不顧釋迦牟尼的佛法,沉迷於色欲,不遵循佛門規矩。監生程文煥帶著妻子李氏來求神求子,他們卻覬覦李氏的美麗,心術不正,趁程文煥睡著調戲他的妻子。被李氏怒罵後,眾僧惱羞成怒要殺程文煥。程文煥苦苦哀求饒他一命,眾僧卻棒打鴛鴦,把李氏拘押在禪房,用各種佳肴款待;將程文煥囚禁在幽室,給了他三條死路。李氏氣節高尚,不願受辱,寧肯自縊;程文煥心存善念,不甘赴死,誦讀《三官經》。我半夜夢中,有感於使者請我遊覽僧寺,夢中仿佛看到白虎蹲在柱旁。程文煥得以從危難中獲救,日後必當大有作為;李氏自縊保全名節,應立即予以表彰。劫空、如空等人逼奸害命,按律應斬首示眾;全寺的老幼僧人,包庇惡行、隱匿真相,處以杖刑後放回家;寺廟予以焚毀,錢糧收歸官府。”

判決完畢,將劫空、如空等十人斬首示眾,老幼僧人受杖刑後回家。包公又責備程文煥說:“你熟讀聖賢經典,應該明白子嗣是前世緣分注定。命中若有子嗣,不必禮佛,自然會有孩子;倘若命中無子,就算求神拜佛又有什麼用呢?況且你們夫婦一大早出門,晚上才回來,這也不符合士大夫的行為規範。日後你一定要勤勉自勉,不要再被這些虛妄荒誕的事迷惑。”程文煥連連謝罪。

包公下令將李氏屍體殮葬,由官府提供棺木和衾被,在墓前樹立牌坊,匾額上寫著“貞烈節婦李氏之墓”,還立廟祭祀。此後,程文煥出監後接連科舉登第,官至侍郎,他不再娶正妻,隻娶了一個妾,生了兩個兒子。而包公夢到猛虎的事,正是程文煥虔誠誦讀《三官經》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