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自強申訴道:“人命關天的大事,不能無風起浪。強盜案件看重贓物證據,我實在不甘心被人把假的說成是真的。謀財害命可不是小事,這是極大的罪行。我靠撐船為生,多年來迎來送往,從未出過差錯。最近我突然生病,臥床半個月,都沒出過家門。前幾天晚上天黑,我不知道是誰過的船,留下了一把雨傘。第二天早上,我兒子去洗船時把傘拾了回來。水有源來找他父親,看到雨傘就誣陷我謀害他父親。這渡口是交通要道,誰敢在這裏私自謀害他人?如果我真的謀財害命,為什麼不把雨傘藏起來銷毀證據,反而要讓人知道,還讓他來告發我呢?丁姓人家的火,怎麼能移到丙姓人家頭上;越國的貨物,又怎能說是秦國的物產呢?水有源想為死去的父親報仇,心情可以理解,但他應該去尋找真正的凶手;大人您執法公正,還請為百姓緝拿真正的罪犯。”
馮大尹受理了阮自強的申訴後,便讓水有源和他當麵對質。水有源哭著說:“阮自強謀殺我父親,還把屍體沉入水底藏匿起來,如此窮凶極惡,天理難容。如果不是他幹的,為什麼雨傘會在他家?鄉裏鄉親都可以作證。”阮自強哭訴道:“我生病臥床半個月,從未出過門。我兒子洗船時撿到雨傘,這是大白天發生的事,周圍很多人都看到了,我怎麼會有謀害他父親的理由呢?如果我真有謀害之心,肯定會把雨傘藏起來,不讓人發現蹤跡,怎麼會讓人知道,還叫他來告發我呢?請大人拘來鄰裏甲長審問,就會真相大白。”
馮大尹於是拘來鄰裏何富、江濱到縣衙審問。二人異口同聲地說:“阮自強撐船三年,從來沒有做過壞事。他生病半個月,確實沒有出過門。他兒子洗船撿到雨傘,這是大家都親眼所見的事實。水有源的父親是否被謀害,我們並不清楚,但他不能誣陷阮自強。”水有源立刻稟報道:“這何富、江濱都是阮自強的親信,肯定收了他的賄賂,所以才會互相袒護。如果不用刑,他們肯定不會說實話。”馮大尹聽後,便命人將二人上夾棍。經過再三拷問,二人哭著辯解說:“我們和阮自強隻是普通鄰居,怎麼會是親信?阮自強家境貧寒,又久病在床,哪來的錢賄賂我們?我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出於天理人心,公平公正,怎敢偏袒他呢?就算把我們夾死,就是用刀砍下我們的頭,我們也不敢說阮自強謀害了人命。”
馮大尹聽兩人言辭堅定,始終沒有絲毫鬆動,便喝令手下收起刑具,將阮自強監禁在獄中,把原告和證人都趕出大堂,自己退回私衙,思索了許久。
第二天一大早,馮大尹喬裝打扮,前往龍泉渡頭查訪實情。他聽到人們議論紛紛,都說阮自強倒黴,病還沒好,又遭此冤枉,被關在獄中受苦,還不如在家病死,這樣還能落個清白。馮大尹接著渡河繼續查訪,聽到的說法都一樣。他心中歎息,心想:看來大家都認為阮自強是被冤枉的,那到底是誰謀殺了水朝宗呢?他滿心疑惑,又前往龍光廟秘密查訪,卻毫無頭緒。他四處查看,隻見廟後門寫著幾句話:“你好差,我好錯,隻因燈盞霍。若要報此仇,除是馬生角。”馮大尹看著這幾句話,覺得其中必有冤情,而且怎麼可能有馬生角的事呢?
於是,馮大尹換了衣帽,去見上司包公,當麵講述了這件事。包公說:“馬生角,合起來是個‘馮’字,你姓馮,這樁冤案想必你能查明。”
馮大尹告別包公後,立刻回到縣衙。第二天升堂,他派人到龍光廟把廟主找來,問道:“你廟裏這幾天有什麼人常來?”廟主說:“並沒有什麼人來。隻有一個人我認識,他是城中的羅大,前幾天來廟裏玩耍。”縣主又問:“他向你借過東西嗎?”廟主說:“沒借東西,我隻看見他從桌上拿了一支筆,走到廟後寫了幾個字。”
縣主立刻派人把羅大拘拿到縣衙,用“馬生角”這句話來問他:“你家有馬生角的事嗎?”羅大聽到縣主的話,心中一驚,臉色驟變,回答道:“我不知道。”縣主大怒,對他施以重刑拷問。羅大受刑不過,最終招認了謀死水朝宗的經過。
根據羅大的招供,案件上報給包公,包公判決道:“經審理查明,羅大出身官宦之家,卻淪為賊黨。他忍受不了饑寒,便甘心謀害他人;他沒有錢財,就肆意劫掠過往的客商。他聽到石堅對水朝宗的叮囑後,趕到渡口,殺害水朝宗並嫁禍給阮自強,將屍體埋入江心。他雖然是因為誤搶了燈盞,但實際上是欺瞞了神靈。他在黑夜中殺人,天理昭昭,難以掩蓋罪行;如今白日裏他要為自己的罪行償命,王法威嚴,公正無私。阮自強的冤屈因此得以洗清,水有源的悲憤也得以舒展。羅大犯下的罪行應當受到懲處,他的死可以告慰九泉之下的冤魂。先將他暫時關押在重獄,秋後再依法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