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漢代的商人(1)(3 / 3)

卓氏不僅掌握了一整套冶鐵技術,而且具有開拓精神,在被強製遷移、幾乎一無所有的條件下,依然不求苟安,不畏艱險,寧願到邊遠地區從事開發。他生產的鐵器產品遍及滇蜀,對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要是當時趙國的“遷虜”中多一些卓氏那樣的人物,西南地區的開發一定會加快很多。可惜見於記載的僅有另一位程鄭,他的經曆與卓氏相似,他生產的鐵器遠銷南越,因而積聚的財富與卓氏不相上下。

或許有人會指責卓氏剝削了滇蜀百姓,要不他的巨大財富從何而來?但從滇蜀百姓樂意購買來看,他生產的鐵器實在要比官方生產的那種“割草不痛”的農具更受歡迎,由此而增加的社會財富遠比卓氏所得為大,卓氏就此致富又有什麼不應該呢?也有人把卓氏擁有“僮千人”作為“工商奴隸主”或“剝削勞動人民”的典型。實際上,當時的官奴婢數量甚多,擁有“僮千人”或更多的貴族官僚也並非個別。例如,武帝給騙子欒大的賞賜中就有“僮千人”,要說存在奴隸的話也不是卓氏的創造。何況卓氏的“家僮”中肯定大部分是從事冶鐵的,就其對社會進步的作用而言,總比僅僅為統治者的生活服務要積極些。即使就這些“家僮”個人而言,他們所受的剝削未必比官奴婢或刑徒更大,他們的生活狀況也未必比其他雇工差。至於卓氏“田池射獵之樂”的生活,盡管“擬於人君”,卻完全是自己掏錢,與公款消費不同,不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總不能要求卓氏賺了錢自己不花,全部上繳國庫或用於慈善捐款吧!

另一些商人和投資者的致富,是以對政治、經濟形勢的準確判斷為基礎的,是以敢為天下先、甘冒風險為前提的。如宣曲(關中某地)任氏是倉庫主管,秦朝滅亡時,豪傑們紛紛收羅金玉,隻有任氏大量儲藏糧食。以後楚漢在滎陽一帶大戰,農民無法耕種,米價漲到一石萬錢,任氏大發其財,豪傑們到手的金玉都流到了他手中。其他富人相互擺闊,任氏生活節儉,將資產投入農牧業;別人買土地和牲畜時隻揀便宜貨,任氏隻求質優,不怕多花錢;結果他家幾代都保持著富足。漢武帝剛開拓疆土時,邊疆地廣人稀,橋姚立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不久就獲得馬千匹、牛兩千多頭、羊萬餘隻和數萬石糧食。吳楚七國之亂爆發後,在長安的列侯、封君被征召從軍,為了籌辦行裝,向人借貸。由於列侯的封邑都在關東,而吳楚等國在關東叛亂,成敗未定,投資者怕收不回本息,不願放款。隻有無鹽氏信心十足,拿出千金供借貸,年利定為10倍。果然,吳楚之亂僅三個月就平息,無鹽氏一年之內獲利十倍,一下子成為關中首富。

一些曆史書上將無鹽氏作為高利貸的典型,既不符合實際,也有欠公允。當時已經專門有一批人從事借貸業務,被稱為“子錢家”,大概是將本求利(以母錢賺子錢)的意思。但正常的借貸絕不會有如此高的利息,史料中也沒有發現這樣的例子。無鹽氏進行的不是一般意義的借貸,而是風險投資,風險越大,利率自然越高。要是吳楚七國叛亂得逞,或者平叛戰爭持續多年,或者列侯的封邑遭受破壞,他很可能連本金都收不回。要是一點風險都沒有,或風險很小,其他子錢家不會放棄賺錢的機會,就不會有人接受這樣高的利率。如果沒有準確的判斷,沒有冒險精神和必勝的信心,無鹽氏也不敢投入如此大的資金。無鹽氏固然賺了大錢,但國家獲益更多。正是他的資金保證了列侯們及時從軍,使部隊能迅速集結行動。要是都像其他子錢家那樣,“成敗未決”的局麵肯定會延長。就是對列侯們來說,盡管他們付出了高額利息,但由於封邑得到保全,也避免了更大的損失。所以無鹽氏的致富完全是公私兩利,稱之為愛國行為也不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