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最終能消滅異姓、同姓諸侯的分裂割據威脅,還大大得益於從劉邦就開始執行的一項基本國策——強幹弱支(或稱為強本弱末)。在劉邦接受婁敬的建議遷都關中後不久,又接受了他的另一項建議:將關東原六國君主和貴族的後裔、豪強大族和“亂眾之民”(有反抗傾向的人或潛在的反對勢力)十多萬人遷到關中。劉邦死後,他的陵墓——長陵所在地設立了長陵縣,關東移民成為該縣的基本居民。從此形成了一項製度:新皇帝的陵墓附近設立一個以該陵命名的縣,稱為陵縣;居民主要從關東遷入,稱為徙陵縣或遷陵縣。遷移的對象也擴大到漢初功臣的後裔、一定級別的官員(如二千石以上)、資產達到一定標準的富戶(如古代山水畫五百萬以上)等。到元帝永光四年(前40年)決定不再設置陵縣為止,累計遷入人口超過60萬,到西漢末年,移民後裔已達120餘萬,占首都地區總人口的一半。關東移民及其後裔在政治、軍事上的作用更遠遠超過他們在人口數量上所占的比例,“關東出相”,朝廷文職高官幾乎都是關東人;關中資產最多,在商業上占有壟斷地位的又非關東移民莫屬。在關中(代表著朝廷、中央)與關東(代表著諸侯、地方)這架天平上,這批移民無疑是一個分量極大的砝碼,所幸從劉邦開始就將它牢牢地置於關中一邊了。
一項新製度的推行和最終確立,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郡縣製從它的雛形出現,到由秦始皇推向全國,經曆了數百年時間,但與它對立的分封製卻遲遲不願退出曆史舞台,並在西漢初年一度占有半壁江山。不過分封製畢竟已經不適應中央集權製度的需要,經過數十年的較量,最終被淘汰出局。從漢武帝以後,盡管中國曆史上的各種王國及王位綿綿不絕,直到清朝末年還保留著王,但除了某些短時期真正具有分封意義,其他階段的王都隻是“衣食租稅”,或者隻是一種榮譽和級別。從這一意義上說,到漢武帝時分封製已經壽終正寢。
在很多朝代,宗室王沒有任何政治特權,反而是重點防範的對象,被軟禁在“王國”中如同高級囚犯。但是在這些朝代,宗室親王絕不會構成對中央政權的威脅。在專製社會,這種看似不人道的措施,倒是杜絕皇族宗室覬覦皇位的唯一有效辦法。宗室的俸祿曾經是明朝一個沉重的財政包袱,數萬皇族人口每年吞噬著國家的巨額財富,但他們在政治上毫無特權,甚至沒有擇業的自由,然而有明一代規模最大的親王武裝叛亂——寧王宸濠之叛不到兩個月就平息了,影響不出一省。飽食終日的皇室成員中還出現了一流的音樂家、畫家、藝術家和學者。而西晉初年大封宗室諸王,還給他們配備軍隊,讓他們回封地任掌握軍政大權的都督,終於釀成八王之亂。
由於中央集權製固有的弊病,在廢除分封製的同時,不可能保留在分封情況下存在的合理因素和王國原來合理的政策。如原來王國的百姓可以就近服役,直屬中央後就得由中央政府征調,一般都要從關東、江南遠赴關中、西北邊疆,負擔大大加重。又如,原來王國可以自行決定賦稅額度和征收賦稅,在本地資源豐富的情況下就可以減免賦稅,也能量入為出,合理安排財政收支,百姓的負擔較輕。王國取消後,作為郡的地方政府沒有任何自主權。地方資源得不到合理的開發利用,或者成為皇帝的私產,造成極大的浪費。當然,這些並不是分封製的優越性,隻是由於分封製的存在影響了中央集權的實施。在專製時代,要做到既維護國家統一和中央政府的權威,又能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自主,顧及百姓的實際利益,隻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但在今天總結曆史經驗時,這能給我們有益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