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楚漢之爭的勝者(2)(1 / 3)

楚懷王派軍隊入關伐秦時,秦軍還很強大,諸將都不敢爭這個先,劉邦卻敢於接受“西略地入關”的命令,說明他有膽略,不怕死。但項羽想與劉邦一起入關,卻始終沒有被準許,原因是懷王身邊的“諸老”反對。諸老認為項羽“為人慓悍猾賊”,經過的地方都被他燒殺破壞,而劉邦一向是“寬大長者”。其實,諸老對劉邦的了解並不全麵,也不深入,隻是劉邦的表麵文章做得更好,又重視公關。

諸老對項羽的壞印象之一是他曾將襄城(今河南襄城縣)的人全部殺光,但劉邦初起兵時就曾威脅沛縣百姓,要不響應他,就會“父子俱屠”;西進時攻下潁陽(今河南許昌市西南)後也“屠之”,殺了個一幹二淨,也有過很殘暴的表現。

就是劉邦最受人稱道的入關後的表現,更多的也是宣傳手段。他不是不想住豪華的宮殿,隻是張良等加以勸阻。他封了秦朝的珍寶府庫,但在進鹹陽之初,“諸將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蕭何已接管了秦朝丞相和禦史收藏的“律令圖書”(均見《漢書·蕭何傳》),鴻門宴時劉邦送給項羽的璧和送範增的玉鬥,當然也是秦宮中的珍寶,隻是劉邦沒有像項羽那樣明火執仗搶掠破壞,也沒有將府庫搬空,留下一部分應付項羽和其他諸侯。“約法三章”的主要意義是廢除秦朝的苛法,但這一點誰入關後都會實行,而“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三條法令實際是無法執行的。因為一方麵,要確定殺人、傷人、盜竊罪並非容易,傷人與盜竊程度相差很大,如何抵罪?不同的罪執行什麼刑罰?另一方麵,社會上的犯罪行為很多,遠非上述三種,百姓犯其他罪怎麼辦?現在能看到的秦律還很多,難道當時都廢了?況且從劉邦入關到項羽入關不足兩個月,“約法三章”不會有實際效果。至於劉邦謝絕百姓的牛羊酒食慰勞,正如他自己所說:“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倉庫中糧食充足,不缺,不想麻煩別人。)算不上是什麼德政,卻換來了百姓的喜悅,唯恐他不能當關中的王。

劉邦這些措施的真正目的當然是要當關中王,所以才派兵守關,想阻擋項羽和諸侯入關,隻是兵力不濟,被項羽一衝就垮。到了項羽大兵壓境,劉邦把守關的責任都推給了出主意的“鯫生”,又向項羽表白守關隻是為了防止盜賊和治安需要,“我日夜在盼望將軍來關中,怎麼敢背叛呢?”以後又忍著一肚子怨氣,聽任項羽背約,接受邊遠地區的封地。

等到劉邦回師攻占關中時,深恐項羽趁他立腳未穩,發動反擊,特意讓張良帶信:“漢王隻是想取得關中作為自己的封地,隻要恢複原來的協定就會停止軍事行動,不敢向東擴展。”又將齊國、韓國的“反書”送給項羽,上麵寫著“齊國準備與趙國一起滅楚國”。項羽果然上當,沒有入關對付劉邦,卻集中兵力進攻齊國,使劉邦占有整個關中,並鞏固了後方。

劉邦不能再打關中牌,就利用項羽殺了義帝的借口,打出“伐無道”的旗號。劉邦為義帝發喪,連續三天去義帝靈前號啕大哭,派使者通告各路諸侯:“義帝是天下共同所立,大家一致臣服,現在被項羽放逐到江南殺害,真是大逆無道!寡人親自為義帝發喪,全軍戴孝,出古代瓷人動全部兵力,願隨著各位一起討伐楚國殺害義帝的凶手。”就這樣,為自己爭奪天下變成了替義帝伸張正義。

在滎陽被圍,無法逃脫時,他讓紀信乘上漢王的車,裝成漢王出東門投降,自己趁機從西門逃走了。要是項羽遇到這樣的情況,肯定會寧死不走的。項羽作戰不利,將劉邦的父親放在一個高木墩子上,警告劉邦:“再不退兵,就將你老子下油鍋。”劉邦答複:“我與你曾經在楚懷王前結為兄弟,我的父親就是你的父親,你一定要烹你父親,希望能分碗肉羹嚐嚐。”這樣的話,自然隻有劉邦才說得出。項羽最終沒有殺劉太公,固然是有項伯的勸阻,但正如項伯所說“為天下者不顧家”,劉邦做到了這一步,殺了他父親又會有什麼作用?

韓信攻滅齊國後,借口形勢複雜,沒有一個“假王”(代理國王)就難以統治,要求立他為“假王”。當時劉邦正被楚軍圍在滎陽,見到使者送來的信後氣得破口大罵:“我被圍在這裏,日夜在盼你來幫我,你倒想自立為王!”張良、陳平趕快在背後暗示,在他耳邊說:“現在我們處境不利,哪能阻止韓信自立為王?不如主動立了他,與他搞好關係。要不,會出亂子。”劉邦也醒悟了,索性罵下去:“大丈夫平定了一個諸侯國,就該當真王,還當什麼假王!”派張良封韓信為齊王,征調他的兵力進攻楚軍。要是劉邦不耍點花招,直截了當地拒絕韓信的非分之想,韓信肯定不會出兵相助,至多隻會自立為齊王後隔岸觀火,聽任項羽滅掉劉邦,甚至會投入項羽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