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良好的族群發展社會背景下,我國回回穆斯林在經曆了長達六七個世紀的遷徙、繁衍和發展之後,在中國大地上牢固地紮下了根,形成了回族民族,成為了中國社會發展中一支不可忽視的政治、經濟力量。
前麵講到,我國明朝前期一度是世界上最繁榮的國家。明朝進入中後期後,國勢由盛轉衰,社會矛盾逐步尖銳,雖然曆經幾番改革,暫緩了階級矛盾。但因觸及大官僚地主的利益,而遭到了強烈的反對,最終改革被破壞,大明王朝也由此走上衰落之路。
鄭和七下西洋歸來,明朝政府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中國自7世紀以來八百年的對外開放曆史至此告終。
在明朝鄭和七下西洋歸來前八百年的漫長曆史中,外來宗教在我國移植成功的隻有佛教與伊斯蘭教。
我國先後由國外移入的宗教有佛教、祆教、摩尼教、基督教、猶太教和伊斯蘭教。波斯祆教南北朝時傳入,經隋唐兩宋,在長安、洛陽、鎮江等地建有祆祠,至元代已消亡;摩尼教唐代傳入,至清代已不複存在;猶太教12世紀時傳入,隨著猶太人融合於漢、回民族之中,猶太教也就自然消失了;基督教曾幾度傳入,幾度消失,到了近代才再次傳入。
在這八百年間,佛教、道教曾先後榮列國教地位,伊斯蘭教卻從未有此殊遇。伊斯蘭教隻是在早期僑居的蕃客和後來形成的回族等少數民族中一脈相傳,它不像佛教由中國人赴印度求法歸來在漢族中傳播,並成為在漢民族中占統治地位的宗教。但曆史上佛教與儒學逐漸融合。隻有伊斯蘭教在默默地移植中雖經曆了曆史的風雨,顯示出了一種極強的生存發展力。
明代是回族民族最終形成時期。從某種意義上講,伊斯蘭教中國化的過程就是回族形成的過程。而明代的伊斯蘭教已經徹底完成了中國化的進程,使回族在中國本土上孕育成長了起來,回族已不是昔日的阿拉伯人、波斯人、西域人或被迫東遷的回回人,也不是信仰上融入了回回的漢人、蒙古人,而是一個有別於漢族文化,有著異域風格的新型民族共同體。
明朝這段時期,回回人最重要的變化是共同心理素質的形成和民族意識增強。這種建立在共同文化認同基礎上的共同心理素質是一種以宗教感情為基礎紐帶,以弱小民族生存的現狀為可能而形成的,因而這時的回族人已分不出其先祖是阿拉伯人、波斯人、蒙古人或漢族人了,因為他們已擁有統一的、規範化的、能夠共同認可的一係列嚴格的信仰、生活習慣、風俗禮儀,而這些都統統構成了回回人共同的心理素質外化的基礎和內容,於是“回回見麵三分親”“黨護族類”“行費居送,千裏不持糧”“同類相遇則親厚”“固守其俗終不肯變”如此等等,都是對回族共同心理素質外在表現的客觀描述。而這種共同的心理素質盡管在不同地區、不同人的身上表現程度不同,內涵也不盡一致,但卻有著堅固的可持續穩定性,至今不衰,她是構成回族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獨特因素。同時伴隨著我國回族的形成,具有民族特點的回族文化也逐漸形成。
(四)關於回族的來源的其他研究
關於回族的來源,是涉足回族史領域首先遇到的問題,也是回族族稱的相關所在,曆來論者頗多,回族學者馬金寶總結歸納了在學界曾經流傳的八種觀點說,其中有將族稱與族源分別論述的,也有將二者混合為一的。
回國人說此說最為流行,認為回族主源為13世紀隨西征蒙古軍東來的中亞、西亞回回人,影響較大。白壽彝、林幹等人均持此說,這也被認為是明代以後“回國教”觀念形成的根源。
回鶻說明末清初的顧炎武最早持此說。屠寄《蒙兀兒史記》進而言“回回”為“回鶻之音訛”。清代及其後的魏源、洪鈞、丁謙、陳垣、岑仲勉等均延續並肯定了這一觀點。但大多又為指證“回回”這詞源,對其族源不一而足。
突厥說徐珂《清稗類鈔》、呂振羽《中國民族簡史》等持此說。其以流溯源之片麵性不言而喻。
阿拉伯說李光廷《漢西域圖考》持此說。回族民間亦有類似樸素說法,甚有“回回”為唐代阿拉伯人“去了又回”和東來平叛阿拉伯士兵因想家而念叨“回(家)”形成“回回”這一傳說。
波斯說馮承鈞《景教碑考》引王旭語而持此說。其以點概全之誤亦很明顯。
九姓胡說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持此說。後人多以其為誤證。當代學人高郜先生《回回源流考論》獨鍾情於此說。獨辟蹊徑,可為一家之言。
大食蕃客說金吉堂《中國回教史研究》持此說。教內學人多有持讚同態者,其將民族上限綿延的做法可以理解。
漢回同源說周開慶《西北剪影》及國民黨內要員多持此說。這是國民黨政府不承認回族為一單獨民族成分之謬誤的流傳。
以上八種來源說,高嵩先生在其專著《回回族源考論》中有詳細的評價。
而關於回族來源,近幾年學術界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回族是以元代前後進人中國的中亞、西亞各族人為主體,彙合了唐宋時進入中國經商、傳教、求學等而定居的一部分阿拉伯、波斯人後裔,並融合了中國境內各民族(主要是漢族)成分發展而形成的一個民族。
至於其族稱之演變,可以令人信服的說法是,“回回”一詞,是從唐宋時期的回紇、回鶻音轉而來。元代回回,主要用以稱呼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西亞諸民族,但有時又泛指一切西域人或色目人,要作具體分析。明代回回,既有“穆斯林”之義,又有“回民”之義,要加以區別。清代至民國的回回已有明確的民族意義的劃分,並有將國內各信仰伊斯蘭教民族不準確地分為“纏回”“撒拉回”“番回”“漢回”等做法。回回一詞所蘊含之民族與宗教意義開始混淆,因而又普遍有“回教”“回部”的稱呼。新中國成立後才明確將回族加以確認,“回回”專指這一民族而言,現在稱為“回族”。
一個民族的形成,斯大林有個著名的定義,在這個定義中科學地舉出了民族形成的四個標準(或四個特征),即“民族是人們在曆史上形成的一個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
從回族的曆史上看,她是形成於中國大地上的一個曆史悠久的新型民族共同體,是由來自海內外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人,在長期的曆史發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多種民族成分而逐漸形成的。在她的形成和發展中,與其他民族不同,不是通過某個氏族、部落融合、發展而成的,不具備一般民族形成中種族的單一性。回族的族源在種族、民族成分的構成上是中外土著和非土著的多元結合,而且種族來源的出現在時間上也有先後,這就構成了不同地區的回族在形成時間上並不完全一致。在回族的形成和發展中,伊斯蘭教起了十分重要的紐帶和決定作用。完全可以肯定,如果伊斯蘭教沒有傳入中國,就不可能產生並形成中國回族。
在我國,回族是形成較晚的一個民族。然而,由於她是在中國封建社會中成長發展起來的,起點較高,所以從其伊始就以生氣勃勃的精神活躍於中華大地,對祖國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回族形成於中國,但她又不同於自古以來就居住在中國的那些土著民族。唐宋大食人、元代回回人活動之初,就沒有一個固定的地域。但是,曆史上,回族人民在祖國的開發建設中,特別是在地多人少的邊疆地區的墾牧活動中,以及在西北、雲南等地的農業建設中,都曾付出過很大的努力。他們靠勤勞的雙手,使自己紮根於中華沃土,並為這片沃土增添了新的風采。
綜上所述,中國回族先民來源於中東地區的阿拉伯、波斯商人及中亞、西亞穆斯林工匠與軍士。回族作為民族共同體的形成,經曆了漫長的曆史過程。
1.中國回族先民群體產生階段
從穆罕默德公元610年在阿拉伯複興傳播伊斯蘭教到651年阿拉伯帝國正式派遣使者來華,延續到公元1260年。
2.中國回回群體聚合的重要階段
蒙古國時期,即公元1260~1271年,指元朝建立以前的蒙古前四汗時期:成吉思汗、窩闊台汗、貴由汗、蒙哥汗時期和忽必烈汗的早期。
3.中國回族共同體初步形成階段
元代時期:公元1271~1368年。
4.中國回族共同體形成
明代時期:公元1368~164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