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中國共產黨的成立與中國工人運動的發展(2 / 3)

……中國共產黨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會議將要結束時,因巡捕搜查,又移浙江嘉興東湖經考證,應為嘉興南湖。

——編者注繼續開會)。到會代表13人,代表黨員50人左右。到會的代表有毛澤東、何叔衡、董必武、陳潭秋、王盡美、鄧恩銘、張國燾、周佛海、陳公博、李達、李漢俊、包惠僧、劉仁靜等(那時陳獨秀在廣州,沒有到會)。

大會在討論黨章時,開展了反對合法主義觀點和反對極左傾觀點的鬥爭。合法主義以李漢俊為代表,認為今天中國共產黨隻需要從理論上進行宣傳工作,而不應該發展黨的組織,不應該進行工人運動……極左派以劉仁靜為代表,主張以無產階級專政為直接鬥爭的目標,反對參加資產階級民主運動,不作任何合法的運動,認為知識分子都是資產階級思想的代表,一般應拒絕其入黨……(劉仁靜後來成為托洛茨基的走卒)。

在反對書生空談的、小資產者的左右派機會主義的鬥爭中,毛澤東同誌起了很大的作用。因為這是在中國共產黨醞釀成立的時期,澤東同誌已經奠下了湖南黨的基礎,已經在湖南作馬克思主義理論宣傳,也作工人運動,同時也已經參加資產階級性民主運動,也在和秘密工作配合的當中極力爭取一切合法運動的可能。毛澤東同誌一開始就用事實和鬥爭成績粉碎左右派的機會主義,使大會取得了鬥爭的勝利,奠定了中共正確的組織原則也就是列寧黨、即布爾什維克的組織原則和政治路線的基礎,造成了以後中共的發展與中國工人運動開展的先決條件。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的思想、認識、作風對整個事業的影響是如此之大的!

一次大會產生了中共領導機關——中央委員會

當時設立的是中央局。

——編者注

……並決定以黨外合作的形式,援助孫中山的革命活動。

第三節 黨在工人中的活動香港海員罷工毛澤東所領導的湖南工人運動的發展黨在工人中的活動

中共開始成立時,工人黨員還很少(最早的是項英同誌),大部是學生、知識分子與大學教授這些人。這並不奇怪,因為那時要了解馬克思主義,如果沒有很好的文化程度是不行的。中共成立後,便注意和工人運動相結合,為中國工人階級解放事業而鬥爭。所以一次大會後,就馬上成立一個公開的做職工運動的總機關,叫做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以指導全國工人運動。書記部有全國總部(開始在上海,後在北平),各地有它的分部。那時的總負責人是張國燾(第二年即改為鄧中夏)。在北方有鄧中夏同誌、劉少奇同誌,湖南分部主任是毛澤東同誌。出版總機關報《工人周刊》,其他分部亦有機關報,用以教育中國工人。

當時、在平漢路的長辛店、鄭州、漢口的江岸、粵漢的徐家棚、上海、安源、廣州、浙江等地普遍開設工人學校(勞動補習學校)、工人子弟學校,共產黨員多半當教員,逐漸與工人有深刻接近後,即進一步辦工人俱樂部,或用“職工同人會”、“工人十人團”、“精業研究所”等名義,把工人們組織了起來(當時還不知道用工會這一名詞)。

香港海員大罷工

隨著工人組織的建立,工人的革命鬥爭也活躍起來。特別是香港海員的大罷工,揭開了中國工人階級反帝鬥爭的新頁。

因為海員是跑外國的,常與外國工人接近,所以首先懂得工會組織,在海員工人蘇兆征同誌的領導下(鄧發同誌等是當時的活動分子),他們在香港成立了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由於海員工人受帝國主義的直接壓迫,生活非常痛苦,又因跑外國,受到當時洶湧的世界革命潮流的激動,所以他們發生階級覺悟最早。

1922年(民國十一年)1月,工會向資方提出加資要求,資方不答應,全體海員遂開始罷工,前後加入罷工的海員有兩萬多人;接著香港全市的苦力和運輸工人數萬人,也舉行同情罷工。北方的鐵路工人,聽到海員罷工的消息,便募捐援助,最有趣的是,鐵路工人們在京漢路火車頭上豎起“援助香港海員”的大旗,從北京一直飄揚到漢口,從漢口回轉來又飄揚到北京。這些給了海員很大的鼓勵。罷工後,許多輪船停泊在香港開不出去,使英帝國商業遭受很大損失。英帝國主義實行鎮壓,香港工人便毅然離港到省(廣東)。英帝國主義為了禁止海員離港,在沙麵阻止工人到廣州去,開槍射擊,死兩人,傷數百人。但工人誓死不屈服,堅決離港。罷工堅持了八個星期,英帝國主義無可奈何,答應增加工資,並恭恭敬敬地送還香港英政府拆去的工會招牌。當工會招牌在十餘萬人的熱烈仰望中徐徐掛上去時,歡聲雷動,爆竹連天,聲震全港,罷工完全勝利!

勞動大會與勞動立法運動香港海員罷工的勝利,推動了中國工運的大浪潮。接著有上海海員、紗廠、煙草及郵務工人的罷工,漢陽有鋼鐵廠工人的罷工;安源有1.5萬名礦工的罷工。1922年5月1日,在廣州乃有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的開幕,到會代表170人,代表有組織的工人20萬。大會熱烈討論了工人參加民主革命、成立全國總工會等問題,並指定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為全國工人團體的通訊處,第一次勞動大會推動了全國工人運動的開展。

工人們在上述罷工鬥爭中,由於受到軍閥和帝國主義的壓迫,使他們感到政治自由的重要。於是8月裏,又展開了工人的勞動立法運動。勞動組合書記部起草了個勞動法律草案,在全國各報紙雜誌上發表,要求保障工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如要求政府承認工人集會結社和罷工的自由,允許工人團體代表工人締結契約,廢除束縛工人的治安警察法等。當時的軍閥政府,自然不會通過這種勞動立法,但工人的覺悟已經提高了,他們知道沒有政治自由,爭得的經濟利益就沒有保障,因而爭取政治自由的要求更加迫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