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結果表明,青少年在Facebook上表露了大量的個人信息。超過半數(51.8%)的受訪者提供了準確並且完整的郵箱地址,其次是姓名(45.3%)、學校(43.3%)、生日(41.7%)、個人興趣(39.3%)和照片(37.9%)。結果顯示,家庭地址(7.1%)、聯係電話(10.3%)和關係狀態(27.4%)是青少年最不願意表露的個人信息,而這些信息最可能會被用來識別受訪者的身份以及招致潛在的威脅。
同時,青少年的確采取了相應的措施,比如,網上信息謊報或者隱瞞,以防自己遭受潛在的危險。關於網上信息謊報,一小部分的受訪者在社交網站上提供了錯誤的個人信息,如關係狀態(16.7%)、生日(14.8%)、姓名(13.7%)等等。關於網上信息隱瞞,部分受訪者在社交網站上選擇提供不完整的個人信息或者幹脆不提供該信息。比如,一部分的受訪者提供了不完整的生日日期(33.6%)、姓名(31.3%)等;而大部分的受訪者選擇不提供比較敏感的信息,如家庭地址(70.7%)和聯係電話(68.5%)。
除了網上信息謊報或者隱瞞等手段,青少年還可利用社交網站提供的邊界管理方式來保護自己的網絡安全。超過半數(51.8%)的受訪者表示,在過去一年內並未加陌生人為自己的好友。同時,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表示,他們隻允許“自己的好友”看自己的個人主頁(59.7%)、聯係電話(72.0%)、個人更新(56.6%)以及照片評論(51.1%),而隻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受訪者表示允許任何人都能看見以上內容。值得注意的是,青少年似乎對聯係電話等信息更敏感,隻有6.7%的受訪者表示允許任何人看到他們的聯係電話。
【驗證假設】
在本研究中,由於自變量和因變量都是連續變量,因此我們采用了多元線性回歸進行分析。將所有的人口特征(性別、種族、學科派別)作為控製變量,網絡信任和隱私顧慮為自變量,自我表露、網絡擴展和隱私控製分別為因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列出了所有的回歸係數和統計顯著性程度。列出了研究所有變量的相關性、平均值和標準方差。
在以往的研究的基礎上,我們提出了假設H1,即網絡信任能促進青少年用戶在社交網站上的自我表露行為;假設H2,即隱私顧慮會減少青少年用戶在社交網站上的自我表露行為。分析結果顯示,網絡信任和自我表露行為之間確實存在正關係(β=0.239,p=0.000),假設H1得到驗證。然而,結果顯示,隱私顧慮和自我表露行為之間並沒有顯著關係,假設H2不成立。
同時,根據理論(Higgins,1998;Murray et al.,2006),假設H3預測網絡信任能促進青少年用戶在社交網站上的網絡擴展行為(他人聯係動機);假設H4預測隱私顧慮會鼓勵青少年用戶在社交網站上的隱私控製行為(自我保護動機)。分析結果顯示,網絡信任和網絡擴展行為之間確實存在正關係(β=0.190,p=0.000),同樣的關係也存在於隱私顧慮和隱私控製行為之間(β=0.170,p=0.000)。因此,假設H3和H4得到支持。
五、結果討論
研究發現,青少年確實在社交網站上表露了大量的個人信息,但同時他們也采取了某些策略使自己能避免網絡上的自我表露帶來的負麵影響。這些策略包括謊報或者隱瞞個人信息等在電子商務中常見的手段;以及對不同類型的個人信息的區別性處理(對於家庭地址、聯係電話等比較容易帶來危險的信息更容易隱瞞或者謊報);同時,他們也利用社交網站上特有的邊界管理行為(比如拒絕加陌生人為好友或者將自己的個人主頁設為隻有自己的好友可見)來減少自己成為網絡受害者的幾率。
同時,本次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在社交網站這一新情境下重新審視網絡信任和隱私顧慮對於青少年自我表露行為的影響。正如之前的研究所發現,網絡信任對自我表露有正麵的影響,而隱私顧慮則不能顯著影響自我表露行為(Milne&;Boza,1999)。Norberg和他的同事(2007)發現,與網絡信任不同,隱私顧慮隻能影響自我表露的表麵意圖而不能決定真正發生的行為。
雖然隱私顧慮程度並不能影響自我表露行為,但是卻能影響其他行為,比如隱私控製。研究發現,網絡信任和隱私顧慮分別對網絡擴展行為(他人聯係動機)和隱私控製行為(自我保護動機)有正作用。也就是說,網絡信任度高的人更容易在網上加陌生人為好友以擴展自己的社交網絡;隱私顧慮程度高的人則更容易控製自己的個人信息隻為特定範圍的人所見。這一結果恰好驗證了Higgins(1998)和Mur-ray et al.(2006)提出的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的兩大動機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