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元氏(3 / 3)

元氏縣士族有三,為張氏、李氏和閻氏,豪強亦有三,是郭氏、梁氏和鄭氏。元氏這些世家、大姓中原本以李氏為貴,李家自春秋時便是冀州望族,如趙國名將李牧和被韓信以師禮相待的李左車,到了本朝,大儒李躬在封龍山開館講學,又被孝明皇帝封為國三老,可謂地位尊崇,之後李家更是世有兩千石,稱為元氏第一望族也不為過。不過到了如今,因張家的張奉為中常侍,與張讓、趙忠等親善,張家後來者居上,張奉兄張顥位至三公【2】,張氏子弟出仕州郡。閻氏與李氏有姻親,雖然祖上也出過兩千石,比起李氏和張氏卻是有所不及。豪強中以郭氏最富,良田千頃,與張氏有姻親,又得現常山相信賴,族人任郡司馬,掌一郡之兵事,風頭正勁。梁氏以常山梨起家,經營運輸業而富,鄭氏則以經營胭脂水粉致富。

孔伷先拜訪了李氏族長,李氏族長曾為議郎,因看不慣朝中汙濁而辭官歸鄉,有賢名,為清流一派。由於瞧不起蔡胤買官得來的兩千石,李家幾乎無人出仕郡中,此時來了個名士出身、能清談高論的元氏令,兩人又言談甚歡,李氏族長當即向孔伷推薦了幾個年輕後輩。第二天,李氏族長又拉著閻氏族長一同去元氏縣寺拜訪了孔伷,閻氏族長也向孔伷推薦了幾個優秀的閻氏子弟,得到了李氏和閻氏的支持,孔伷在元氏也算是站穩了腳跟。此外從李氏族長和閻氏族長口中得知,現常山相蔡胤為巴結內朝的中常侍等人,重用張氏,以張家子為功曹,又似與郭氏頗為親密,因郭氏族長胞弟郭耽有武勇,以郭耽為郡司馬,掌一郡之兵事,自己每日隻是想盡辦法地搜刮錢財、中飽私囊。

雖然孔伷對於自己的上級買官、貪濁頗為不滿,但是如今這貪濁、中飽私囊實在是普遍至極。自從光和二年(公元178年)天子開西園賣官,各級官吏都是價高者得,連郡國進貢,都要求貢使先交納“導行費”,而所得錢皆被天子視為私產,分藏於諸宦官家中,每家數千萬。據說今歲天子開始修萬金堂,將錢都移入堂中貯存,此外又規定:刺史、太守、茂才、孝廉遷除,皆要交納助軍修宮錢,除授大郡者要交納錢兩、三千萬。新官上任前,皆須先去西園講定錢數。或當場交清,或先寫借條,之後再補上。上行下效,天子和諸宦官都是這般貪濁,地方上的刺史、郡守、縣令長,尤其是買官者,當然在到任之後拚命搜刮百姓、聚斂私財。

拜訪過地方士族後,擺在孔伷麵前的有兩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缺糧;二是欠稅。前者是因為去歲黃巾兵禍,縣中幾乎顆粒無收,故縣中缺糧,饑民處處。後者則是由於上個月的朝廷詔令,上個月雒陽大火燒毀了南宮,張讓、趙忠勸說天子稅田畝以修宮室、鑄銅人。於是天子詔令天下,除正常租賦之外,畝稅十錢助修宮室。又詔發太原、河東、狄道等郡材木、文石,運送京師。

本朝稅賦主要有三種:一是土地稅(田租、芻(chú)稾(gǎo)稅);二是人頭稅(算賦、口賦、戶賦);三是力稅(徭役或者更賦)。本朝土地稅極低,田租三十稅一,芻稾稅每頃五十五錢;人頭稅則極重,算賦為十五至五十六歲,不分男女,人歲一百二十錢,口賦是一歲到十四歲的幼童,不分男女,人歲二十三錢,戶賦按戶征收,每年三百錢;力稅主要是徭役,但是有兩種徭役可用錢代役:一是每月一更的更卒之役,代役錢兩千一個月;二是每年戍邊三日的代役錢,亦稱更賦,人歲三百,“罷癃鹹出”(殘疾人也不能免)。除去土地、人頭和力稅,還有獻費(宮廷費,人歲六十三錢)、車船稅、占租、市租、關律稅、六畜稅、酒稅等,而這些隻是朝廷在全國範圍內征收的稅費,有時各州郡還會再立名目,強征暴斂,又濫發徭役,因此百姓早就不堪重負、怨聲載道。

常山相蔡胤自去歲上任以來,先後增加了討賊費(人歲四十錢)和治渠費(人歲十五錢),說是為了擊討西邊太行山中的山賊和治理河渠,錢收上來後都入了他的私囊,討賊和治渠卻沒有任何進展。如今朝廷詔令增加畝稅十錢,又運送材木、文石至雒陽,蔡胤抓住機會,增加畝稅十二錢,又增發徭役,令郡中青壯去西邊山中伐材木,運往京師。

本來去歲兵禍,冀州作為黃巾大本營,幾乎十室四空,好容易皇甫嵩奏請天子免除冀州田租一年,現在加畝稅、收討賊和治渠費,又增發徭役,令剛剛到任的孔伷頭疼不已。另外孔家家兵有八百多人、一百四十多匹馬,人吃馬嚼,一年要糧近三萬小石【3】【4】,還有食鹽、薪俸、甲兵、箭支等,雖然孔家巨富,但是陳留距元氏七百多裏,途中又多山賊,幾乎不可能從陳留調糧,而軍中、縣中存糧隻能堅持三個月,因此孔伷與眾人商議之後,決定以“借糧”和“屯田”二策來解決“缺糧”的問題,“借糧”可解燃眉之急,而“屯田”則是從長遠考慮。雖然“缺糧”有了些眉目,孔伷對“欠稅”卻是束手無策,很多黔首因為欠稅早已抵押田地、賣兒賣女,各鄉各裏實在是征不到稅,總不能把所有欠稅的黔首收押在獄中。所幸稅賦一般是八月算民時截止,還有五個月時間,因此孔伷決定先“拖”著此事,等快到八月了再說,倒是讓負責征稅的諸鄉佐鬆了口氣。

“借糧”一事,孔伷決定多管齊下:派功曹史李粲赴高邑向槐裏侯、左車騎將軍、冀州牧皇甫嵩借糧,命廷掾閻宗去拜訪縣中士族、大姓,而自己則親自去尋國相蔡胤。蔡胤一開始對孔伷和顏悅色,不過聽到“借糧”二字後,則愁眉不展、唉聲歎氣,並言郡中亦缺糧,又要養郡兵、家兵雲雲,最後孔伷好說歹說,隻要到兩千小石。幸好廷掾閻宗從元氏士族、大姓借到近六千小石,這樣加上存糧,勉強能堅持到八月。因負責借糧的是閻宗,閻氏自然慷慨解囊,拿出兩千小石,李氏、鄭氏各出一千五百小石,張氏、郭氏和梁氏給的最少,分別隻給三百小石,讓孔伷頗為不滿。

如今已是三月,為了不耽誤春耕,在借糧的同時,孔伷命縣田曹掾調出縣中所有無主田地,抓緊時間雇傭佃農開始春耕,另外因為愛惜羽毛,孔伷不願用縣中公糧來給養家兵,便自己出錢購了一百二十頃良田,命孔邑雇人耕種。縣田曹掾為了巴結孔伷,特意將縣東北洨(xiáo)水附近的上等良田劃給了孔家,沒想到此事差點引發一場衝突。

【1】《漢書·郊祀誌》:漢宣帝在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頒詔,確定泰山為東嶽,華山為西嶽,霍山為南嶽,恒山(此恒山為古恒山,即大茂山)為北嶽,嵩山為中嶽。

【2】《後漢書·卷八·孝靈帝紀》:三月辛醜,大赦天下,改元光和(公元178年)。太常常山張顥為太尉。九月,太尉張顥罷,太常陳球為太尉。司空來豔薨。

【3】大石用於粟原糧,小石用於加工米,因粟原糧的加工率為六成,以大石量給粟一石,即等於付給加工後的粗米一小石,故大石與小石之間的比例為五比三,也即九大石等於十五小石。

【4】參考“猿飛日月的博客”-三國資料大全(八)·東漢度量衡及物價:

每個士兵耗糧=1.8石/月,21.6石/年,合4220錢/年;

每個士兵耗食鹽=3升/月,3.6鬥/年,合144錢/年;

每個士兵衣物=3400錢/年;

每個士兵每年生活費=約8000錢;

每匹戰馬耗糧=3.3石/月,39.6石/年,合7920錢/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