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5章 誌留紀——胸懷大陸,誌留台灣,露骨卡好,何必蓋棺。(3)(2 / 2)

柯、簡二位麵有難色,我笑著說,在《中國時報》的畸形權力結構下,我真懷疑你們敢把我的話轉告餘先生多少,但是餘先生不明真相,他又何從知道他錯在哪裏呢?

今天淩晨4點就醒來了,我躺在床上,對自己說:我跟餘紀忠交情一回,還是由我親自寫封信給他吧!於是我就決定寫下這封信。我把對柯、簡二位談話的內容寫得更精確一點、仔細一點,就是上麵這些話了。

去年1月30日,我發表《給黃少穀先生的又一公開信》(收在“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十九冊),最後說:

……回想半個世紀前,新聞界沒有封殺你,因為你可以辦報,“軍閥”允許任何人辦報,可是在“大有為政府”的今天,反倒不能辦報了;又回想半個世紀前,司法界沒有被這樣汙染,國民黨員羅文斡遭到政治迫害,“軍閥”允許司法方麵不配合,可是在“黃少穀主持’司法院‘”的今天,司法方麵的“言之痛心”,反倒愈來愈重了!我們怎麼了?我們到底怎麼了?我們的新聞界和司法界,半個世紀來,是不是開倒車了?

問題已不在開不開倒車,問題在即使開倒車,還能開多久?少穀先生,你八十歲開外了,你和你的同黨盡管不知今日何日、今夕何夕,但是你們的子孫應該知道,我真不願用“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的老套來勸你們,但是“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的因果鐵律,究竟還不是你們這些禍國殃民的老人所能推倒的,你們總該避免殃及子孫吧?

如今,在倒車日甚聲中,我們本該不要再結怨的人,卻又周而複始,又來結怨,並且“殃及子孫”,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麵,參加鬥臭我了,我真覺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國民黨法院為了開脫先生,竟推翻文明國家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第1143號解釋例,說先生是發行人,所以無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結果如何。先生當然知道我絕非笨到妄想在此時此地法律上還我公道之人,先生當然知道我不過在留下曆史記錄與時代罪證。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與我結怨,以為子孫之餘殃?我真對先生之不智,為之歎息。國民黨的悲劇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總是高估了自己,錯估了敵人。在大陸錯估了共產黨,所以到了台灣;在台灣又把我們看扁,所以好像總把我們吃定。其實如日中天的漢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馬遷,而被司馬遷遺臭萬年;何況是日暮途窮的國民黨?當然國民黨不怕曆史、不怕異己,但對為子孫餘殃,總有所怕。陶百川日日大聲疾呼請種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卻舉家放洋以為趨避,其內心之明智與恐懼,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遊戲,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征事大。即我們這些國民黨統治下的受難者,決心有同第一代鬥爭後又同第二代鬥爭的準備,結怨相報固然令人不快,但是隻要國民黨執迷不悟、欺人太甚,我們又有什麼選擇?遺憾的是,對我個人說來,我真的“不願與餘先生結怨,因為餘先生畢竟是國民黨大員中最能欣賞我的人”。但事實演變,先生人在江湖,竟前後四次,以不公正對我,甚至有甚於《聯合報》,縱有舊交餘情,亦雲寒矣!我遺憾要以先生父女為鬥爭選擇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選擇跟我過不去。我真的感覺到,在政治壁壘的對峙下,甚至僅存的最後一葉都要飄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裏,為時代的無情,留下悲愴的見證。我本想盡量抑製自己,留下一個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沒有選擇,我隻好備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資。這是我給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後一信,長與先生,生死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