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台南美國新聞處、台北美國商業銀行的爆炸案,又是誰幹的呢?一個傳說是:真正幹它的人,是國民黨自己。國民黨為了報複美國當時對它的不友善,所以一方麵炸彈開花,給老美好看;一方麵一案兩破,趁機清除反對分子,並把反對分子造成暴徒形象,給老美不再看好。我目前當然不能確知真相是不是這樣,但我確知每有大案發生,下級人員為了希旨承風,邀功領獎,就常常毛手毛腳,刑求逼供,造成破案。而我親曆的這件案子,十足是吳彰炯少將在警備總司令尹俊上將、副司令王潔中將等指揮下主持破獲的一件大假案。吳彰炯少將他們為了希旨承風、為了邀功領獎,做下了這樣一件傷天害理的黑事,我認為縱使政治上他們可以被原諒、法律上可以被開脫,但在道德上和曆史上,他們的惡行,必須有以記錄,這是人間起碼的公道,想吳彰炯諸公自己,在安享餘年、下台數鈔票之餘,也該有以首肯吧?人間妙事真是匪夷所思,在判決二十一年後,我路遇退役下來的吳彰炯,那時他在富貴樓餐廳做總經理,他透露給我,說美國機構爆炸案接連發生後,蔣經國在治安會議上大發脾氣,因為破不了案,嚇得警備總司令尹俊上將不敢出席會議,下令要處分治安主管多人,吳彰炯向尹俊說,你處分了這些人,案子就永遠破不了了。尹俊問為什麼?吳彰炯說這批人處分下台,新上台的新人不破案也罪不至下台,不如留下舊人不動,叫他們戴罪立功、努力破案,有朝一日才有破案希望。尹俊聽了,就停止下令處分。不久以後,抓到了李政一他們,案子果然破了雲雲。吳彰炯所謂破了案之言,固不足信,但他道及蔣經國以下的焦慮之情,卻令我們開了眼界。與吳彰炯談話後幾個月,蕭啟慶、王國瓔夫婦請我在富貴樓吃飯。吳彰炯過來拍我肩膀說:“李敖兄,你為什麼一直不來我們飯店吃飯?”我說:“我怕你下毒藥毒我。”他聽了笑著捏我一把,說我胡說,我說:“說下毒藥也許重了一點,不過放瀉藥倒是可能的。”大家都笑了。——這就是人生、這就是人生際遇,這是蔣氏父子留下的血色黃昏。在黃昏中,你的主要敵人都已死去,但他們留下的走狗都隻隻貌似從良,仿佛跟你一起珍惜夕陽無限之好,人世玄黃乍變,竟離奇如此!
我的坐牢,罪狀是台獨,純屬冤獄。不過,台獨分子誣攀我是他們同誌,倒有一點可取——他們真識貨!《水滸傳》阮小五阮小七“手拍著脖項”說:“這腔熱血隻要賣與識貨的!”上海流氓杜月笙說:“人家利用我,是看得起我。”這些話其實蠻有哲學味,雖然有點阿Q。承蒙台獨分子抬愛,我也如阮小七所謂的“水裏水裏去,火裏火裏去”,最後“牢裏牢裏去”,我雖有怨,但卻能原諒。害我的台獨分子最關鍵的人物是“二敏”:海外彭明敏、島上謝聰敏。為了政治,犧牲朋友,何必責怪?台獨分子比國民黨對李敖識貨得多,隻是他們辦貨辦得不夠朋友而已。謝聰敏後來寫回憶,說當時他是被迫咬李敖。固然冤獄之成,不無情治人員作案的事實,但以我當時在牢中的身受親曆,卻覺得他還是寫得有所保留了。事實上,他如果不是有意配合情治人員咬我,我就不會受那麼多的罪。咬人有兩種咬法,一種是活咬,一種是死咬。前者可使人脫身脫困;後者卻使人百口莫辯。例如謝聰敏說李敖是在某日跟他談吳國楨後,一邊用吸塵器吸地,一邊表示同意做“台灣本部”五委員之一的。事實上,確有談吳國楨並吸地的事實,但在這種事實後麵來番移花接木,就使我無從“印證”起了。謝聰敏咬人,咬得這麼逼真、這麼細膩,情治人員當然樂得相信他而不相信我。何況我為了替他們守秘密,一到案就說了不少謊話,沒想到他們這些英雄好漢卻早就招供了,情治人員當然更相信他們了。
謝聰敏在牢中神通廣大,他居然托日本鬼子小林正成帶出一封信,1972年4月25日登在《紐約時報》上。其中提到在國民黨“瘋狂的刑求”下,“我隻好采取較緩和的態度,答應他們接受某些反蔣活動的控訴,包括爆炸美國商業銀行的偽訴。並承認李敖先生,台灣非常傑出的學者並是最受歡迎的作家,是台灣獨立運動的委員(事實上我根本不曉得有關委員之事)。”這封信披露後,國民黨大為難堪,遂把謝聰敏釘上腳鐐,一個人關在又陰又潮的小黑房裏,放風時,隻許他一個人散步,不準任何人接近他。他的健康遭受了很大的傷害。我在牢房裏,攀上鐵窗,遙望他吃力地戴著腳鐐,用一根撕破內褲編結起來的細繩,吊住鐵鏈,雙手提著,彳亍而行。他的腰是彎的、背是駝的、整個監獄的氣壓是低的,十分鍾過後,班長吆喝一聲“回去!”他就改向小黑房走去。那是一幕動人的背影,我永難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