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陸根紀——漂洋過海,乃懷陸根,我雖不往,一往情深。(1)(1 / 3)

“光宗耀祖”是中國人向往的主題思想,它有點封建,但在追遠尋根的意義上,卻又不無可取,至少有這種思想的人,它不忘本,也很念舊,自己發達了,不忘記使祖宗也跟著發達一下。糟糕的是,很多人在使祖宗發達時卻為了體麵,硬替自己換了祖宗,例如竊國大盜蔣介石,高攀自己是周公之後,但其手下何應欽卻技高一籌,高攀自己是周武王之後,而周武王是周公的哥哥,是老大、是嫡係,光耀起來,顯然我比你大。其實周武王、周公絕不會跟國民黨這兩個癟三沾親帶故,隻是他們死後倒黴,被癟三抓住不放而已。

至於我李敖,對祖宗問題卻正常得多,不但正常,並且涉嫌低攀,且有扶弱抑強的味道,因為我把祖宗鎖定在少數民族及被壓迫民族身上。我首先根據我家藏的《李氏宗譜》,聲言我是苗族之後;接著根據學理,又聲言我跟高山族同源。關於我是苗族之後,已獲大陸學術界的認同,從苗學研究的書刊上,已經一再把我作為樣板。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伍新福、龍伯亞著的《苗族史·苗族遠祖蚩尤》等書已開苗族與蚩尤曆史的先河;而貴州民族出版社出版龍伯亞寫序、田玉隆編注的《蚩尤研究資料選》,更是光揚此道不絕。1997年3月29日,在貴州大學執教的田玉隆(苗族)還托台灣的黃筱薌、楊爾琳教授間接轉苗蚩之書來,認同之情,不可掩也。事緣我在大陸出版的《李敖文集》扉頁上,早題反詩如下:

落落何人報大仇?明珠豈肯做暗投?

信手翻盡千古案,我以我血薦蚩尤。

大陸本來是一片魯迅“我以我血薦軒轅”天下的,忽然台灣傳來薦軒轅死對頭的妙詩,自然足為少數民族及被壓迫民族張目。而在海峽這邊,我也沒閑著,我排斥了高山族絕對南來的說法,而采取了高山族是苗族論的新說。在台灣大學教過我考古人類學導論的淩純聲教授,曾綜合日本學者金關丈夫、國分直一、鹿野忠雄等教授的見解,益以己說,發表《古代閩越人與台灣土著族》論文。他的結論是:高山族“在古人與原來廣義的苗族為同一民族,居於中國大陸長江以南……遠在紀元以前……移居台灣,海上早有往來,自秦皇漢武三次遷沿海越民於內地,徹底實行海禁以後,台灣孤懸海外,乃與大陸隔絕”。淩純聲此說,是本諸日本學者鳥居龍藏教授的發現。鳥居龍藏在1903年到中國西南各省調查苗族,發現高山族中的曹族與布農族,與苗族酷似,所以提出此說。淩純聲研究苗族多年,到台灣後,“入山工作,所至之處,見土著之民情風俗,與大陸上西南民族相若,大有舊地重遊之感”。這一印證,最引起我的注意。根據《李氏宗譜》,我的遠籍是雲南烏撒。五百年來,我的祖先由苗族人一變為山東人,再變為東北人,變得與我們苗族老鄉高山族愈分愈遠,相逢不如相識。如今我東渡台灣,重來認同,大家自屬真台灣人無疑。那些假台灣人想搞小圈子嗎?那我就告訴你,台灣是屬於苗族的,而不是屬於漢族的,你們這些來自閩粵的假貨,不管來了幾代或十幾代,不管是小番薯或大芋頭,都他媽的差得遠哪!

我這苗蚩之後,遠祖由雲南遷山東、祖父由山東遷東北、爸爸由東北遷北京,最後遷到台灣,我們這一支,除了大姐、二姐外,最後全都落籍台灣了。

我在十三歲(1948年)離開北京,南下天津和上海,那時大姐、二姐留在北京。大姐大我六歲,正念大一;二姐大我五歲,正念高三。這一分別,一別就是四十四年!1992年我請她們來台灣,那時我已五十七歲,大姐、二姐已經六十三歲、六十二歲了。三年後(1995年),二姐再來台灣,我請她書麵回憶吾家舊事,不期她心靈手敏,憑她的好記憶,一寫就是六萬字。杜甫詩說“世亂遭飄蕩,生還偶然遂”,我在台灣因“世亂”迄今未能“生還”大陸,但二姐卻能生臨台灣,為我寫下這六萬字,正可補充我回憶的不足,部分段落雖不全然寫的是我,但那一時代背景、家庭背景,卻正是我族類,正可襯出我在其中。二姐的六萬字最驚人的,是她那細膩的記憶。這種細膩,縱使跟你的記憶不合,你也難以駁倒她。首先,她在我生日上翻了案。我的生日舊說法是乙亥年三月二十三日辰時,就是1935年4月25日上午7至9點,但二姐卻獨持異議。二姐回憶:

從頭談起,我首先就懷疑敖弟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媽媽健在,當然輪不到我說大話,是非招罵不可的。可我又拗不過自己想將話說出來,因為從小我就有一個疑團,以為我們姐妹的生日都是陰曆二十幾,唯有敖弟和小八弟是初幾,因而他們兩個才是男孩。我一直記得敖弟的生日是三月初三。在這個問題上,我哪裏敢跟媽媽爭?但又無法解釋自己的概念是哪裏來的。可惜算命瞎子都隻會胡謅,但凡有個真能掐會算的證明一下:1935年陰曆三月初三或三月二十三辰時生的男丁,到底哪一個命中注定有兩次牢獄之災,不就真相大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