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電台、電視台需依法審批管理(1 / 2)

——答《中國廣播影視》記者問

(2004年10月)

問:新出台的《廣播電台、電視台審批管理辦法》(廣電總局第37號令)已於今年9月20日起正式實施,那麼這部第37號令和在此之前一直施行的1996年廣播電影電視部《廣播電台、電視台設立審批管理辦法》(廣播電影電視部第19號令)相比,有哪些重要變化?

答:原來的廣電部第19號令是在1996年5月24日頒布實施的,它對規範電台、電視台的設立審批、加強管理、促進發展等都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隨著廣播電視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新的問題也不斷出現,亟須規範。因此,總局的第37號令可以說是應時而生。

第37號令沿襲了長期以來確立的我國管理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基本原則,原有的管理製度和方式基本不變,隻是根據近年來廣播電視改革的實際,對內容做了一些調整。主要包括:一是適當放寬了設立廣播電台、電視台的主體。第37號令在允許縣、不設區的市以上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設立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台)可以設立廣播電台、電視台的規定。二是第37號令增加了副省級城市以上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台)設立的電台、電視台可以設立分台的規定。三是第37號令對廣播電視頻道做了專門規定,對批準開辦的每套廣播電視節目頒發《廣播電視頻道許可證》,同時還規定頻道可分為公益性頻道和經營性頻道兩類。四是第37號令規定了縣級廣播電視台原則上不自辦電視頻道,其製作的當地新聞和經濟類、科技類、法製類、農業類、重大活動類專題、有地方特色的文藝節目以及廣告等,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公共頻道的預留時段中插播。

問:到目前為止,我國已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數量是多少?

答:截止到2004年9月22日,經廣電總局批準設立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總數為1970座,其中包括廣播電台278座、電視台371座、教育電視台62座、廣播電視台1313座。這些播出機構共開辦4171套節目。

問:我們注意到,第37號令中提到了公益性頻道和經營性頻道。總局今後將對這兩類頻道實行怎樣的管理製度?

答:2003年,總局下發《關於促進廣播影視產業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了要區別廣播影視公益性事業與經營性產業,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公益性頻道(頻率)是指少兒、新聞宣傳類頻道(頻率)。這類頻道(頻率)節目的類別、編輯、製作、審查、播出完全由電台、電視台掌握。對於產業經營前景比較好、具有企業化運作條件的如體育、交通、影視、娛樂等頻道(頻率),在確保頻道(頻率)作為國家專有資源不得出售,確保節目終審權和播出權牢牢掌握在電台、電視台手中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可以經批準後組建頻道經營公司,探索頻道(頻率)的企業化經營。

區分公益性和經營性頻道並實施不同的經營、管理策略是世界各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符合廣播電視的發展規律,也符合我國廣播電視的發展前景,同時,這也是我國第一次把區分公益性頻道和經營性頻道寫入自己的法規。第37號令中明確提出區分公益性頻道和經營性頻道,正是將有關的改革精神進一步法製化,允許這兩類頻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點和目標要求,從機構設置上適當分開,采用相應的組織管理方式和生產經營方式。總的來說,公益性頻道由政府主導,經營性頻道由市場主導。在總結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總局還將出台有關的具體規定。

問:廣播電台、電視台設立分台,在資質上有沒有具體的限製?所設立的分台的內容、業務範圍是否要求與總台一致?能否在總台下設立專業性分台?

答:根據第37號令,廣播電台、電視台可以申請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分台:一是隻有副省級以上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或經批準的廣播影視集團(總台)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才能提出申請;二是必須在合法存續期間提出申請;三是必須經本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同意,並逐級上報。所設分台的內容和業務範圍,可以與原台不同。應當注意的是,廣播電台、電視台隻能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立分台,目前不允許下設專業性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