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盡管如此,醫藥行業中仍有許多從中受益的公司。一些擁有自行開發的新產品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公司將是“入世”的最大受益者,因為它們的產品在國內市場上不會受到衝擊,產品的出口渠道將變得更加通暢。另一類公司擁有在國際上也屬一流的產品,這些產品無論是質量還是價格都有很強的競爭實力,所以也屬受益的公司。還有一類公司,目前產品的出口份額已經很大,估計“入世”後不會對它們的現狀產生很大的正麵或負麵影響。由此說明,麵對“入世”的衝擊,怨天尤人是沒有用的,關鍵是加強自身的競爭能力。
旅遊業還好不好遊?
從目前透露的“入世”條款看,旅遊業所受的負麵影響可能要小於其它一些行業。旅遊業所能感受的最直接的影響,體現在市場上主要是旅遊人數的增減。一方麵,由於旅遊服務貿易實質是資源“對換”引發人員“對流”,這些資源大都具有壟斷性和不可替代性,決定了資源對換與人員對流將處於無限增長的狀態;另一方麵,因各國對旅行人員進入設障較少,我國對人員入境活動也早已全麵開放,“入世”對入境市場影響將是平緩推動而不是劇烈變革,這樣,短期內,作為旅遊業績重要指標之一的入境人數將會依照常規自然增加。像黃山旅遊、峨嵋山等公司增加將收益。
旅行社行業則可能受到一定衝擊。隨著旅行社擴大開放,衝擊將不可避免。一些外方旅行社可能要撇開我方旅行社,形成海外客源“一條龍”接待體係,以獨占全部利潤,從而對本已微利經營的我國旅行社行業造成雪上加霜的影響,旅行社行業將出現“兩極分化”,部分原有旅行社可能被擠出市場。但總體來看,這種衝擊並不會太大,主要原因是旅遊開放是有序進行,有條件逐漸放開的,通俗地說隻是“打開門”,而不是完全“敞開門”。有人擔心外方可否在合資社中占有控股地位,按照現行管理辦法,外方控股政策上還不許可,並且這種政策限製在較長時期內有效,因此不會造成大的負麵影響。此類相關的公司有中國泛旅、青旅控股等。飯店行業將受到一定衝擊。外資湧入後,可能導致我國現有飯店結構調整,獨資飯店增多,對其它所有製尤其是國有飯店構成攻勢。一些國際跨國集團也可能利用自身品牌和網絡優勢,廣占客源,在自身品牌內形成客源流動。但這一衝擊也是很小的,其原因是目前飯店的大門已經基本“打開”,進入者的增加不會過多或過快;國內企業也基本上適應了外來競爭,其經營管理也在開放中得到了逐步完善。此類公司如新錦江、東方賓館、華天酒店、國際大廈、大連渤海等。
三、山雨欲來風滿樓
“入世”不是“引狼入室”
中國通過13年的不懈努力,終於掃清“入世”的最大障礙,這本是一件歡欣鼓舞的事,但卻有相當多的企業相當多的人士在憂心忡忡,認為“入世”是“引狼入室”,是對中國民族工業毀滅性的打擊。許多股民也對“入世”的前景頗為悲觀,認為一旦“入世”,拆除了關稅壁壘的外資企業必然乘虛而入,外國商品必然蜂擁而至,中國的民族工業必然麵臨一場裂穀雪崩般的大地震。其結果首先是本就實力單薄的上市公司被擠垮,隨之而來的則是本就孱弱的證券市場被衝塌……
顯然這是對“入世”的極大誤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中國進入國際市場的通道。這將促進我國的經濟體製與世界經濟結構的大框架相融合,使我國企業早日走向大舞台。對上市公司而言,則意味著將與國內外企業一起,在同一遊戲規則下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這將是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一大進步,也將成為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和上市公司發展的一股強大動力。
不可否認,同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上市公司的實力、規模、經驗等方麵還存在不足。但中國堅持以發展中國家的條件“入世”,為我們的企業贏得了寶貴的學習和發展的時間。值得欣喜的是,在參與國際競爭方麵,不少上市公司在國內市場上已經拚搏了許多年,並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一些上市公司產品在國際市場也已占據一席之地;更多的上市公司麵對中國即將“入世”,不僅已有充分的心理準備,而且近年來也已經采取了各種積極的應對措施。從這一點看,上市公司已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具備了與外資企業分庭抗禮的能力。
中國經濟經曆了近20年的改革開放,已初步具備了參與國際經濟活動的實力,一個相對穩定的國際貿易環境,也將是中國實施經濟起飛的重要憑借力量。世界上已有135個經濟體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因為“入世”而把本國的民族經濟摧毀的,相反因“入世”而帶來經濟騰飛的卻不乏其例。另一方麵,不願意進入國際經濟大舞台,也不願意改革經濟體製,因而使政權徹底垮台的,倒是不乏其例。我們不妨回憶一下,改革開放之初,許多人也擔心國門打開,中國的市場將被洋貨占領,中國企業將被外資企業擠垮。可事實上,國門打開後,洋貨大量湧入中國,中國的企業不但沒有被擠垮,反而發展壯大了。開放之初,洋冰箱曾一度風行中國,但幾年後,中國企業奮起反擊,現在國產冰箱占領了94%的市場。彩電也一直是洋貨的天下,而現在買國產彩電已成為國人的第一選擇。個中原因何在呢?國門打開,競爭激烈了,促使中國企業不得不上規模,上檔次,不得不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可以說,沒有競爭就沒有活力,沒有前途。
當然,一些缺乏思想準備與應變措施的企業將會受到衝擊,甚至會有一些沒有競爭能力的企業被激烈的市場競爭所吞噬。這是我們不得不承受的陣痛。如果因此就放棄改革開放,顯然是不可能的。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正常現象,淘汰一些生產無規模、產品無檔次、競爭無實力的企業,將使我國的經濟結構更趨合理。像現在全國遍地開花的小型汽車廠、小型紡織廠以及最近一哄而起的VCD廠,不淘汰一批才是不正常的。
中國“入世”,將對相關產業的上市公司有多大影響,現在已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全麵客觀地看,“入世”不是天上掉陷餅那樣的便宜好事,也不是“引狼入室”那樣的恐怖,而是機遇與挑戰並存。麵對機遇,需要上市公司牢牢地把握,否則機遇也就不成為機遇;同樣,麵對挑戰,也需要上市公司把壓力變成動力,直麵這一新的挑戰。如何把握機遇,如何直麵挑戰,這是當前每一家上市公司都無法回避的重大戰略和戰術問題。與其他企業相比,上市公司已經擁有機製、融資等多方麵優勢,而且,近年來管理層也在不斷推出新的政策措施,以推進證券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提高上市公司整體質量。不進則退,麵對中國“入世”這股強大的外部動力,關鍵還是要看每家上市公司自身的努力。像紡織、輕工、食品、家電等產業的上市公司將深受其惠,但競爭也將加劇;而投資者頗為擔心的高科技、汽車、金融等產業的上市公司短期內也不會受到想象中的巨大衝擊,有些公司還將迎來更大的市場空間。如深科技,主導產品是計算機硬盤磁頭部件,而且99%出口,IBM等國際著名電腦廠商是其主要用戶;湘計算機主營電腦的中西文圖符形終端;中興通訊的產品已經出口剛果、越南、南斯拉夫等非洲、東歐和亞洲一些國家,在國內也占有了不少市場份額;深圳華強是全球最大的激光頭生產廠家,激光頭年產能力超過4000萬隻,技術上保持國際領先水平。對這些上市公司來說,中國“入世”並不是什麼利空,而更多的是機遇,是利好。
顯然,在經濟一體化的大背景下,出口的通道將更加開放,國內公司將會迎來更大的市場空間。
證券市場見招拆招
根據WTO的基本原則和有關締約方的具體要價,在我國證券業係統競爭能力薄弱、券商規模較小、創新不足的情況下,短期內全方位開放證券市場,勢必對我國的資本市場,以致對整個金融秩序和經濟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因此中國堅持有步驟地開放證券市場。從已簽署的中美協議看,中國在近5年內不會開放A股市場,這無疑給中國證券市場一個緩衝與適應的機會。但這種帶有保護性質的過渡期畢竟是有限的,中國的證券市場終究將麵對國際資本市場的競爭。因此,從現在起開始研究如何適應國際經濟一體化之趨勢,並著手把券商等中介機構培養成我國企業全麵介入國際經濟係統的載體和有益的推動力量,是非常必要的。
證券業是金融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存在與發展的基礎是不斷滿足擴大的市場直接融資的需求。“入世”就意味著我們不能以我國市場體製不完備為借口,繼續無視或排斥這一基礎。“入世”之後,我們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將接受考驗,如證券發行承銷商的資格,提供令國內外投資者滿意的服務與融資工具的創新能力,自營證券的技巧與實力等,與享受國民待遇的發達國家的同行相比,無疑我們都處於劣勢。為此,我們應抱定“證券無國界”的心理,虛心向競爭對手學習,盡快縮短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證券業要敢於自我否定,積極營造“外聯內創”的國際發展模式,提升從外延粗放經營到規模集約發展的速度,盡快改進目前的“小而全”、“小而多”的低水平發展模式,提高中國證券業的國際競爭力。
證券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規範化發展方向將是業務競爭的自由度空前擴大,與之相隨的是自我管理的內容更加豐富,地位更加突出。無須諱言,隨著證券業參與國企改製、經濟結構調整、擴大對外開放的程度日益加深,本身的服務範圍和金融功能也將不斷拓展,但是,鑽政策空子、靠“尋租”發展的空間日見其小,自我管理的力度將勝出政府的行業監管。隨著我國融資比重的不斷提高,證券市場的逐步開放,證券融資範圍的逐漸擴大,券商不僅要承擔證券業務自身的經營風險,還會麵臨來自高度相關的銀行業、保險業、各類基金業等外部風險的衝擊,如開展同業拆借業務,就把證券業捆綁在銀行信用的鏈條上;如參與證券類保險工具投資,就將與保險業共命運;如涉足信托業,則要分擔信托風險。規模更大、業務覆蓋麵更廣的券商,為保證自身的多重風險能有效化解、分散或轉移,必須不斷完善內控機製,強化風險管理,更多地顧及自身利益與社會長遠利益的有機融合,自動尋求自我管理的社會性、合法性。因此,作為各家券商,不僅要積極迎接國際同業技術創新的挑戰,還要時刻關注證券業製度變革的每一步,按照國際標準規範自身行為。如主動接納、參與國際券商的投融資活動,同外來券商積極進行項目合作,必要時還要主動與其合資合營。我們應當而且必將在全球金融一體化的道路上、在國際證券市場的大舞台上造就中國證券業的輝煌。
有專家認為,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的改革與調整應圍繞以下幾方麵的工作:第一,積極研究WTO的基本原則,充分利用GATS的相關規定和例外條款,確立結構性的對外開放證券市場的基本策略。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證券業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屬於弱勢產業,根據GATS的相關規定和例外條款,我國證券業可以逐步地分階段開放。就證券市場的準入形式來說,繼續擴大跨境服務方式的外國券商的商業介入,對於我國企業、政府和金融機構海外融資業務的跨境消費予以支持。而對於以商業存在方式在我國境內從事證券市場相關業務的則加以適當控製。就業務結構來說,在我國“入世”之後,可考慮適當向外資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開放目前我國券商和投資銀行不能滿足的業務市場,如購並重組,特別是跨國性的購並重組、資產證券化、財務顧問等創新性強的業務,而對於我國券商和投資銀行能夠提供服務的細分市場,如國債的承銷發行、發行A股企業的改製、包裝上市和承銷發行及二級市場的經紀業務等則適當地加以保護,提供政策上的緩衝期。與此同時,積極探索通過中外合作或合資基金等路徑,引導海外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以適當的方式適度地介入我國A股市場,以求在漸進的結構性的融合過程中,提高我國證券業主體的競爭能力,並保障我國證券市場的平穩運行和持續發展。
第二,加強製度建設和機製優化,提高我國證券業和證券市場的運作績效。為此,要自覺地以WTO的基本原則為參照係,以市場機製為基礎,恰當地組合使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構建精簡高效的證券市場監督管理體製,按照《證券法》的要求,做好機構設置、職責劃分和製度建設等工作,為我國證券市場運作績效的改善和提高提供保障;同時在券商規範經營上下功夫,加強券商自身的製度建設,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構建精簡高效的風險防範機製;並通過結構性的組合,提高我國證券業整體應對外來競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