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的情形跟他們也沒有兩樣,雖然辛格是從小地方來的。他出生於波蘭鄉下,童年時跟隨家人來到華沙,大概三十歲左右,他的哥哥,一個意第緒語作家,給他辦了一個旅遊簽證,因為辛格是一個除了寫作以外,諸事都不關心的人,也幾乎沒有其他的什麼能力。而他的哥哥是猶太人裏麵一個著名的活動家,他通過辦理旅遊簽證,使辛格來到美國。誰也沒有想到,美國成了辛格整個後半生四十多年的居住地。非常有趣的是,辛格用了差不多十年時間,才取得美國國籍,一九三五年到了美國,一九四五年才獲得美國國籍。在這一段時間之前,辛格在華沙的猶太人世界裏已經是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了。那時候他三十來歲。
到了美國之後,辛格一直不喜歡那裏,在十多年的時間裏,他幾乎沒有做過和小說有關的什麼事情,就是各處打一打工,和我的很多到國外去的朋友的情形有點類似。他不停地變換工作,收入也就沒有穩定地增長。他的心態也不是太好。一九四五年他四十多歲的時候取得美國國籍,娶了一個在雜貨鋪做店員的女子,過著貧民般的生活,處於一種非常低的生存狀態中。
在來美國之前,辛格已經是一個非常好的意第緒語作家了,但因為意第緒語本身的局限,他還是一個小人物,這個世界上沒有幾個人在讀他的故事,因為用意第緒語的人太少了。在這十多年的時間裏麵,對於一個小說家來說,語言的適應期是很漫長的。要運用自己母語以外的語言去對話、思考、直到寫作,決不是一個短暫的過程。大作家納博科夫,是用兩種語言寫作並取得巨大成功的世界上的少數作家之一,他後來的英語創作,讓他的名聲更加響亮,之後他又把自己原來的小說從俄語翻譯成英語,等於是把原來的小說寫第二遍。我們講過的他的小說《黑暗中的笑聲》,那真是非常了不起的傑作。這種情況對於作家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難題。最近我知道中國已經有類似的情形出現,上海有一個詩人仇小龍,和我年齡差不多,他的外語不錯,八十年代的時候就翻譯過一些詩歌,著名的詩歌《荒原》就是他翻譯的。最近,我看到他的一本從英文翻譯過來的偵探小說《紅英》,這部小說獲得世界偵探小說大獎。很多中國人寫偵探小說,可是你看了柯南道爾等人的作品以後,真的是很難再去讀我們中國的偵探小說,說實話,法國人的偵探小說我覺得都寫得很差。這個世界上我們之所以能夠看到好的偵探小說,是因為有柯南道爾這樣的巨擘,所以全世界誰也不敢和英國的偵探小說叫板。除了英國的偵探小說以外,同樣使用英語創作的美國偵探小說也是比較優秀的。日本的偵探小說曾經也是世界文壇一大風景,但是看上去畢竟還是簡陋得多,遠沒有那麼漂亮,也沒有那麼大的讀者群。
《紅英》完全是中國的故事,發生在六七十年代的中國,但是看上去很舒服,是地地道道的英式偵探小說。用英國偵探小說的方式寫中國的故事,情況就像在過去的一百多年間,我們很多作家都寫中國的農民一樣,因為中國畢竟是一個農業國家,在這麼長的時間裏,中國這麼多的作家寫自己的生活,寫中國的農民,絕少出現傑作。曾經有一部寫土改的作品《暴風驟雨》,純屬一般,還有另外一部獲得四大小說獎的比較有名氣的小說叫《太陽照在桑幹河上》,作家丁玲的作品,也很一般,說老實話,真的不是很高明,畢竟丁玲在年輕的時候是寫《莎菲女士的日記》出的名,那是一部很小資的作品,用小資的感覺去寫農民還是很不夠的。
辛格在美國最初的十幾年裏麵,他的絕大多數時間都在研習英語,因為在來美國之前,他已經有了一批小說,他希望他的小說變成在美國的猶太人也能讀,也喜歡的小說。但是很遺憾的是,當時在美國沒有太多使用意第緒語的猶太人。當時辛格的胃口其實並不太大,他隻是希望他的猶太同胞們讀他的小說,所以他在研習英語的過程中,自己嚐試翻譯他的小說,同時也請其他的一些學者包括大學教授索爾·貝婁幫助他潤色,因為他的英語最終也不是非常過關。所以說,辛格的很多時間其實都放在了打工和翻譯自己的小說上麵。他是一個在文學觀念上非常固執的人,類似的作家中國也有。辛格獲得諾貝爾獎的時候生活是相對貧困的,但他是一個非常有天才的人,他隻是寫一些關於猶太人的小故事,並不太在意他是否具有世界性,是否是一個世界級的作家,但是作為一個小說家,他有一些東西特別叫人欽佩。他非常具備原則性,盡管不是一個很有錢的人,他還是給自己的寫作規定了三個前提條件,隻有滿足了這三個前提條件,他才進行創作。首先要有意圖,有情緒,然後需要情節,他認為故事,就是有懸念的情節,因為生活中就是充滿懸念的,如果生活中沒有懸念,那麼生活本身就會對人們失去吸引,失去意義。其次,創作要有激情,不是有了故事情節,有了故事的架構,就可以進行寫作了。有時候他有很好的情節,但是缺乏寫故事的激情,在這種情況下,他就決不動筆,一定要等待激情的到來。很多年前,我本人的情形也是這樣,我一定要找到狀態才肯動筆,所以我在同齡作家裏麵,是一個作品相對來說比較少的人。第三點,在他看來,是一個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必須相信隻有他自己才能寫出這樣一個故事。如果他要寫的這個故事別人也能寫得出來,那麼他就不去寫了。敢於這麼說的作家,膽量實在是太大了,因為老實說,這個世界上,幾乎所有的故事都曾經被寫出來過,再怎麼講,都不過是花樣翻新而已,所有的故事框架,都曾經被敘述過很多次。但是辛格並不滿足,他一定要講述自己的與眾不同的故事。至於辛格的故事是否隻有他自己才能講述出來,我們現在無法判斷。
今天我們要提到的辛格的一篇非常著名的小說《市場街的斯賓諾沙》,這是辛格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以後馬上被介紹到中國來的第一篇作品,是辛格最著名的小說之一。辛格有很多的小說被翻譯過來,《莊園》《盧布林的魔術師》等等,他的故事都不是很大。辛格不是一個擅長講大故事的人,文壇上通常有兩類故事家,一類故事家會講故事就講大故事。比如英國十九世紀的大小說家柯林斯,他有兩部皇皇巨著,一部是《白衣女人》,一部是《月亮寶石》,都是大的小說故事,另外法國的大小說家歐仁·蘇,他的《巴黎的秘密》,兩大本,大約有將近一百萬字。但不是所有的長篇小說都是這樣,一些作家也創作長篇小說,但他們的作品中卻很少有故事,比如《追憶似水年華》的普魯斯特,很厚的作品,其中一點故事也沒有。像辛格這樣的作家,是另一類小說家,他們也是故事作家,但他們一生都在講篇幅不大的故事。《市場街的斯賓諾沙》是辛格的一個短篇。斯賓諾沙是荷蘭大科學家,也是一個很偉大的哲學家,他的學說甚至影響了科學巨人愛因斯坦。辛格肯定是讀過他的著作,他在這部小說中探討了一些哲理性的東西,這一點跟辛格其他的絕大多數小說有所不同。小說描寫了一個老年的博士的故事。
老博士斯比爾森大約有六七十歲,是一個迂得不能再迂的人。年輕的時候讀書學習哲學,學了之後就掉進哲學裏麵,一輩子也沒有拔出來。一個很沒勁的人生。他捧著一本斯賓諾沙的《倫理學》,在社會上得到一筆資金,可以維持最低的生活水平,作為終身津貼。他把對生活的追求降到最低,在一個很貧窮的地方——市場街呆了一輩子。他生活中最大的樂趣是推開閣樓的窗子向外張望,街市的肮髒貧窮和雜亂無章與市場街的形而上格格不入,他就覺得非常齷齪,所以就隻好推開窗子看星星,並幻想神秘天空中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