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動詞:戰爭實踐及若幹曆史認知(9)(3 / 3)

如果說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組織是中國社會最小的社會組織,則其也是中國社會農民最基本的或者說唯一的社會組織。由於古老的生產模式和手段,中國農民除了在家族的觀念上建立相對鬆散的村社組織以外,幾乎沒有政治活動和參與政治的途徑。作為中國古代社會最為鬆散的成員,農民幾乎毫無組織性,在家庭之外,農民和社會沒有什麼密切的關係。也就是說,在封建的農業生態中,農民安於自給自足的生存方式,除了必須交納的皇糧國稅,農民和國家政權組織也沒有什麼經濟上的聯係,在形式上的國家疆域之內,農民是完全獨立的個體生存,統治者不對農民負責,農民也不對國家和社會負責。

在西周至秦統一這一階段,由於實質上權力的分化,保衛國家安全和維護社會權力平衡的任務由貴族來承擔,每個獨立的諸侯國家除過對整體的周王朝安全負責,也對自己國家的安全負責,因此,在軍事上尚且處於分散狀態的情況下有確實的規範和力量。戰國時期發展起來的國家主義使大批的農民卷入戰爭,但是最終農民並沒有從中獲得什麼利益,反而損失極其慘重,戰國時代完全培養了中國底層社會的厭戰情緒。

至於到了秦朝和漢朝,政治活動本質上成為少數人的事情,國家的安全當然從根本上隻有集權的中央來自行負責,而一般的底層民眾是毫不關心的。底層民眾隻關心自己的極小範圍的家園安全,離自己的生存環境很遠並且跟自己沒有什麼利益關係的事情則不在其過問和負責的範圍之內。在國家內部大量蓄養軍隊,對於統治階級來說,是一個危險的事情,所以,民間普遍禁武,中央維持少量的軍隊,並招募大量的社會流民和外族兵來戍邊。由此,農民在中國古代,無論在政治上、經濟上還是軍事上,在相對穩定的時代都是“局外人”,其和廟堂的關係是相互遺忘的關係。

農民起來參與抵抗和所謂的革命,一般來講,不外乎以下原因:一,過於嚴苛以至於活不下去的政治壓迫,具體表現在苛捐雜稅,無法承受的苦役,這些來自統治政治的迫害直接威脅到他們的生存,不反抗意味著坐以待斃;還有一種就是自然災害造成的大麵積饑荒,無法生存,於是大批人脫離土地,起初聚眾以強盜的方式生存,到後來不斷發展壯大,不斷地轉掠流徙,漸成氣候。一般來講,上述兩種情況往往是並行發生的。農業社會的生產勞動和一切經濟活動對自然有一種絕對的依賴,而自然界氣候的變化往往不是局部的,一旦氣候發生不利於農業生產的變化,比如持續的大旱,則北方依賴遊牧的民族生存也發生困難。同時,因為國家財政主要依靠農業的納稅,因此,在社會財富急劇減少的情況下,國家財政顯然同時吃緊,再加外族為生存的南下侵襲,戰爭由此不斷發生,戰爭所需的消耗必須從民間來獲得,政府在農業破產的情況下反而必須強行向民問掠奪財富,於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此種經濟上的嚴重危機和由此引發的政治上的極度暴虐和黑暗,是中闊民間抵抗最終形成規模的最根本的原因。

作為中國社會最龐大的群體,農民和田園的農業生活一樣是靜止的,如果政治和社會穩定,就幾乎沒有求變以改良社會和政治實踐的意識,一旦社會發生饑荒和政治動蕩,軍閥混戰,則在無法生存的情況下成為逃亡求生的流民和鬆散地組織起來的賊寇,將富人和官宦作為劫掠生存資源的主要對象,即所謂“殺富濟貧”。事實上在沒有更大政治野心的情況下,聚集起來的賊寇絕不是慈善團體,他們同樣會騷擾和破壞農村。農民作為一種政治力量,其參與政治實踐是非常被動的,因此往往被其他的社會力量和團體所引導和利用。

生態規律與社會動蕩

在中國,社會發生嚴重動蕩進而演變為大規模的戰爭往往是政治和經濟上的嚴重生態惡化所致。因為中國古代社會的構成成分相對簡單,因此社會矛盾對立也比較簡單和集中。

事實上,人類社會集體和自然界以及個體生命一樣,也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生命體,有其自身的新陳代謝規律。任何一個在現有體製下運行的社會,在其內在和外在生命規律的作用下,都有其新生、發展、興盛和衰亡的必然過程,當然,每一次現行政治和社會機體的滅亡都是社會進步和發展的一個重大機遇,但是這種機遇並不見得能夠被有效把握。這種機體導致大規模人類戰爭在古典經濟時代和資本主義時代往往出於不同的根本原因而發生,具體地表現為:在古典經濟時代,社會政治機製出現問題而導致戰爭是因為自身能量的衰竭,而資本主義社會因為長期資本積累的習性,最終導致戰爭卻是因為自身能量過剩的原因。關於資本主義成熟期戰爭後麵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