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軍是主動出擊,準備得比較充分,又是以逸待勞;楚軍雖然強大,但遠來疲敝,又兼輕敵,所以這場戰爭宋軍不是沒有獲勝的可能。《孫子兵法》雲:“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說的就是楚軍這種情況。勞師遠征,由於戰士的體能不一樣,有的跑得快,有的跑得慢,很容易出現軍容不整的問題。再加上路途耗費體力,到了前沿陣地已成強弩之末。楚軍的這些可乘之機,被宋軍的總司令子反洞察得一清二楚。
楚軍到達泓水對岸開始渡河,子反在楚軍渡河渡到一半的時候,向宋襄公建議,乘這個時機指揮宋軍發動突然襲擊,迎頭一棒,打他們個措手不及,這是宋軍取勝的黃金時機。沒想到被宋襄公斷然拒絕!時機一晃就過去了,未受到任何阻擊的楚軍很快渡河完畢,忙著集結。子反再次向宋襄公提出建議:乘楚軍剛剛渡河立足未穩,一舉將其擊潰,這是宋軍取勝的最後機會。可惜又被宋襄公拒絕!等到楚軍集結完畢,排好陣勢,宋襄公卻率領宋軍直撲了過去。盡管宋襄公把手中的王牌全部打出,連自己的禦林親軍(即“門官”)都全部賠上了,戰爭結果還是沒有任何懸念——“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雙方力量懸殊,宋軍一敗塗地,宋襄公的禦林親軍全軍覆沒,他本人也被楚軍射中了大腿,並最終引發瘡傷而送了老命。
三、規則與功利:千古憑誰定是非
宋襄公狼狽逃回宋國,國內的輿論對他很不利,都埋怨他戰前不自量力,不該出頭強出頭;臨戰又指揮無方,連失勝機,導致宋國慘敗,精銳部隊全部葬送。麵對國人的指責,宋襄公並不服氣,勇敢地給出了自己的回應:
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
“不重傷”就是不對受傷的敵人做第二次加害,因為他已經失去了戰鬥的能力。“不禽二毛”,就是對年老的戰犯要網開一麵,不能活捉。這裏的“禽”是“擒”的通假字;“二毛”就是頭發花白的人。“不以阻隘”,不占據險要的有利地勢打擊對手。“不鼓不成列”,不向沒有擺好陣勢的對手發動進攻。在古代,擊鼓是發動進攻的信號。業師黃樸民教授曾經指出:宋襄公的這一套戰爭觀,不是他的個人發明,乃是禮樂文明普適性的戰爭原則。這些內容,在周代“軍禮”的殘留“古司馬法”中都能找到:
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是以明其禮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
這就是說在戰爭中要講人道主義,講信義,對於已經失去抵抗能力的敵人不能窮追猛打,不能搞偷襲,戰爭的目的是爭義不爭利。不僅要求戰爭的雙方在完全公平的條件下開戰,還要求適可而止。說到底,這是禮樂文明人性光輝的體現。戰爭作為政治的延續,是人類的活動,所以不能突破人性的底線。在戰爭中講人性,似乎有點可笑,但其實這恰恰是禮樂文明先進的地方。曆史進入近現代,人類才再次認識到在戰爭中講人性的重要性——1864年誕生直至1977年成形的《日內瓦公約》把人道主義作為戰爭中的普適原則寫了進去,並得到如今絕大多數國家的認可。曆史的車輪轉過了兩千年,人們終於醒悟了,原來保護敵人也就是保護自己!宋襄公寧可葬送取勝的機會,也嚴格恪守禮樂文明的普適規則,堅持在殘酷的戰爭中貫徹人道主義,最終把性命也搭了進去。在規則、人性與功利的考驗中,他義無反顧地選擇了前兩者。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宋襄公是個殉道者,《公羊傳》稱讚他“臨大事而不忘大禮”,以為“文王之戰,不過如此”,都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