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獨尊儒術與經學典籍(3 / 3)

經學者考證,發現《孝經》的內容有些是抄襲《左傳》《孟子》《荀子》的。又根據《呂氏春秋·察微篇》中引《孝經》之文,可知《孝經》成書於戰國末期。漢代曾有古文《孝經》,但在南北朝時亡佚。

《爾雅》

《爾雅》是“十三經”中較特殊的典籍,實際上它本身不是“經”,其內容並無經義可言,隻是一部古代訓詁資料的彙編。唐文宗開成年間石刻“十二經”,才把它上升為“經”的地位。後世經學家隻是利用它的訓詁知識來解釋經書。《爾雅》共19篇,全文10900餘字,從它所涉及的文獻和利用的製度、史實來看,它不是一人一時之作,而是雜采幾代諸家的訓詁材料彙編起來的。此書在戰國時期初具規模,漢代經典傳注發達起來後,經過增補才成為現在的狀況。除《十三經注疏》中的郭注、邢疏外,清代又有兩部研究《爾雅》的重要著作,郝懿行的《爾雅義疏》重在對郭注的證實和補充,邵晉涵的《爾雅正義》則從經學的角度對《爾雅》進行發揮。

經學的解經典籍

經學中的正經僅13部,總計字數不過65萬,一部《十三經注疏》才416卷,而曆代解經典籍的數量則要超出數百倍。僅據《四庫全書總目》與《販書偶記》正續編收載的經部典籍就有3900餘部,近5萬卷,這是大致流存且經著錄的經部書籍,未見著錄者當不止此數,曆代散失的經學典籍更無法統計。因此,絕大多數的經學著述都是解經典籍。

古代解經典籍的體例最為多樣,居各種典籍之冠。一部儒家“正經”,經過曆代學者以各種體例和形式的注解、發揮,產生幾百部乃至近幹部著作,是不足為奇的。我國注經典籍繁富的體例,在唐以前就基本齊備了,據《隋書·經籍誌》記載,傳、故、箋、注、說、微、通、章句、條例、集注、集解、集釋、集義、音、解、解說、解誼、通解、疏、講疏、義疏、訓、釋、撰等著作體例在當時都已出現,唐以後基本沿習,少有改變。

傳“傳”有傳述之意。據說《周易》中十篇解釋經文的文字,就是孔子寫的傳,因此又稱《易大傳》,這是注釋正經最早的傳。後世采用“傳”這一體例注解經書的著述極多,就一部經書來說,由於注解的角度不同,各種傳的內容差別也很大。如《春秋左傳》主要在於論證本事;而《春秋公羊傳》、《春秋轂梁傳》則主要在於闡述經義。傳的形式也有多樣,有的是照經文一字一句解釋的,如《毛詩詁訓傳》;有的是雜引他說,借經義以證事理的,如《韓詩外傳》。

注“注”的本義是用水灌注,使之暢通。引申為對古書中難解字句加以解釋、疏通。東漢鄭玄曾遍注群經,今存尚有《儀禮注》、《周禮注》、《禮記注》。這種體例經鄭玄推揚光大,成為後來最常見的一種解釋、疏通文義的形式,經部中以“注”而稱的典籍也較多。

說“說”是釋講的意思,大致以闡說大義為主。“說”的體例起源也很早,據《漢書·藝文誌》著錄,《易》有《五鹿充宗略說》,《書》有《歐陽說義》,《詩》有《魯說》《韓說》,《論語》有《齊說》《魯夏侯說》《燕傳說》,《孝經》有《長孫氏說》《江氏說》。清人惠世奇撰《禮說》,不載經文,但按經文順序編列,對古音古義疏通說明。

箋“箋”是表識的意思,這種體例由鄭玄首創。鄭玄治《詩》尊崇《毛傳》,如《毛傳》有隱晦不清之處,便記下自己的見解,標識其旁,成為“箋”。在鄭玄《毛詩箋》之後,以“箋”解經的著述曆代不絕,僅清代就有胡永珙的《毛詩後箋》,會釗的《周官注疏小箋》,萬斯大的《禮記偶箋》,俞樾的《禮記異文箋》,劉逢祿的《公羊何氏解詁箋》,趙坦的《春秋異文箋》,潘維城的《論語古注集箋》等。

解“解”是剖析解釋的意思。“解”這種體例起源很早,春秋戰國時諸子著作中就有解,如《韓非子》中的《解老》,便是解釋《老子》的名篇。後人沿用這一體例來解經,或稱“解誼”,或稱“解詁”,如東漢服虔的《春秋左傳解誼》,賈逵的《周官解詁》《左氏傳解詁》,保存至今的是何休的《春秋公羊解詁》。

疏“疏”即疏通之意。這種體例最早起於南北朝時的“義疏”,梁朝皇侃在《論語義疏》的序中分析其特點是“引取眾說,以示廣聞”。到唐代,對於漢人的經解,唐人看起來已不甚明了,於是出現“疏”這種新的注解形式,疏不僅給正文作注釋,而且還給前人的注解作注釋,形成了經、注、疏三個層次。一般來說,疏不違反注的意思,所謂“疏不破注”。唐代官修的義疏稱為“正義”,如孔穎達的《五經正義》及後來的《七經正義》。私人的注釋之作仍稱“疏”,如賈公彥的《周禮疏》、《儀禮疏》。

章句“章句”主要是分析經文的章節,盛行於西漢,為經師講經所習用。先秦古籍,整篇直述,既不分章,也不斷句,後來儒生進行分章斷句,在分章斷句中也表述了對內容的理解,漢人的“章句”保存至今的有趙岐的《孟子章句》,可以從中看出章句的特點。這種著作體例後代也有所沿用,如南宋朱熹的《大學章句》《中庸章句》都很著名;清代則有焦循的《易章句》,任啟禮的《禮記章句》等。

集解“集解”這種體例是彙集諸家之說來進行注釋。《十三經注疏》中的何晏《論語集解》、範寧《春秋姅梁傳集解》是這種體例的代表作,而杜預的《春秋左傳集解》則不屬這種體例,其注釋仍是杜氏一家之言。集眾家之說薈萃一處的方法,不僅有集解,還有集說、集注、集講、集要、集意、集傳等等,被廣泛運用於各種注釋領域之中,數量甚多。以“集傳”而言,宋代較有名的著述就有朱熹的《詩集傳》、蔡沈的《書集傳》、蘇轍的《春秋集傳》等。

豐富的解經典籍是隨著經學的發展逐步積累起來的。春秋時隻有“六經”。戰國以後,儒家著述中解釋“六經”大義的傳、記開始興起,《周易》的彖辭、象辭等“十翼”就是《易傳》;《禮》所附的“記”以及《春秋》各傳,都是早期的解經著作,隻是到了漢代才升格為“正經”。西漢時經學家所寫的傳、注等,以闡述經義為主,如《尚書大傳》、《韓詩外傳》、《春秋繁露》等。但這時有些解經著作則開始出現了繁瑣的弊病,東漢桓譚在《新論》中就記載說,《書經》大師秦延君竟然用十多萬字來解釋“堯典”兩字的含義,這種流弊在以後的解經著述中時有出現。東漢以後,注經典籍逐漸轉向通訓詁、究名物的方向,主要是解釋字義和考證名物製度,發展了章句訓詁之學,出現了像許慎、馬融、鄭玄等有名的注經學者。流傳至今的有《毛詩傳》《三禮注》《公羊傳解詁》《孟子注》等,後世稱為古注。

魏晉以後,隨著音韻學的發展,解經典籍中的音注著作大量增加,晉代的徐邈對“五經”都作了音訓,成為當時諸經音注的典範。為經書作音注聲訓的傳統,到唐代有進一步的發展,出現了一批為經文注音的解經典籍,其中陸德明的《經典釋文》成就最大,他的音訓做到音與義結合,注一不同的音,即表達一種不同的解釋。全書36卷,搜采漢魏以來凡230餘家而遍注群經,“十三經”中僅缺《孟子》,是因為唐時《孟子》還未進入“正經”。後來宋儒刊刻《十三經注疏》時,將《經典釋文》內容散於各經注釋中,稱為“陸德明音義”。

宋代注經典籍的數量迅增。在南宋時,經學學者將漢以來注解“十三經”的一批重要解經典籍確定下來,刊成封建時代通行的《十三經注疏》。這套注疏典籍中,古注除《孝經》為唐明皇所注外,漢人與魏晉人各居其半,義疏部分是由唐宋人完成的。大體而言,其內容注多宗漢,疏多宗唐,傾向於訓詁名物的漢學,與當時理學諸儒注經的方式迥異。宋儒的解經典籍雖然進入《十三經注疏》者很少,但有不少著述的成就是為曆代學者公認的。例如,《易》注方麵,程頤的《易傳》、朱熹的《周易本義》皆有新意,尤以程頤的《易傳》為清代樸學大師顧炎武所推崇。《尚書》注方麵,蔡沈的《書集傳》、宋末元初金履祥的《尚書表注》不亞於《偽孔傳》和孔穎達的“正義”,後來學者多所利用。《詩》注,則有歐陽修的《毛詩本義》,往往能探本詩人之旨。《三禮》方麵,朱熹晚年所作的《儀禮經傳通解》,就《儀禮》分章分節,眉目清楚,並引《禮記》內容進行注解,溯本追源。朱熹的《論語集解》和《孟子集解》,雖然重在義理的闡發,但詞句簡明,便於初學,可與何晏的《論語集解》、趙岐的《孟子章句》配合起來閱讀。明代的解經典籍雖然數量不少,但多承宋學,未能有突破性的進展。

清代解經典籍成就輝煌,不僅數量多,而且在許多經學領域的研究超越了漢唐。擇要而言,首先是在對經書的辨偽上意義重大。清代學者萬斯同的《周禮辨非》、《儀禮商》,閻若璩的《尚書古文疏證》,惠棟的《古文尚書考》,胡渭的《易圖明辨》,都是當時疑經辨偽的力作。特別是《古文尚書疏證》一書,引經據典,共列128條,一一陳述《古文尚書》的矛盾,徹底揭穿東晉梅頤對《古文尚書》和《尚書孔傳》的偽造,使遺留千年的問題成為定案。其次,清儒的解經典籍幾乎遍注群經,“十三經”中除《禮記》和《轂梁傳》外,每部經書皆有數種新注新疏,這些著述對經文經義的考證和注釋,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達到全新水平。清末學者章炳麟曾對清人解經典籍加以研究,從中選出一批著作定為“群經新疏”,頗有代表性意義。其所列舉:《易經》有惠棟《周易述》,江藩、李鬆林《周易補述》,張惠言《周易侯氏義》;《尚書》有江聲《尚書集注音疏》,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詩經》有陳奐《毛詩傳疏》;《周禮》有孫詒讓《周禮正義》;《儀禮》有胡培暈《儀禮正義》;《左傳》有劉文淇《左傳正義》;《公羊》有陳立《公羊義疏》;《論語》有劉寶楠《論語正義》;《孟子》有焦循《孟子正義》;《孝經》有皮錫瑞《孝經注疏》;《爾雅》有邵晉涵《爾雅正義》、郝懿行《爾雅義疏》。這些著述可以大致反映清代經學研究的水平。此外,清人還對經書注釋典籍作了大量的整理工作,康熙年間由納蘭性德刊刻的《通誌堂經解》1860卷,由徐乾學、何烽主編,編者收集了唐、宋、元、明人關於《易》《書》《詩》《春秋》《三禮》《孝經》《論語》《孟子》等解經典籍146種,其中尤以宋元諸儒著述居多,收羅宏富,頗多罕見之本。此外,清儒還對當代的解經著作進行總結,如阮元所編《皇清經解》和王先謙所編《皇清經解續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