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結束語:戰前戰後日本的差別與連續(1 / 3)

9月28日,美軍在日本著陸、登陸,開始了對日本的軍事占領。30日,麥克阿瑟飛抵橫濱以西的厚木機場,他身著軍便裝,帶著墨鏡,手拿煙鬥,走下飛機舷梯。他作為駐日盟軍最高統帥,是占領下日本的“太上皇”,盟軍總部就設在皇城的對麵。對日占領是用“盟國”的名義,並設有盟國組成的遠東委員會和對日理事會,但實際上是美國的單獨占領。

日本恢複了和平,但經濟殘頗不堪,滿目瘡痍。1945年底,日本工礦業生產指數隻有1935~1937年平均指數的13%。物資奇缺,糧荒嚴重。從國外遣返的,除軍隊360萬人外,還有移民350萬人,使得糧食等供應難上加難。政府濫發紙幣,以支付軍隊複員費,支付中止軍需訂貨合同的賠償金。黑市泛濫,物價飛漲,東京零售物價4年多漲了81倍。“剝筍生活。”

廣為流行,人們不得不像剝筍一樣,一次次把衣服拿到農村或黑市去交換食物。占領當局允許日本人出海捕鯨魚,用鯨油來補充食物中的脂肪和熱量。

法西斯和侵略戰爭使明治以來幾十年的成就毀於一旦,國民大眾在滿目廢墟中苦熬日子。歸根結底,這是由於明治改革的不徹底,保留了過多的封建主義、軍國主義消極麵。此後,日本統治階層非但喪失了進一步改革的精神,反而讓消極麵惡性發展到了極端,明治改革的某些成果也遭到破壞。

為了消除戰前日本存在的弊端,為了使日本不再成為戰爭禍患,美國占領當局雷厲風行地推進非軍事化和民主化改革。這時日本的幾屆內閣,對於改革都程度不同地抱著保守、消極態度,不得不由占領當局發出一係列命令、指示,加以推動、督促。當然,所有的改革都是通過日本政府、議會加以實施的,美國實行的是間接占領。

修改憲法、農地改革、解散財閥,以及勞動改革和教育改革,是戰後改革的主要內容。1946年11月修改通過、1947年5月實施的《日本國憲法》,是戰後改革最重要的成果。同時,解除了日軍武裝,遣散了軍隊,廢除了軍部;撤銷了高壓統治的內務省等機構和各種高壓統治的法律,釋放了政治犯;逮捕了主要戰犯,解散了法西斯、半法西斯右翼團體和暴力團體,並對有大小戰爭責任的20萬人進行解除公職的處分,他們分布在軍界、政界、右翼團體、新聞輿論界、經濟界和地方政界;1948年11月,遠東國際法庭對25名甲級戰犯作出判決,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廣田弘毅等7人判處死刑,南次郎、荒木貞夫、俊六、木戶幸一、小磯國昭、佐藤賢了、島田繁太郎等16人判處無期徒刑,另二人判處有期徒刑。近衛文 在逮捕前畏罪自殺,鬆岡洋右、永野修身病死獄中。

通過戰後改革,日本的變化之大確實稱得上“翻天覆地”。有學者把戰後改革看作明治維新的繼續,或稱之為“後明治維新”,但是不論在改革的廣度上還是深度上都遠遠超過明治維新,使日本曆史進入全新的發展階段。戰前戰後日本的主要差別,可以概述如下。

天皇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總攬統治權的專製性君主。新憲法規定,主權在於全體國民,“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征,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征”,隻能根據內閣的建議與承認,“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國政的權能”。戰後天皇製是“象征天皇製”,戰後日本成為三權分立、國會內閣製的民主國家。新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通常稱此為“和平條款”。象征天皇製與和平條款是新憲法的兩個最顯著的特征。此外,新憲法對國民權利作了廣泛而詳細的規定。

農地改革消除了寄生地主製,基本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不在村地主完全被消滅,在村地主變為小土地出租者。90%的耕地成為自耕地,佃農和佃農兼自耕農的比率由以前的48.2%減少到8.7%。農民獲得土地幾乎是無償的。

財閥大公司、大企業被解散、拆分,數百家財閥公司和10大財閥的56個家族的股票,全部交由專設機構進行出售。股票原主得到為期10年以上的公債券,惡性通貨膨脹使公債券不斷貶值,其股票幾乎等於被沒收。原先的財閥不見了蹤影,日本的大富豪已經不再是原先的財閥家族。戰後50~70年代形成了六大企業集團,其中有的仍稱“三菱”、“三井”、“住友”,它們之中有原來的財閥公司,但它們的構成、運作與財閥截然不同。

勞動改革是建立、健全勞動立法和勞動體製,使工人的基本權利獲得保障。通過教育改革,推進了教育行政和教育內容的民主化。

1948年,美國眼看國民黨在中國的統治行將崩潰,於是改變對日政策,從削弱日本改為扶植日本,使日本成為對付共產主義的防波堤,成為遠東反共基地。此後,有的改革有所倒退,特別是1950~1952年,解除公職的處分全部被取消,一大批保守、反動分子,包括甲級戰犯嫌疑人,重返政界,東山再起,極大的加強了日本政治的保守傾向。如在1952年10月的大選中,原來受解除公職處分者有139人當選眾議院。最為突出的例子是岸信介,他是甲級戰犯嫌疑人,因為美國改變對日政策後不再審判戰犯,於1948年底從巢鴨監獄獲釋;1952年被取消解除公職處分,1953年加入自由黨,同年當選為國會議員,並任自由黨憲法調查會長,後又轉入民主黨並任幹事長;1955年自由黨、民主黨合並成立自由民主黨,他任首任幹事長,1957年竟然出任內閣首相。有人稱岸信介是“昭和妖怪”,從他的上述經曆可以看出,戰後日本主要政黨、戰後日本政治曾是何等的保守。不過,盡管有倒退,但是戰後改革的成果基本上還是保留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