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斯人已逝,“誓碑”永恒(5)(2 / 2)

有一兵部郎中監秦州稅務官名曹匪躬,還有一海陵、鹽城兩監屯田副使名張藹,這倆貨屬於軍隊建製下的官員,居然命人帶了緊俏商品往江南去做生意,謀取私利。趙匡胤知道了,曹匪躬殺頭,張靄除籍為民。軍人還想做生意?在趙匡胤時代,是絕不允許的。

薛勳,是國家糧庫總管,掌管常盈倉(周轉漕運糧食的倉庫),漕運來糧,他盤剝最為嚴重。史稱“受民租,概量重”,接受百姓的租稅(糧食),使用大鬥盤剝。此事惹惱趙匡胤,下詔免除了他的職務,發配到遠方做苦力,跟他一塊使用大鬥進的倉吏殺頭。官吏欺侮剝削老百姓,隻要叫老趙捉住,基本就是剝奪政治權利,流放或殺頭。

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和《宋史·本紀》統計(這應該是一個不完全統計),兩宋三百一十九年總約一百四十宗貪汙案,其中大部分貪贓者被正法或流放。

這裏是太祖趙匡胤一朝的貪贓記錄,總二十二樁:商河縣令李瑤坐贓杖死。大名府永濟主簿郭顗坐贓棄市。

知製誥高錫言,諸行賂獲薦者許告訐,奴婢鄰親能告者賞。知製誥高錫坐受藩鎮賂,貶萊州司馬。

宗正卿趙礪坐贓杖、除籍。職方員外郎李嶽坐贓棄市。殿直成德鈞坐贓棄市。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光祿少卿郭玘坐贓棄市。

樞密直學士馮瓚、綾錦副使李美、殿中侍禦史李檝為宰相趙普陷,以贓論死,會赦,流沙門島,逢恩不還。

倉部員外郎陳郾坐贓棄市。右讚善大夫王昭坐監大盈倉,其子與倉吏為奸贓,奪兩任、配隸汝州。右領軍衛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奸贓,棄市。右千牛衛大將軍桑進興坐贓棄市。

太子洗馬王元吉坐贓棄市。殿中侍禦史張穆坐贓棄市。

右拾遺張恂坐贓棄市。左拾遺秦亶、太子中允呂鵠並坐贓,宥死,杖、除名。左拾遺劉祺坐受賂,黥麵、杖配沙門島。宋州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休並坐贓棄市。吳越王奏內客省使丁德裕貪狠,貶房州刺史。太子中允郭思齊坐贓棄市。王全斌入蜀,貪恣殺降,雖有大功,即加貶絀。

不赦犯贓之罪

大宋帝國漸漸拋棄了五代惡習,國家建設走向正規,各地出現很多“循吏”,也即奉公守法的模範人物。“循吏”的出現,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一個標誌性事件。郡縣治,天下治。在亂世之中,“循吏”的出現難度極大,完全依賴於聖賢書教誨下的個人覺悟,因為得不到鼓勵。但在治世之中,“循吏”有了受到朝廷鼓勵的可能,更有製度性監督,故聖賢教誨就會在這樣的氣氛條件下得到更多的輾轉張揚。所以,“循吏”多起來,才有希望推演天下太平的盛世。

史稱宋代之所以得到“循吏”,有三個原因:第一,太祖趙匡胤之世,地方官出任,老趙都要親自接見,考察、詢問政事,覺得合格,然後派遣。這是精煉的“簡擇之道”。第二,然後又設各級監司,察訪各州郡太守,太守又察縣令,都需要按時向朝廷彙報察訪結果,此事有專門的朝臣督治。這是縝密的“考課之方”。

第三,官員犯他罪可以從輕,但一旦犯有貪贓罪,即使遇到大赦也不赦。這是嚴肅的“防閑之令”。

三個原因,其中之一是“除貪”。顧炎武又評價大宋這種“除貪”製度說:不赦犯贓之罪,是大宋得到循吏的重要原因,到了宋仁宗天聖年間以後,士大夫都開始知道廉恥,互相砥礪,應該與趙匡胤這種對贓瀆的懲治、對廉介的鼓勵有關。

船山先生在《宋論》中評價“誓碑”道:

嗚呼!若此三者,不謂之盛德也不能!德之盛者,求諸己而已。

嗚呼!論到“誓碑”中的這三條,不說這是政製之盛德是不可以的!之所以說它是“盛德”,是因為這都是反求諸己的結果啊!

“誓碑”是老趙“立德立功立言”之舉。

《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謂:“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三不朽。”

從此以後,“三不朽”成為中國人臧否人物的重要尺度。唐孔穎達在《春秋左傳正義》中對“三不朽”做了深刻界定,至今不可移易:

“立德”謂:創製垂法,博施濟眾;“立功”謂:拯厄除難,功濟於時;“立言”謂:言得其要,理足可傳。以此來衡量《太祖誓碑》,正是老趙一生“立德、立功、立言”的精彩寫照。即使趙匡胤什麼貢獻也沒有,僅憑“誓碑”一項,已經“立德、立功、立言”,足可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