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遵守他的戒律的人,可在今生得福,在來世獲永生;凡是違反他戒命的人,不但今生要遭災難,而且在來世也要受永死的折磨。因為他的許諾:“人若遵我戒命而行,就必因此而活”,和他的警告:“犯罪的人,必要死亡”,毫無疑問,這是指未來的永生或永死。至於我們在聖經各處所讀到神的恩慈或忿怒:恩慈是指永生,憤怒是指永死。

有關今生的禍福,法律有詳盡的條目。懲罰的命令顯示上帝那不能容忍邪僻的至聖至潔;而應許不僅表示他對正義的愛好,不能不加以獎賞;也顯示他至高的仁慈。凡我們所有的,既然都是他給的,所以凡他所要求於我們的,也都是我們應償還的債,而債務的還清是不值得報酬的。所以當他應許對我們的服從(我們並不認為是義務而是心甘情願地服從)施賜酬報的時候,他是減輕了他的嚴格要求的。

關於這些應許對我們的效果已經說了一部分,其餘的且留到適當的地方再說。現在我們隻要記得律法的應許包含對正義的讚揚,和上帝對行義的無比喜悅;而附加的懲罰命今,是叫不義更顯得無比可憎;惟恐罪人沉溺在罪惡中,忘記了立法者的審判在等待著他。

Ⅴ、主在頒行完善的正義的準則時,既然各部分都以他自己的旨意為本,就表明了他所最喜歡的乃是服從。這是很值得注意的。由於心的放肆,常常捏造各種儀式,希望獲得他的寵眷。這種宗教上的反宗教的偽飾,是人性中固有的本質,曾經在各時代,甚至在現代,也暴露出來;因為人們常歡喜利用不合乎上帝之道的方法,去達到正義。因此在一般所謂好事中,律法的訓誡所占的地位很有限,人所捏造的無數東西幾乎占據了全部地位。但是摩西的目的,若不是要抑製這樣的放縱的話,他在公布律法以後,為何要對百姓這樣說呢?他說:“你要謹守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你主--上帝認為是善和正義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幸福。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他以前聲明過,他們從主那兒所領受的法令、裁判和儀式,在外邦看來,是他們的智慧和聰明。他又說:“你要謹慎,殷勤地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也免得它們在你一生中離開你的心”。上帝既然預先料到若非強力製止,以色列人是不會安分的。他們雖有了律法;仍然會力圖製造各種新的正義,與律法所要求的正義不合。所以他聲明,他的話包含完善的正義。雖然這原足以防止他們越軌,但他們仍然犯了那明令禁止的律法。這對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我們也受這個命令的約束;上帝所聲明的律法包含完美的正義,這無疑是完全不能改變的;而我們卻不以此為滿足,還是苦心不斷地虛構,且行別的善事。補救這種過失的最好辦法,是要經常反省以下各點:上帝將律法賜給我們,為的是要以完美的正義教訓我們;律法所教訓的正義隻是與神的旨意相符合的正義。所以,欲以新的善事去獲得上帝的恩眷是徒勞無功的。因為,隻要服從才是合法的敬拜;追求任何偏離上帝律法的善事,就是一種對神的真意不能容忍的褻瀆。奧古斯丁所說得很對;他有時稱對上帝的服從為一切美德之母和保護者;也有時稱之為一切美德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