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業態文化產業項目正在規劃及推動中
各報社的文化產業發展計劃也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比如浙報集團、杭報集團、溫報集團、嘉興日報社、紹興日報社、舟山日報社、台州日報社、樂清日報社、瑞安日報社、蕭山日報社、溫嶺日報社、餘姚日報社等正在發展的文創園區計劃;浙報集團、杭報集團、東陽日報社、永康日報社正在布局影視產業的發展;杭報集團、湖州日報社關注的會展產業等。
(三)與資源調配能力及政策導向相適應,會展、文化產業園區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在調研中發現,27家報業會員單位中有13家計劃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園項目,占48%,其中不乏被列入主管部門重點發展項目的,如紹興的文化創意產業園項目已入選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入庫項目。5家計劃發展影視及相關項目,3家計劃發展會展項目,3家計劃發展教育培訓項目,2家計劃發展演藝項目。
三、各報社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思路——對文化產業的理解存在差異
調研發現,各報業會員單位對文化產業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異。對文化產業概念內涵和外延,還存在多種理解。
文化產業的定義眾說紛紜,但大都強調下麵幾個要素:第一,以文化內容作為獲取商業價值的手段;第二,以服務為目的;第三,內容具有創意。即對文化的商業價值的認同,使文化成為產業。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為“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進行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係列活動”。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工業標準——文化的產品和文化的服務向來就有,隻有按照工業標準進行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才是文化產業,即是要批量地、有規模地、連綿不斷地去生產。
(二)模式——商業模式尚不清晰,模式缺陷容易導致培育失敗
調研發現,報社從事文化產業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商業模式不清晰。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盈利,以及構成盈利的這些服務和產品的整個體係是否清晰,是關係到這個文化產業項目是否得以成立的根本問題。文化產業項目中從產品、服務到信息流的整個體係,以及每一個參與者的潛在利益和相應收益來源和方式,用戶、供應商、合作者之間的關係和彼此之間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都必須充分調研論證。
2013年,中宣部部長劉奇葆指出,現在各地建設文化產業園區同質化嚴重。鼓勵各地因地製宜發展文化產業,不要盲目建設文化產業園區。業內學者和專家也指出,目前國內有90%的文化產業園區經營處於虧損狀態。
現階段,各報社大力發展的會展和文化園區都存在著模式上的問題,會展業基本上隻是對原有廣告經營的拓展和延伸,而文化園區容易陷於簡單的“招商”,未能形成係統的商業模式。
(三)團隊——專業人才匱乏,文化產業人才需求迫切
人才問題在本次調研中成為最突出的問題被提出。高達92%的報社認為人才短缺是影響文化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現階段,優秀的文化產業人才還較為缺乏:人才結構不合理,從業人員中高層次人才不足;人才素質逐步提高,但仍缺乏創新力的人才等。目前,多數文化產業項目推進還處在建設期,用人機製尚沿用傳統產業的思路,體製問題亟待完善,才能談得上人才吸納、魚入大海。
(四)項目——缺乏優質項目的開發和引進
除了人才問題之外,61.5%的報社認為缺乏項目是文化產業發展中遇到的主要障礙。
文化產業項目所形成的產品和服務由於主要源於知識產權的創造創意,以及其向盈利能力轉化的潛力,所以缺乏優質項目,即是缺乏創新。
(五)政策——政策渠道狹窄,缺乏相關扶持政策爭取的專業指導
在對文化產業最薄弱環節的調研中,除人才問題之外,54%的報社認為文化產業扶持政策是我省文化產業最薄弱的環節。
(六)體製——缺乏平台和載體綜合運營
在“如果將文化產業園作為優先發展項目,由省報協牽頭發起成立由全省各文化產業園區和重點入駐企業組成的文化產業同盟,貴報(報業集團)最希望該同盟提供的服務是什麼?”的問題中,65%的報社最希望提供推介優秀文化企業或園區配套服務企業入駐服務。
現階段,在全省層麵,仍然缺乏一個可以整合各報業會員單位發展文化產業中共性需求的平台和載體,去進行統籌運營,促進溝通和交流,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和協助。
四、各報社發展文化產業的對策
針對各報社在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們認為,以報社為主體,主要應解決三個方麵的主要問題,即思路、模式和特色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