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聯邦農業改進與改革法案》價格支持和控製供給被以曆史產量為基礎的直接支付政策取代。引入種植靈活性計劃。
2002年《農場安全與農村投資法案》引入反周期支付政策和土地使用保存支付計劃。通過安全保存法案引進耕種土地保護支付。繼續實行種植靈活性計劃以及以曆史產量為基礎的直接支付政策(大豆被新包括進來)。
資料來源:CarolynDimitri,AnneEfflandandNeilsonConklin,2005。
二是農業部農業研究局、合作推廣局等聯邦農業服務係統;三是在這兩者基礎上組成的總統經濟顧問團,運用學者和高級專家服務於政府的農業決策係統。三個係統成員作為農業知識群體,其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公共資金開展活動。它既服務於農民群體,也服務於政府。美國以各類農業專家為依托,向農業決策部門、農業管理部門和農民群體提供相應的谘詢與服務。其中對農場主提供的服務包括生產預測、聯邦作物保險、貸款、援助合作社及運輸等。在農業市場方麵的服務包括對農產品生產和銷售團體提供教育援助、實施聯邦——銷售改進和市場信息服務計劃,提供有關農產品銷售規程、進出口和產後加工等。
4.對農業和農村發展提供巨大的財政支持。據聯合國的統計數據,以1990年不變價格計算,美國的GDP在1972年為42768億美元,到1980年達50897億美元,2004年則達到99881億美元。隨著美國農業GDP占總GDP比例從1950年的7%下降到2002年的1%左右,農業勞動力的比例從13%降為2%,美國以工補農的財政和金融實力不斷增強,有力地支持著農業和農村的發展。美國給予農業的支持每年達幾百億美元。雖然給予農業的支持和補貼占美國GDP的比例從1986~1988年的134%下降到2003年的084%,但由於其GDP的連續增長,用於農業支持的總絕對數額卻從640億美元增加到922億美元。
5.大力投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美國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集中體現在交通網絡建設和農村電氣化建設方麵。
美國的交通建設,始於19世紀初,以國內呼聲強烈的“內部改善”活動為起點,先後開始了修建驛道、開鑿運河、鋪設鐵路和修建公路等改善國內交通狀況的一係列努力。從1817年紐約開建運河起到1840年,美國修建並擁有了世界上完善的運河係統;1850年至1900年前後,是美國鐵路建設的主要時期。
在實施電氣化之前,美國僅有2%的農村地區有電。當時給城市地區供電的主要是私營電力公司,因此美國實施農村電氣化之初,原本設想按照市場方式進行,即由私營電力公司按城市供電方式為農村供電,但這些公司由於向農村供電無利可圖而不願擔當供電任務。1936年美國正式開展農村電氣化計劃,聯邦政府在製定“農村電氣化法令(REA)”的基礎上,建立了農村電氣化管理局(REA)和田納西流域管理局(TVA)。REA利用政府資金,向農村電氣化的基層組織——電氣化合作社發放低息長期貸款,其資金由主要用於建立農村配電線路發展到建立發電廠及輸電線路。TVA的主要目的則是扶貧、進行流域綜合治理及防洪和航運,以後逐步建立了一大批水電站,並購入一些合作社的配電設施,大力推廣農村用戶應用電器設備,促進了農村電氣化進程。到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98%的農村地區實現了電氣化。
日本農村建設和發展的實踐
自1868年明治維新後,日本以追趕發達國家為目標,以農業為基礎大力發展工業。二戰後日本經濟於1955年開始複興,但由於工業發展迅速,發達地區和落後地區、城鄉之間的差距明顯擴大。1960年日本公布了《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進入了以重工業和化學工業為中心的被稱之為“奇跡般增長”的高速發展時期。與此同時,在農業領域日本頒布了《農業基本法》。1960~1970年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的10年,也是日本在農村建設方麵取得巨大進展的10年。1970年以後,日本農業已實現現代化,日本農戶的家庭收入開始高於工人的家庭收入水平,日本城鄉差別基本消除。
一、日本農業建設與發展的背景
日本在20世紀40年代進入工業反哺農業的轉折期,1960年進入大規模工業反哺農業期。從60年代以來,日本政府有計劃地將大量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用於改善農民生產和生活條件,采取了農產品價格支持、農業投入補貼等政策。日本開展大規模農村建設與發展時具有兩個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