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關於應用翻譯(1 / 2)

縱觀古今中外譯論的發展,可以發現翻譯標準層出不窮,可謂學派林立,內容豐富多彩。但是無論是筆譯還是口譯,文學翻譯還是應用翻譯,譯者在翻譯中都不可避免地處在一個動態的活動場中,換言之,翻譯要達到一定的目的或是功能。社會的發展呼喚了翻譯,反過來講,作為一種跨文化的交流活動,翻譯不是一種純粹的個人活動,它要達到社會某方麵的需要,必然會受到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會意識形態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這一點在應用翻譯這一實用性文本的翻譯中表現得更為明顯,綜合這許多因素到一點就是兩個字--功能。委托人對翻譯的具體要求、文本的特殊功能、目的與讀者對譯文的期待等這些都是翻譯活動務必要考慮的要素,而應用翻譯的信息性、誘導性、匿名性的功能特征以及正確、通達、適切、快捷的翻譯要求與功能翻譯理論的翻譯策略和翻譯要求不謀而合。正確地運用功能翻譯理論,能更有效地實現應用翻譯的翻譯目的。

我國的應用翻譯研究隻是在改革開放後才有起色,而基礎相對薄弱:起步晚,討論微觀技巧多,選題重複,無係統性理論,學術底氣不足。從國內各外語期刊發表的論文數量來看,二十幾年來,應用翻譯的研究呈突飛猛進之勢,在數量上已蔚為大觀,趕上了文學翻譯的論文數量。應該承認,翻譯研究中的許多重大問題,特別是理論問題的提出和討論都是從文學翻譯引發的,或以文學翻譯為對象的。文學翻譯研究對提升整個翻譯學術研究水平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目前應用翻譯的研究問題主要在於學術含量的提高。

1.1應用翻譯的界定及其意義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國際交往日益增多,翻譯活動日趨頻繁。翻譯研究已從傳統的文學翻譯領域走向各種應用翻譯領域。

關於應用翻譯的定義,學者們做過很多的研究和探討。林本椿認為,“實用翻譯是和文學翻譯相對而言的,文學翻譯,也可叫‘literary’translation,主要是詩歌、小說、戲劇、散文等文學作品的翻譯,但從廣義上說‘literary’translation 也包括傳記、曆史、哲學及其他人文學科的翻譯。實用翻譯,可以說是‘nonliterary’translation,政府文書,外交公文,法律文件,科技信息,商務書信,旅遊資料等方麵的翻譯基本上都是屬於實用翻譯。”林戊蓀認為,所謂“應用文體翻譯”,包括科技、經貿、法律、媒體、旅遊、廣告翻譯等,以區別於文學、政治、外交、社科等翻譯。賈文波認為,“應用翻譯是一種以傳遞信息為主要目的、又注重信息傳遞效果的實用型翻譯,它的最大特點是實用性強,應用麵廣,其範圍幾乎涵蓋當今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的各個領域,大大不同於強調藝術審美與文學欣賞的文學翻譯。”方夢之教授則認為,應用翻譯,或稱實用翻譯,國外對它的提法為“practical translation”,“applied translation”或“pragmatic translation”。應用文體翻譯以傳達信息為目的,同時考慮信息的傳遞效果。它特別區別於傳達有較強情感意義和美學意義的文學翻譯,其特點除了信息性之外,還有匿名性、勸導性、功利性等。應用文體的翻譯內容幾乎包括除文學及純理論文本以外的人們日常接觸和實際應用的各類文字,涉及對外宣傳、社會生活、生產領域等的方方麵麵。陳小慰認為,“應用翻譯”或“實用翻譯”區別於傳達有較強情感意義和美學意義的文學翻譯。它涵蓋了人們日常接觸和實際應用的各類文字,涉及對外宣傳和對外交往的方方麵麵,包括政論文章、法律文件、科技資料、商務信函、合同協議、新聞報道、公司簡介、商標廣告、產品簡介、產品說明、個人簡曆、名片、畫冊文字、論文摘要、菜肴名稱、公共標牌、旅遊宣傳資料等。

一般來說,翻譯可大致地分為文學文本翻譯和非文學文本翻譯兩大類。非文學文本與文學文本不同的是,前者以傳遞信息為目的,重視信息傳遞效果的實用型翻譯,而後者則著重於傳遞源語情感意義和美學意義。可以說,應用翻譯範圍極為廣泛,它包括除了文學文本及純理論之外的一切文本的翻譯。總的來說,筆者還是比較讚同韓子滿博士的看法,他說:“應用翻譯的範圍其實比方夢之、林戊蓀等學者規定的要寬,應包括除文學翻譯之外所有以信息傳達為主的文本翻譯。科技、法律、經貿等實用文本的翻譯,以及各種應用文的翻譯都屬於應用翻譯。純理論文本和政治、社科、外交文本的翻譯也是應用翻譯,因為這些文本同樣也是以傳達信息為主要目的。”由此可見,應用翻譯範圍更為寬泛,它不是就文體而言的,是指翻譯的目的而言的。這大大拓展了應用翻譯研究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