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廣播劇的作者來說,選擇、組織事件是一項重要的基本功。選擇不好事件就無法正確、迅速地展開戲劇衝突;對事件缺乏合理的邏輯組織,衝突也就不能保持強有力的發展勢頭。衡量事件的好壞與否,主要看事件能否引起戲劇衝突的波瀾,對劇情發展有推動力量。但是,在情境中,事件是外在的因素,人物之間獨特的關係才是內在的因素。編寫劇本時,要用某一事件引出戲來,而後“著力寫的卻是這一事件引起的人物關係的變化、發展,以及它對人物生活道路、生活命運發生的深刻影響”。如廣播劇《序幕》以牛大力私運480根海帶樁子這個事件作為開頭,而後著力表現的卻是這件事之後引起的人物關係的變化。由此,情節構成又涉及另一個因素——人物關係。
二、人物關係是情節的重心
劇作者所寫的劇本是離不開塑造人物的,而人物在劇中又不是孤立的人,他與其他人物一定要有聯係,或是矛盾的,或是同情的,或是反感的,或是一般的相互的關係。這些相互之間的聯係就形成了人物之間的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說,編寫劇本就是處理人物之間的關係。
黑格爾認為,特定的人物關係是人物“戲劇性存在的基礎”。狄德羅把情境歸結為人物關係,他所指的是“家庭關係、職務關係、友敵關係”。除此以外,我們當然還可以列舉出其他的人物關係,諸如“是非關係”、“愛情關係”、“同誌關係”等。然而,所有這些關係要能夠成為具有藝術活力的情境因素,都應該滲透著“性格關係”。所謂“性格關係”,也就是關係雙方都應該是有生動個性的人物,他們遇到一起,或者發生性格的撞擊,或者是一般的個性的交往,這樣產生的性格關係,才真正成為“戲劇性存在的基礎”。
一個劇本中有戲或沒戲,其實指的也就是有沒有戲劇性的問題。“如果我們把戲劇性比作一顆種子,那麼人物關係就是培養這顆種子的土壤,而事件則是促使這顆種子發芽生長的氣候和水分。”因此說,劇中的人物關係和事件都是與戲劇性密切相關的。在構思和處理戲劇情節時,不應忽視人物關係,這是戲劇情節的重心,也是戲劇性的主要源泉。
一般來說,劇本中的人物關係有三種類型:(1)衝突型的關係;(2)對比型的關係;(3)並進型的關係。這三種類型的人物關係,主要針對的是主要人物和重要人物而言,不是指群眾性的人物。
(一)衝突型的關係
衝突型的關係是指用衝突的方式來展現人物的關係,通過衝突體現出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問題。例如廣播劇《你是共產黨員嗎?》中有兩個人物:一個是劉大山,北方鐵路局局長;另一個是他的戰友白帆,北方鐵路局藍天分局的局長。劇中的中心事件是圍繞著古塔車站出現撞車事故而展開的。這兩個人物在對待古塔車站出現的事故上,行動不一致。白帆對待這起事故的表現是包庇古塔車站的站長,隱瞞真情,假報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喪失原則,造成很壞的影響。劉大山是堅持原則,嚴肅紀律,有錯必糾,揪住不放。他給隱瞞事故的藍天分局局長白帆記大過一次,撤掉藍天分局所管轄的古塔車站站長的職務,並通報全局,挽回影響。這兩個人物在對待同一事件上由於傾向性和意誌等方麵都發生了碰撞,形成了兩個人物在性格上的不調合的衝突,這種人物關係就是衝突型的人物關係。
又比如:廣播劇《一座雕像的誕生》中的歐陽蘭與黃益升之間,在對待兩個烈士的遺孤的問題上表現出兩種不同的態度。黃益升認為兩個孤兒應該由國家撫養,其原因是兩個遺孤侵占了他的愛情和幸福,他的內心世界是狹隘、自私的。歐陽蘭認為兩個遺孤是烈士的後代,她受戰友的委托,“照看好”這兩個孩子是出於道義、良心和理智,而且孩子們也需要母愛。這兩個人物在是否撫養烈士的遺孤的問題上發生了抵觸,形成了衝突,結果使兩個戀愛多年的戀人分道揚鑣。從這個劇目中也可以看出衝突型的關係必須是:雙方性格中的思想部分有差異而在行動部分又相互抵觸便構成了衝突。這個衝突的形成是由於人物的不同意誌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