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圖書館學的學科體係(1)(3 / 3)

我們認為:第一,圖書館學研究對象是決定圖書館學學科性質的根本因素。

隻要研究對象不變,其學科性質也不會改變。如果研究對象改變了,那就不是圖書館學了,而是其他一門什麼學科了。圖書館學要研究的問題永遠將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對圖書館的需求,這是圖書館學永恒不變的主題。如果這個問題都不存在了,圖書館也就不存在了,圖書館學也就無法立足了。第二,一門學科的發展,不可能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具有不同的學科性質。倪波、荀昌榮在《理論圖書館學教程》(南開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一書中說:“考察科學史發現,還沒有一門學科從一大科學門類轉移到另一大科學門類的先例。”於鳴鏑在《科學性質能飄忽不定嗎?》(《新世紀圖書館》2003年第1期)一文中說:“一門學科再發展,也不可能發展成與自己本來性質不同的另一門學科。”第三,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的衝擊也改變不了圖書館學的學科性質。現代技術的發展,特別是“電子化”“數字化”“網絡化”的發展,應該說對圖書館學和圖書館的實際工作衝擊很大,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但是它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即圖書館學的本質屬性,隻是在工作手段、服務方式、服務範圍等發生了變化,提高了效率和質量。何況受到“三化”(電子化、數字化、網絡化)衝擊的不單單是圖書館學,如管理學、金融學、醫學等等,我們不可能將這些學科都發展到綜合學科中去。

“管理信息學說”的提出是脫胎於“信息管理說”或“信息資源管理說”。199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教委辦公室在《學科、專業目錄征求意見稿》中將原一級學科《圖書館、文獻與情報學》更名為“文獻信息管理學”,圖書館學變成為它的二級學科。這一做法得到一些人的歡迎和鼓吹,認為這一做法是強化了圖書館學的管理色彩導向,進一步明確了圖書館學的學科性質。也有人認為,隨著圖書館學研究的深入,人們日益關注圖書館的社會功能,其社會功能正與信息資源係統的文獻信息資源係統相聯係,所以圖書館學是信息管理學的分支科學,是信息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我們認為:第一,使用這種手段將圖書館學的學科性質硬性規定為管理科學,是極不正常的,在世界上可能是個先例,人為因素非常明顯,也是圖書館學的一種悲哀,沒有什麼值得鼓吹和歡呼的。第二,“信息管理”或“文獻信息管理”本身就是非常模糊的寬泛的概念,就連信息概念也不穩定,就有幾十種之多。在某種角度上,它包括不了圖書館學的研究內容;在另一種角度上,它又遠遠超出了圖書館學的研究範圍。第三,管理學的內容是圖書館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但不是全部。圖書館學研究管理學的目的是為解決圖書館和圖書館事業與社會的關係問題服務的。第四,圖書館社會功能的主體是圖書館和圖書館事業,是其對社會所起的作用。文獻資源是圖書館對社會發揮作用的物質基礎,圖書館就是千方百計滿足社會對文獻資源的需求,也就是與社會的聯係,但是,最多也隻能說這是它的社會功能的一個部分。第五,管理學的內容在其他某些學科研究中也非常突出,如經濟學等,可能將這些學科都改為管理學嗎?因此,將圖書館學定為管理科學性質是不適當的、不科學的。

“學科群組說”的用意是想在承認圖書館學主體屬於社會科學的前提下包攬其他學科,這是一種折衷做法。我們不主張這樣做。第一,圖書館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研究相關的應用學科、交叉學科、邊緣學科是非常正常的。第二,“學科群組”的概念很大,也很模糊,它應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獨立的學科,圖書館學本身還沒有建設好,很難承擔此種“重任”。所以,我們不讚成這種提法。

關於圖書館學的學科性質的各種認識觀點,都是圖書館學者們從不同的視角和方麵研究的結果,為圖書館學建設作出的努力,也為正確認識圖書館學本質屬性打下了基礎,創造了條件。我們應該總結這些研究理論和經驗,認真學習和吸收其有益的合理的部分,進一步完善圖書館學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