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黨政機關指揮性公文寫作指導(3)(1 / 3)

2.闡述性決議

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1986年9月2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共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根據黨的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在建設物質文明的同時努力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戰略決策,以及1985年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精神,根據我國全麵改革發展的要求,回顧和討論了幾年來精神文明建設的成就和麵臨的問題。全會認為,適應新的形勢,進一步明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方針,加強這方麵的工作,對於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

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

(略)

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根本任務

(略)

三、用共同理想動員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

(略)

四、樹立和發揚社會主義的道德風尚

(略)

五、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製、紀律的教育

(略)

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學文化

(略)

七、馬克思主義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指導作用

(略)

八、黨組織和黨員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責任

(略)

3.批準性決議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09年3月13日第十一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國務院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09年工作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在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全麵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信心,團結一致,迎難而上,紮實工作,全麵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以優異的成績迎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

第五節通知

一、通知概述

1.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法定公文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文種,是機關單位向特定的受文對象告知有關事項的公文。它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以及任免人員。

2.通知的特點

(1)廣泛性

在所有公文中,通知的適用範圍最為廣泛,上至高層機關,下至基層單位;大到全國範圍內的重大安排,小到一個單位內部告知一般事項,都可以用通告行文。

(2)曉諭性

通知總是有所告知,有所要求,即包括“曉”和“諭”兩重功用,或告訴人們有關事項,或要求辦理、遵守執行。

(3)時效性

在所有的公文中,通告的時間性最強,告知事項或要求辦理的事情往往都有很強的時間要求,即使是規定通知,也不像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較長期的時效。

3.通知的分類

根據適用範圍的不同,可以分為六大類:

(1)發布性通知

用於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即領導機關將已經批準或通過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如條例、規定、辦法等,用“發布”、“頒發”或“印發”通知的形式發給有關單位。

(2)批轉性通知

用於上級機關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即將下級機關報送來的文件,如“報告”、“請示”、“會議紀要”等,加上本機關的批示用“批轉”通知的形式,轉發給所屬單位,讓他們周知或執行。

(3)轉發性通知

用於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即將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發來的與本地區、本係統的工作有關聯,或有重要指導意義的公文,用“轉發”通知的形式,轉發給所屬下級機關,讓他們周知或執行。

(4)指示性通知

用於上級機關指示下級機關如何開展工作。在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某一項工作有所指示或安排,而其內容不適宜用“命令”、“指令”發布時,就用指示性通知。

(5)任免性通知

用於任免和聘用幹部。

(6)事務性通知

一般事務性通知用於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或者需要知道有關事務性事宜。用於處理日常工作中帶事務性的事情,常把有關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傳達給有關機構或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