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2章 紅白喜事類文書的寫作技法(2)(2 / 3)

(二)格式與寫作要求

現行離婚證書為填空式文書,有統一、固定的格式。其格式見下文“示例”部分所示。填寫離婚證書時要注意寫清當事人的姓名、年齡及“子女安排”等項內容。

【範例】

離婚證字第號

(39周歲)和(36周歲)

申請離婚,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準予登記,發給此證。

子女安排由女方撫養財產處理已分割其他協議無結婚日期

證件字號19××年×月×日

×字第××號持證人×××(男)

二、離婚登記申請書

1.離婚登記申請書的概念

離婚登記申請書是男女雙方申請離婚登記時填寫的一種表格。

2.格式與寫作要求

離婚登記申請書為填空式文書,由國家民政機關統一製發,有固定、統一的格式。其格式見下文“示例”部分。

【範例】

離婚登記申請書我倆自願離婚,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離婚法》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做出妥善處理,請準予登記,發放《離婚證》。

姓名××××××性別男女民族漢漢出生日期1955年9月21日1958年8月30日籍貫湖北武漢湖南益陽現在住址武漢市××××武漢市××××工作單位武漢××××武漢××××文化程度大專高中職業教師工人居民身份證編號××××××××××××結婚證字號、日期×字第56號19××年3月2日離婚原因子女安排財產處理其他協議感情破裂由女方撫養已分割無雙方申請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

19××年10月5日

審查處理結果

有關單位調解意見審查處理結果登記日期年月日離婚證字號字第號婚姻登記機關及婚姻登記員簽字年月日領證人簽字或蓋章、按指印年月日年月日說明:

1.本申請書正麵各欄由雙方當事人如實填寫,如不會寫字,可委托承辦人員代寫。但申請人雙方必須分別簽字或蓋章、按指印。

2.申請書背麵各欄由婚姻登記員填寫。

3.“職業”欄內填“幹部”、“工人”、“教師”、“軍人”、“市民”、“農民”。

4.未實行居民身份證的地區,在“居民身份證編號”欄內填戶籍證明。

5.“登記日期”應與頒發的《離婚證》日期一致。

三、夫妻關係證明書

(一)夫妻關係證明書的概念

夫妻關係證明書是民政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當事人與關係人之間夫妻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時,所製發的一種法律文書。

(二)格式與寫作要求

夫妻關係證明書的格式為:

1.標題。包括文件名稱及文書編號。

2.正文。寫明當事人姓名,結婚日期及出具證明的原因等。

3.尾部。署出證機關名稱與出證日期。

製作這種證明文書,要寫明當事人的結婚時間及原結婚證的文號,還須加蓋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範例】

夫妻關係證明書

字第號

根據婚姻登記檔案記載,和已於年月日在(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依法登記結婚(結婚證字第號)。因原《結婚證》丟失,特出具此證。本證明書與原《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